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三批計劃》已經區政府批準,并于2023年9月25日進行公告。福田區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廠城市更新單元計劃調整(更新方向)已經區政府審批通過,現予以補充公告。
公告地點:
一、現場展示
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僑香路與僑城東路交叉口東北側京蓉混凝土廠入口處
二、網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網站(官網)
2.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網站(官網)
三、媒體展示
深圳商報
附件:福田區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廠城市更新單元擬拆除范圍示意圖
《2023年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三批計劃》補充公告一覽表
編號 | 轄區 | 街道 | 單元名稱 | 申報主體 | 拆除范圍用地面積 | 備注 |
1 | 福田 | 香蜜湖街道 | 福田區香蜜湖街道京蓉混凝土廠城市更新單元 | 深圳市博林京融投資有限公司 | 12160平方米 | ① 擬更新方向為二類居住用地。 ② 拆除范圍內落實不少于5207平方米城市道路用地。 ③ 在更新單元規劃階段按規定落實深圳市城市總體規劃等相關法定規劃的管控要求。 ④ 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2年,自2023年9月25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止。 |
特別提示: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單元須按照城市更新相關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及項目實施主體確認等工作后方可實施開發建設。 2.本表所列“申報主體”僅為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的申報主體,項目實施主體須依據城市更新政策規定的條件及程序進行確認后產生。 3.在本表所列的計劃有效期內,更新單元規劃未獲市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批準的,更新單元計劃失效。 4. 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單元的規劃建設要求在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審批過程中予以確定,除滿足本表所列要求外,還應滿足法定圖則等上層次規劃關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項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
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