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富街道綜治中心“安心訪”心理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5-22 11:16來源 : 福田區華富街道辦事處
一、采購項目概況
為推進街道綜治中心心理服務室實體化運作,我街道擬購買心理服務,具體負責開展街道轄區社會心理服務工作。
二、服務內容與要求
(一)服務群體
1.街道轄區內有心理健康服務需求的居民群眾及到綜治中心尋求幫助的來訪居民。
2.信訪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嚴重精神障礙患者等特殊群體。
(二)服務要求
1.總體目標
通過項目的開展,推進街道綜治中心心理服務室實體化運作,進一步提升轄區居民心理健康韌性,通過引入專業心理咨詢師,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與情緒疏導服務,幫助當事人緩和對抗情緒、回歸理性思考,為糾紛調解營造良好氛圍并防止矛盾升級,從而提升調解成功率。同時,對信訪人員、社區矯正人員、刑滿釋放人員等特殊群體,提供個性化心理疏導與行為引導,協助其修復心理創傷、重建社會認同、增強適應能力,從源頭上降低個人極端行為風險。
2.服務內容
(1)駐點心理服務:派遣專業心理咨詢師常駐華富街道辦事處,提供日常坐班心理服務。
(2)訪前心理調解:針對來訪群眾,在信訪接待前引入心理疏導與調解機制,協助緩解情緒沖突、化解矛盾對立,引導理性表達訴求。
(3)重點人群心理疏導與危機干預:面向邪教重點人員、揚言報復社會人員、重點信訪人員、社區矯正對象、刑滿釋放人員、易肇事肇禍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吸毒人員、重點青少年等群體,以及生活失意、心態失衡、行為失常人群,提供針對性心理疏導及危機干預服務。
(4)心理健康科普宣傳:通過講座、沙龍、線上線下宣傳等多種渠道,開展普適性心理健康宣傳教育活動,提升居民心理素養,消除對心理健康問題的污名化。
(5)其他心理服務需求:根據街道實際工作需要,提供其他相關心理服務。
3.人員條件:
(1)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遵守職業操守;
(2)具備較好的口頭與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的溝通技巧及協調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心理學專業;
(4)身體健康,性別不限;
(5)持有國家二級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持有心理咨詢師資格證書、政府心理服務工作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6)心理服務從業年限:10年以上。
三、服務需求
(一)服務期限
預計2026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一年(12個月)(具體服務期以甲方通知為準)。
(二)服務地點
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
(三)報價要求
項目預算金額:¥140000.00元,項目最高限價: ¥140000.00元。響應報價超過預算控制金額的視為無效響應;響應總價必須是完成該項目的一切費用總和,包括國家規定的各項稅費等。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響應供應商須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營業范圍需包含為殘疾人提供康復、心理咨詢、精神慰藉、職業指導等專業化社會服務(獨立法人提供營業執照掃描件或復印件;非法人組織則提供主管部門頒發或批準成立的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掃描件或復印件)。
2.參與本項目政府采購活動時不存在被有關部門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且在有效期內的情況。
3.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4.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
5.單位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投標。
6.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接受響應人選用進口產品參與投標,不允許轉包分包。
五、投標時提交的資料
1.營業執照復印件。
2.單位法人證明書原件及法人身份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
3.詳細報價單。
4.項目實施方案(含項目實施單位業務范圍證明資料、相關資質證書、人員相關資質資料)。
5擬安排的項目人員情況(格式自定)。
6.同類業績(以往類型經驗)。
7.供應商基本情況表(附件1)。
8.《投標供應商無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附件2)。
9.履約承諾函(附件3);
10.誠信承諾函(附件4)。
11.供應商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料等。
六、響應須知
1.公示時間
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7日;
2.響應文件遞交方式: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6年5月27日17時;
響應文件應加蓋公章并密封,響應文件封面請注明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本項目接受郵寄或上門遞交。
遞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業上城北區公寓西座A棟首層華富街道司法所,聯系人:宋先生,聯系方式:0755-83202026。
附件: 1.供應商基本情況表
2.投標供應商無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
3.履約承諾函
4.誠信承諾函
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辦事處
2026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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