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單位申報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2-08 16:41來源 : 福田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為加快公共數據有序開發利用,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根據《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暫行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24〕2號)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單位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24年2月8日起至2024年2月26日18時。
二、服務內容
獲得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單位須在區政數局的統籌、指導、監督下,建立安全可信的運營環境,在授權運營范圍內運營,并對數據的安全和合規負責。具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務:
(一)日常運維。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數據流通、公共數據加工和產品開發、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目錄編制、保障運營所需的軟硬件設備、保障政務外網接入的環境和條件,協助開展數據質量稽查等。
(二)運營機制。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責任明確的平臺內部管理制度、平臺合作方的入駐及退出機制,協助完善公共數據資源授權申請流程機制、公共數據供需對接和異議處理機制、公共數據產品及服務的登記備案制度、評估定價準則,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平臺建設。充分利用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平臺,并根據運營需要對平臺進行拓展、完善、維護等。
(四)平臺合作方相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對平臺合作方開展年度成效評估、公共數據質量及安全監管、合規及安全審核,協助平臺合作方完成公共數據資源授權申請、公共數據開發利用服務協議簽訂等。
(五)安全機制。把安全貫穿于授權運營的全過程,包括但不限于建立責任明確的安全保障制度、可靠的安全保障平臺安全防護體系,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密碼應用安全性評估等要求,協助編制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安全應急處置預案,每年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活動等。
(六)應用場景探索。開拓公共數據場景,落地應用產品,定期組織相關技能培訓等。
(七)公共數據有償使用機制。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收益及分配方式,協助制定數據計費標準和收費方案等。
(八)補充事項。及時響應政府監管要求及上述未盡述之事項。
三、服務期限
自協議簽訂之日起2年。
四、申報資質
申報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的單位應滿足以下資質:
(一)經營狀況良好,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無重大違法記錄,未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嚴重失信名單。
(二)滿足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所需的辦公場地(最少200平方米);具備合規接入政務外網的環境和條件、軟硬件設備,或改造網絡相關設備設施以達到滿足相關要求的能力。
(三)具備公共數據授權運營所需必要人員(日常運維人員具備本科或以上學歷者人數須不少于5名;另應額外派駐至少1名專員至區政數局指定地點工作,負責執行各項相關工作)。
(四)申報的運營負責人須在數據治理、數據交易、數據安全、數據運營、數據資產評估等數據要素方面具備一定工作經驗,學歷至少為本科。
五、申報流程
(一)申報階段
申報單位根據申報條件和評選標準,填寫《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單位申請表》(附件1),并按照《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申報材料清單》(附件2)準備申報材料,以上承諾書和材料須加蓋單位印章并按順序裝訂成冊,同時將所有材料掃描件單獨命名并標序,打包發送至指定郵箱:sjghk@szft.gov.cn。
(二)綜合評選評分
區政數局采用綜合評分的方式對公共數據運營申請單位進行綜合評選評分(標準見附件3),評選結果向社會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個自然日,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流程報區政府審定。
六、其他事項
(一)申報單位應如實填寫申請材料,并對申請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負責。如提供虛假信息或材料,一經發現將取消申報資格。
(二)本次申報活動申報單位數量應不少于3家,否則視為申報失敗,區政數局有權延長公告時間。
(三)如有疑問請及時與區政數局聯系。
(聯系人:彭先生,聯系電話:0755-82723305轉8025)
附件:1.《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單位申請表》
2.《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申報材料清單》
3.《福田區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單位評選評分準則》
福田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
2024年2月8日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