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局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11-15 17:05 來源 :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各有關單位: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經區政府批準,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
為促進新時代福田區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建設優質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福田園區,打造聯動港澳、服務全國、面向國際的國家級人力資源產業引領區。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商務部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廣東省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深圳市推進新時代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制定本措施。
第一條 穩步增長支持
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做大做強,根據上年度發展情況,依條件最高給予5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第二條 融合發展支持
對入駐福田區服務業專業樓宇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符合相關條件的給予每年最高300萬元支持。
第三條 產品創新支持
對人力資源項目(產品)獲得國家、省級科技創新獎項或在國家、省人社部門舉辦的各類大賽中獲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最高給予30萬元支持。
第四條 科技賦能支持
對積極運用人工智能、云計算、大數據、區塊鏈、移動終端、O2O等信息技術,推動人力資源服務產業發展的人力資源服務企業,符合相關條件的,按照研發投入的5%給予支持,最高給予50萬元支持。
第五條 人才引進支持
鼓勵并支持轄區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福田引進人才,符合條件的企業(機構)及優秀個人,可申請福田英才薈人才支持項目,并按照當年福田區公布的申請指南執行。
第六條 培訓服務支持
鼓勵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積極開展技能培訓業務,對轄區技能大師工作室、技師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給予支持,最高給予50萬元支持。
第七條 住房保障支持
對符合產業人才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條件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按照《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深圳市福田區產業人才住房管理辦法》等文件要求,給予產業人才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支持。
第八條 限制和除外情形
(一)“穩步增長支持”項目可不受同一企業年度內享受產業資金支持總額限制。
(二)同一項目已獲區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措施不重復支持。
(三)本措施支持資金受產業資金年度預算總額控制。
第九條 附則
本措施適用于符合支持條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健全財務制度、實行獨立核算、依法辦理人力資源服務許可或備案、勞務派遣許可的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及具有法人資格的相關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或促進福田區經濟發展的其他單位。
本措施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至2027年12月31日止,由深圳市福田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2024年11月14日
相關政策解讀: 《深圳市福田區支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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