欄目導航
維權驛站
政務信息公開
婦聯動態
圖片新聞
媒體報導
通知公告
各地資訊
婦兒工委
婦兒園地
創崗足跡
陽光項目
文明家庭
巾幗風采
組織聯絡
教育培訓
就業服務
生活貼士
工作總結及計劃
信息公開年報
常見問題
其它下載
民生實事
福田活動日歷
當前位置: 首頁 > 非政府部門網站 > 區婦女聯合會 > 維權驛站
法律援助人員其他情形
信息來源: 發布日期:2018-11-01 10:40
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者其他原因沒有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 被告人是盲、聾、啞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處死刑而沒有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無須對被告人進行經濟狀況的審查。
主辦單位:深圳市福田區婦女聯合會
通訊地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樓18樓 郵編:518048 監督、投訴電話:0755-82918451
電子郵件:fl@szft.gov.cn 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
粵ICP備12001664號-6 網站標識碼:440306003
粵公網安備 4403040200254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