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資助社會服務項目申報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8-23 17:18來源 : 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根據《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結合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年度使用管理計劃,現將2019年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金規模
本期專項資金項目資助總預算1200萬元,資金分配根據項目申報和評審結果決定。
二、資助方向
本期專項資金重點用于支持社會治理類項目、社會信用建設倡導與推動、社會組織能力建設、其他社會服務創新項目。在項目相同或相近的情況下,將從項目非營利性、創新性、效益性、區域性、社會性等多維度進行綜合考量。
具體資助范圍:
(一)心理健康領域。為空巢、喪偶、留守的老年人、未成年人、婦女、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及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提供心理輔導、情緒調節疏解、家庭關系調適等心理健康服務,對異地務工人員、在職從業員工、醫護人員、家庭主婦等工作和生活壓力易感群體開展心理健康咨詢、輔導等服務,參與突發事件的心理危機干預等創新性服務項目。
(二)矯正安幫領域。為涉罪未成年人等特殊群體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輔導、行為糾正、信息咨詢、就業培訓、安置幫扶等專業服務,幫助其消除心理困擾,重塑家庭關系,修正行為模式,恢復社會功能,重新適應社會生活和工作的創新性服務項目。
(三)糾紛調處領域。以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序良俗為依據,強化契約意識,重點對醫療衛生、道路交通、勞動爭議、物業管理、環境保護、家庭糾紛、銀行保險、知識產權等領域矛盾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勸說,使之平等協商、互相諒解,自愿達成和解,消除糾紛的創新性服務項目。
(四)法律援助領域。為因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需要法律幫助的福田區經濟困難居民、特殊案件當事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務,開展個案輔導、案件回訪、轉介服務、信息交流、數據統計等工作的創新性服務項目。
(五)預防金融詐騙領域。以福田區居民為服務對象,針對近年來頻發的網絡、金融、電信詐騙和非法集資、借貸等社會問題,進行案例普及講座、宣講,開展風險防范的創新性項目。
(六)社會信用建設領域。以弘揚中華傳統美德為主旨,向職場骨干、社區居民等重點領域的重點群體開展信用知識宣傳普及活動,增強社會誠信文化認知,營造良好信用環境,提升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促進社會互信、社區融合的創新性服務項目。
(七)綠色環保領域。以深圳市推行垃圾分類政策為前提背景,以福田區居民為服務對象,科普垃圾分類知識,提升居民垃圾分類意識,提高福田區居民環保素質,提升福田區垃圾分類水平的創新性項目。
(八)社會組織能力建設領域。以增強福田區社會發展活動為宗旨,以社會組織為服務對象,完善基層社會組織運營和管理功能,孵化社會組織品牌項目,組織培養專業性社工,帶動各個主體參與社會建設的創新性項目。
(九)其他創新社會服務。圍繞教育、環境、公共安全、風險防范、福利政策、企業社會責任等領域開展知識科普類宣傳教育,開展公益倡導、扶老助殘、應急救援、履行社會責任等行動。以社會提升發展、群眾需求為導向,針對社區服務中的薄弱環節和社區居民所關心的、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提供多元化、個性化、精細化的創新性服務項目。
三、申報時間
申報受理工作時間為:2019年8月23日——2019年9月6日24時
四、申報條件
根據《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要求,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社會團體或社會服務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均可以申請本專項資金,各類申報項目需要同時具備“非營利性、創新性、效益性、區域性、社會性”條件。
(二)申報項目結合社會政策和群眾需求制定項目方案,項目內容同時具備“新穎性、迫切性、可行性”的性質,有利于協助政府部門解決社會問題。
(三)項目根據基層的實際和需求進行設定,匯聚更多資源、服務和管理向基層下移,夯實社會治理基層基礎。
(四)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具備以下基本資質條件:
1、申報單位原則上為福田區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或者在深圳市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地址在福田區的社會團體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組織);
2、申報項目的主題、內容與登記證書的業務范圍一致;
3、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信息公開制度和民主監督制度,并具備相應的能力和渠道保證各項制度的實施;
4、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5、有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
6、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須的設備、專業人員及相關資質;
7、能夠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帶動社會資金等資源投入或志愿者參與;
8、申請組織不存在《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中所列的予以限制的情形。
五、申報資料
申請使用本專項資金資助的社會組織應填報以下材料:
(一)《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
(二)《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見附件2);
(三)《項目預算明細表》(見附件3);
(四)《項目實施進度計劃》(見附件4)
(五)法人登記證書掃描件;
(六)開戶許可證掃描件;
(七)相關資質證書證明掃描件;
(八)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等資產財務狀況證明掃描件:
1、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組織,請提供2018年審計報告;
2、2019年1月1日后成立的組織,未進行年審的提供近三個月的財務報表;
3、成立不滿三個月的組織,提供組織開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九)如申請項目需與政府部門、其他社會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主體合作的,請提交相應的合作證明文件(如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文件等);如項目需介入社區或學校等區域開展的,參照前述要求提交證明文件。(證明文件可自擬模板,申報的項目中需與其他主體合作開展的服務,至少提交不低于總指標量的60%的合作證明文件);
(十)申報組織可以自主提交對其項目評審有參考作用的其他材料(如與專職工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登記管理機關出具的重大公益性項目備案材料、承接政府轉移職能以及政府購買服務情況證明、已參加評估的提供評估等級證明、申請項目獲得社會資金或物質支持的有效憑證等以及其他具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六、申報流程
本期申報采取無紙化、電子化申報方式,全部申報材料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進行填報和上傳。
有意向且符合申報條件的單位請通過“福田政府在線”官方網址,下載附件1-4的模板,按照申報項目實際情況填寫后,需在申報時間內,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根據提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根據提示上傳其他申報材料至在線申報系統。
以上所有材料申報方需留存好原件,以備查驗。
七、注意事項
(一)專項資金用于項目資助的額度,原則上每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申報金額達50萬元以上的項目(含50萬元),須提交全面、專業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由機構、項目負責人進行答辯,根據專家打分高低次序選取資助項目;
(二)對于已獲得非我區財政性資金、基金會扶持,或者已獲得社會資金支持的社會服務項目,其實際資助金額不得超過總投資額扣除已獲得資金后的差額;
(三) 鼓勵申報組織多方籌集項目資金,擴大項目規模和影響。凡可能涉及兩個以上資金來源的項目,應在《項目申報書》相應部分注明。對于已獲得社會資金、物資支持的項目,可憑資助協議、收款憑證、物資接收憑證等有效證明給予適當加分;
(四)申報單位的項目資金預算科目及標準必須符合《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五)專項資金對同一申報機構,針對同一目標人群,圍繞同一項目主題,設計同一項目內容,采取同一運作方式,解決同一社會問題的項目資助次數累計不超過3次;
(六)針對同時申請開展同一人群、同一實施區域、解決同一問題的項目,原則上僅資助1個,根據專家評分高低次序選取;
(七)本期專項資金將不受理以下幾類情況的項目申報:
1、存在《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中監督管理細則規定的不予受理情形的組織;
2、獲得往期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末期評估逾期超過半年或以上,至本期申報公告發布之日仍未結項的組織;
3、2016年度(含2016年度)之后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估結果為不合格的,兩年內不再受理該機構的項目資助申報;
4、已在街道、社區獲得民生微實事項目資金支持或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5、多方主體聯合申報的項目;
6、申報預算未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或預算明細超出實際物價水平浮動范圍的項目;
7、正在執行期的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總指標量完成率不足70%以上的或申請延期6個月及以上的;
8、經濟類、文體類和市場化培訓類項目,或培訓課程占項目內容比例達40%及以上的項目。
(八)本期專項資金申報受理將平衡各領域占比,根據工作重點和社會需求進行比例分配;
(九)有關本次申報的其他疑問及安排,以郵件、電話等方式通知,有意申報的組織需及時關注。
八、聯系方式
(一)咨詢電話:深圳市鼎誠技術經濟評價中心
電話:0755-83793204,0755-82921095 梁女士
(二)監督電話:福田區委政法委
電話:0755-82918333-2063 趙先生
特此公告。
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8月23日
相關附件:
項目申報書在線填報指引(請先閱覽填報指引)
附件1:項目申報書
附件2: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附件3:項目預算明細表
附件4:項目實施進度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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