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7-14 17:41來源 :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信息索引號 : /2021-8975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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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 文 號:福府辦規〔2021〕5號
- 信息索取號: /2021-8975477
- 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
- 公開類型:主動公開
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直屬各單位,市駐區各單位:
《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七屆一百零九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1年7月9日
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福田區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持續改善住宅小區電梯安全性能,減少電梯故障和防范電梯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電梯質量安全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18〕8號)《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和《深圳市推進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辦法》(深市質〔2018〕57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福田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福田區行政區域內規劃、住建部門批準建設的住宅樓宇、商住樓宇、保障性住房類住宅小區的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
區政府認為有必要為其他場所的電梯提供更新改造大修資金補助的,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老舊電梯,是指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使用登記,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電梯:
(一)使用年限達15年以上(含本數)的;
(二)使用年限達10年以上(含本數)不滿15年,且安全評估結論為建議更新改造大修的;
(三)電梯制造單位已經退出市場或同型號設備已停止生產的。
第四條 老舊電梯更新,是指拆除原有電梯,重新安裝新電梯的活動;老舊電梯改造,是指采用更換、調整、加裝等作業方法,改變原電梯主要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電梯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發生改變的活動;老舊電梯大修,是指用新的零部件替換原有的零部件,或者對原有零部件進行拆卸、加工、修配,但不改變電梯原性能參數與技術指標的活動。
第五條 本辦法所稱使用單位,是指在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承擔本辦法第二條規定范圍場所電梯安全管理義務的單位或個人。本辦法所稱安全評估機構,是指按照《電梯安全評估規程》(SZDB/Z117-2014)采用的風險評價方法,對電梯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節能環保狀況進行綜合性分析和判斷活動的從業單位。
第六條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按照“公平公正、統籌兼顧、業主主導、政府鼓勵”的原則進行籌資。
第七條 區政府安排專項扶持資金,對住宅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實施財政資金補助,標準如下:
(一)舊梯更新,每臺給予更新費用50%的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二)舊梯改造,每臺給予改造費用50%的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三)舊梯大修,每臺給予大修費用50%的資金補助,最高不超過5萬元。
更新改造大修補助費用包括設備拆除費、購置費、安裝費和委托電梯安全評估機構的安全評估、方案評審和項目驗收費用。
第二章 機構組建及職責
第八條 成立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的區領導任組長,區財政局、區住房建設局、區應急管理局、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及各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小組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舊梯改造辦”),設在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
第九條 各成員單位工作職責為:
(一)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負責組織、協調、開展本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按規定審核發放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補助資金;
(二)區財政局負責專項資金保障工作;
(三)區住房建設局負責按規定審核發放物業專項維修資金;
(四)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負責提供福田區城市更新項目已確認主體相關信息;
(五)各街道辦事處負責指導和監督轄區住宅小區業主實施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資金籌集、招投標工作。
第十條 各有關成員單位的安全監管職責為:
(一)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負責電梯設備安裝質量的監督管理,對更新改造大修后驗收合格的電梯實施安全監管;
(二)區住房建設局負責對納入施工許可報建的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項目實施安全監管;
(三)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工作;
(四)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轄區涉及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的小散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監管。
第三章 更新改造大修程序
第一節 老舊電梯安全評估
第十一條 舊梯改造辦按照政府采購有關規定,招標確定安全評估機構。安全評估機構負責對申報更新改造大修的老舊電梯進行安全評估、方案評審、項目驗收,并出具相應的安全評估報告、評審報告、驗收報告。
第十二條 安全評估結論是申請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資金補助的依據。擬申請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資金補助的使用單位,應當向安全評估機構申請對電梯實施安全評估。
第十三條 安全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應當符合《電梯安全評估規程》(SZDB/Z117-2014)規定的有關安全評估機構及評估人員的條件。
第十四條 安全評估機構應當按照《電梯安全評估規程》(SZDB/Z117-2014)要求開展電梯安全評估工作,并在完成現場評估后十個工作日內出具包含應否更新改造大修明確結論的安全評估報告。安全評估報告一式三份,由安全評估機構、舊梯改造辦、使用單位分別保存。
第十五條 電梯經安全評估,未發現風險或僅存在可以接受的風險的,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出具加強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結論。發現存在較大風險,可以通過大修改造消除或者降低風險的,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出具建議大修或者改造的結論。發現存在較大風險,且無修理改造價值的,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出具建議電梯拆除、更換新電梯的結論。
第二節 申請
第十六條 經安全評估,符合本辦法適用范圍的老舊電梯使用單位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向舊梯改造辦提出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資金補助申請,申請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申請表;
(二)使用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復印件;
(三)電梯安全評估報告。
第十七條 舊梯改造辦接到申請后,應當在十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格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退回申請。
第三節 方案評審
第十八條 經舊梯改造辦審查,符合更新改造大修資金補助條件的,使用單位應依據安全評估報告結論,會同電梯施工單位制定本小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方案。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方案應當符合《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方可審議通過。
使用單位向安全評估機構申請方案評審,需提供下列資料:
(一)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方案評審申請表;
(二)依法對方案表決通過的材料;
(三)如申請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須提供區住建部門審批的有關材料,其他資金來源需提供有效的證明和憑證;
(四)施工許可證或福田區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開工備案回執;
(五)電梯制造單位、施工單位的資質證明材料和施工人員的資格證明材料;
(六)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方案,方案中應當包括拆除、購置、安裝合同、電梯更新改造大修預算方案以及更新改造大修內容、施工進度安排等。
第十九條 安全評估機構接到方案評審申請后,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出具評審報告。評審不合格的,應當出具書面整改意見。
通過評審的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方案,不得擅自改變,實施過程中確需改變的,須按程序重新評審。
第二十條 經評審通過后的方案應由使用單位及時向全體業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四節 施工
第二十一條 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應根據通過評審且公示過的方案組織施工,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保證施工安全。
第二十二條 完成更新改造大修的電梯,應經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監督檢驗合格,并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后方可依法投入使用。
第五節 項目驗收
第二十三條 完成更新改造大修工程的使用單位向安全評估機構申請項目驗收,申請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一)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驗收申請表;
(二)電梯監督檢驗合格報告;
(三)完成更新工程的需提供舊梯報廢材料;
(四)按本辦法規定對方案進行公示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四條 安全評估機構應當在收到申請后十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工作。驗收合格的,出具項目驗收報告;驗收不合格的,應當出具不合格結論通知書及書面整改意見。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項目驗收時,業主委員會、業主代表應參與驗收工作,項目驗收報告應由使用單位及時向全體業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個工作日。
第六節 補助資金發放
第二十五條 項目驗收報告公示結束后,使用單位向舊梯改造辦申請補助資金發放,申請時需提交下列資料:
(一)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補助資金申請表;
(二)相關合同及財務憑證;
(三)項目驗收報告;
(四)電梯使用登記證明材料;
(五)按本辦法規定對項目驗收報告進行公示的證明材料。
第二十六條 舊梯改造辦審核合格后,由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按相關規定發放補助資金。
第二十七條 使用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資金補助資格,相關費用自行承擔:
(一)電梯更新改造大修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的;
(二)項目驗收過程中,對安全評估機構提出的整改意見,拒不整改或兩次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未按照安全評估機構出具的安全評估報告結論實施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的;
(四)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事實騙取補助的;
(五)未按時完成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工作的,因不可抗力導致未按時完成的除外。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八條 安全評估機構出具虛假評估報告、評審意見及驗收結論或借工作便利推薦或銷售電梯產品的,依照《深圳經濟特區特種設備安全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 使用單位在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完畢后,應當建立和落實電梯的維護保養制度,辦理使用登記證變更手續,建立完整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三十條 有本辦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使用單位三年內不得再次申請老舊電梯更新改造補助。
第三十一條 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大修補助資金應當專款專用。發現利用虛報、冒領等手段騙取或截留、擠占補助資金以及未按規定使用補助資金的,未發放的資金不再發放;已經發放的,由相關部門依法對申報主體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辦法由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三條 本辦法自2021年7月24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田區老舊電梯更新改造工作管理辦法〉的通知》(福府辦規〔2016〕1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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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部門:市市場監管局福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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