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12-30 17:29來源 : 區人力資源局 信息索引號 : /2020-8384990
一、修訂《福田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目的是什么?
答:2018年1月《福田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18〕2號)印發后,國家、省、市相繼出臺了就業創業相關新政策,新增或調整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補貼、吸納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就業補貼等政策措施,有待進一步明確業務受理、審批、發放流程,且《辦法》臨近有效期期限,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為加強就業專項資金管理,確保工作銜接順暢,結合我區實際,修訂《辦法》。
二、《辦法》的核心內容是什么?
答:《辦法》共有六章三十條。第一章總則,明確修訂《辦法》的文件依據、就業創業專項資金的定義及來源;第二章部門職責,確定就業專項資金的決策機構、監管部門、監督、審計及管理部門,并列明了相關部門的具體職責;第三章資金使用范圍,根據最新政策文件規定,對就業專項資金補貼項目作了補充和精簡,進一步明確資金使用范圍;第四章申報和審核,規范就業專項資金年度預算的編制、用款申請、資金劃撥及使用審批等各個環節的程序;第五章資金使用和監督,強調專項資金實行??顚S?,并確定監督管理方式以及救濟途徑,同時,明確對違法個人及管理部門的處理。第六章附則,對辦法未盡事宜做了兜底規定,明確了本辦法解釋權及新舊辦法生效及廢止時間。
三、《辦法》的扶持對象及補貼項目較之前是否有變化?
答:本次修訂《辦法》的扶持對象及補貼項目較之前有變化。扶持對象范圍有所擴大,以自主創業人員為例,將本市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學年學生擴大至全部在校學生,取消畢業5年內普通高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畢業生及畢業5年留學回國人員的戶籍要求,將法定勞動年齡內的港澳居民納入本市自主創業人員范圍,將初創企業創業帶動就業補貼范圍從戶籍人員擴大至所有就業人員。補貼項目標準有所提高,以自主創業補貼為例,將一次性初創企業補貼標準從5000元提高至10000萬,屬于合伙創辦企業的,合計補貼金額不超過5萬元調整至不超過10萬元。具體扶持對象與補貼項目可參考政策文件。
四、《辦法》中補貼事項的政策依據有哪些?
答: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促進就業工作的意見》(深府〔2009〕26號)、《關于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政策的通知》(深府〔2013〕60號)、《關于加強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府〔2015〕7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深府辦〔2013〕32號)、《深圳市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深府規〔2018〕30號)、《深圳市進一步穩定和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深府規〔2020〕5號);深圳市人力資源保障局:《關于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申請補貼和獎勵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規〔2014〕12號)、《關于優化靈活就業補貼操作流程的通知》(深人社規〔2015〕2號)、《深圳市自主創業扶持補貼辦法》(深人社規〔2015〕20號)、《關于做好創業培訓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8號、《關于做好深圳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補貼發放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深人社規〔2016〕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青年見習工作的通知》(深人社規〔2015〕14號)、《深圳市創業孵化基地管理辦法》(深人社規〔2017〕6號);福田區:《福田區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福府規〔2019〕3號)。
五、《辦法》的監督手段有哪些?
答:《辦法》的監督手段主要有:(一)日常自查。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和各街道辦事處應對就業專項資金建立獨立經費項目進行核算,嚴格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和程序使用,確保專款專用。(二)監督檢查。區人力資源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對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以及廉潔自律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紀委監委對就業專項資金管理中的違紀行為進行責任追究。(三)信息公開。區財政局負責就業專項資金整體預算的信息公開,區人力資源局負責就業專項資金辦事指南的信息公開,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和各街道辦事處負責各項補貼資金安排的信息公開。
六、《辦法》較之前有哪些優化?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就業政策更新迭代頻繁,從國家到地方,目前仍在有效期內的政策文件80余份,涉及補貼事項30余個。在市人社局指導下,以服務群眾為原則,我區就業補貼業務盡可能下沉街道,推進屬地化辦理。此次《辦法》修訂,對區人力資源服務中心、各街道辦的職責作了細分,對各項補貼的受理、審批、發放作了明確,進一步強化就業專項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促進就業服務精細化、規范化和標準化,為群眾提供便民、利民、惠民的公共就業服務。
相關政策法規: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田區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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