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11-28 10:00來源 : 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一、背景依據
全面規范行政處罰裁量權,合理限定裁量幅度,既是規范行政執法行為,進一步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需要,也是預防腐敗,營造穩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營商環境的需要。2022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見》,要求行政機關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規范行使行政裁量權。同時,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持續更新完善,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我局此前制定的《深圳市勞動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2019年修訂版)》《深圳市勞動監察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部分)》等已無法適應當前執法工作需要。為落實行政處罰裁量基準新要求,適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法律、法規、規章持續更新完善情況,我局制定出臺了《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以下簡稱《裁量基準》)。
二、目標任務
通過進一步規范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權的行使,統一處罰標準,推動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合理行政,促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切實維護勞動者和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三、主要內容
(一)《裁量基準》的適用范圍?
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依照法定職責對各類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裁量基準》。街道辦事處依法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參照《裁量基準》執行。
(二)《裁量基準》所指的行政處罰裁量權是什么?
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根據立法目的、原則,在法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內,綜合考量違法行為的事實、性質、手段、后果、情節、改正措施和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正確、適當地確定是否給予行政處罰、給予何種行政處罰以及給予何種幅度的行政處罰的權限。
行政處罰裁量權不包括決定是否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的權限,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依照《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等有關規定及時移送。
(三)行使行政處罰裁量遵循的原則有哪些?
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堅持處罰法定、過罰相當、公平公正、程序正當、處罰與教育并重的原則,確保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的合法性、合理性、適當性。
(四)《裁量基準》如何劃分裁量階次?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違法行為的情節、侵害對象人數、違法行為持續的時間、涉案金額、危害后果的輕重等,將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劃分為不予處罰、從輕處罰、一般處罰、從重處罰四個裁量階次。具體裁量基準見《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處罰裁量基準表》(以下簡稱《裁量基準表》)。
(五)裁量階次競合時如何適用?
違法行為同時符合兩個或者更多裁量階次的適用條件,按處罰裁量標準重的裁量階次處罰。
(六)在適用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過程中如遇問題能否調整適用?需要履行什么程序?
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適用本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可能出現明顯不當、顯失公平,或者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經本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批準或者集體討論通過后可以調整適用。各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適用本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可能出現明顯不當、顯失公平,或者行政處罰裁量基準適用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的,報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后,可以調整適用。
(七)如何加強行政處罰裁量的審核監督?
除當場行政處罰外,對行政處罰裁量權行使實行審核制度。從事行政處罰決定法制審核的人員對重大行政執法決定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進行合法性、合理性審核。對情節復雜或者重大違法行為給予行政處罰的應當履行集體討論程序,并在集體討論筆錄中說明理由和依據。市、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加強對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監督檢查。《裁量基準》按規定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八)《裁量基準表》包括哪些內容?
《裁量基準表》包括規章制度、勞動合同及招用工管理、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特殊勞動保護、工資支付和最低工資、社會保險、人力資源服務、勞務派遣、職業技能培訓與職業技能考核鑒定、實習見習、妨礙行政執法11類共191項違法行為的具體裁量基準,每項違法行為明確了設定依據、處罰種類及幅度、裁量階次、適用條件、處罰標準、實施主體等內容。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