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富街道2026年法律服務項目采購需求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1-16 16:56來源 : 福田區華富街道辦
根據《深圳市福田區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福府〔2020〕35號)《關于印發<福田區改進信訪工作方式為民辦實事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華富街道為進一步提高依法決策效能,圍繞重大決策、風險防控、矛盾糾紛等工作,擬采購2026年華富街道法律服務項目,現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一)服務時間:一年;
(二)服務對象:華富街道;
(三)服務金額:全年服務金額不超過58萬元。
二、服務內容及要求
(一)工作職責
1.派遣常駐律師至華富街道辦事處提供常駐坐班的法律服務;
2.提供重大政府事項的書面法律意見,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如華富街道轄區內的涉民生工程類項目法律意見書;
3.參與招標人相關的重大政府事項的談判及決策,審核日常的商業合同、協議等相關法律文件;
4.協助定期開展法制培訓與普法講座等普法宣傳活動;
5.在信訪方面提供法律服務,包括但不限于負責來訪人員的訪前接談,詳細了解來訪事項,包括事項發生的時間、地點、涉事主體、具體內容、處理情況等;
6.在糾紛調解方面提供法律服務,及時搭建糾紛調解處置平臺,提供糾紛調解服務,組織糾紛各方現場進行調解處置;
7.參與法治政府建設,為街道的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案件提供法律指導;
8.其他根據招標人的需求提供的法律服務。
(二)人員數量:2名派駐律師。
(三)人員條件
1.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遵守職業操守;
2.具備較好的口頭與文字表達能力、較強的溝通技巧及協調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律相關專業優先;
4.身體健康,性別不限;
5.持有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證書,持有律師執業證、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經驗者在同等條件下優先。
三、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必須是國家司法行政機關準予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員和專業技術能力;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響應須知
(一)公示時間
2026年1月16日至2026年1月21日;
(二)響應文件要求及遞交方式
1.響應文件至少包含:
(1)營業執照復印件(含營業范圍);
(2)《投標供應商無違法違規行為承諾書》(見附件1);
(3)項目方案及價格明細;
(4)所有上交材料均需落款公章,并加蓋騎縫章。
2.響應文件遞交方式:
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26年1月21日17時;
響應文件均應密封處理,響應文件封面請注明項目名稱、公司名稱、聯系人及聯系電話。本項目接受郵寄或上門遞交。
遞交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深業上城北區公寓西座A棟首層華富街道司法所,聯系人:楊女士,聯系方式:0755-83202026。
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辦事處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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