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22年度福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配租方案》精神,現就2022年度福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申請受理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配租對象
(一)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及“孔雀計劃”A類人才認定標準,但未經市區兩級部門認定的轄區人才。
(二)因超過深圳市人才認定規定年齡5年內,或超出相關人才資格年限5年內等客觀原因,不符合深圳市國家級領軍人才及“孔雀計劃”A類人才認定標準,且在福田區全職工作的高端人才。
(三)在轄區企業經營管理、社會事業、文化體育,以及其它自然科學、社會科學領域取得顯著成績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層管理人員)。
(四)對福田區招商引智發揮重要作用,并經區政府推薦的創投機構的高端人才,或區政府重點招商引資項目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層管理人員或核心技術負責人)。
(五)轄區內未享受市、區高層次人才獎勵的海內外博士后,全日制博士,及全球著名大學前100名(以2022年度泰晤士報《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行榜》、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為準)高校畢業的全日制碩士。申報時年齡在35周歲以內。
注:此配租方案不面向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申請人。
二、申請條件
1.申請人為深圳戶籍,且在轄區所任職單位購買社保(社保繳納單位與納稅申報單位需保持一致)。
2.申請人須在福田轄區企業單位全職工作,且符合配租對象其中一項。
3.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無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設用地。
4.申請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均未享受過購房優惠政策,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或享受過其他形式的人才住房政策。
5.申請人未曾認定為深圳市高層次人才或福田英才。
三、配租標準
1.配租面積以房源實際情況為準,配租(選房)順序按照上述“配租對象”先后順序進行安排。
2.若因房源不足無法配租,申請人可在下一批申請時再次提交住房申請,同等條件下優先配租。
3.住房合同3年為一個租賃周期,申請人原則上可租賃兩個租賃期。第一個租賃期結束前2個月,需向區人才工作局提出續租申請。
四、配租價格
按照人才住房租金標準繳納租金。
五、申請材料
(一)材料清單:
1.《福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申請表》;
2.單位營業執照;
3.申請人勞動合同,社保清單;
4.申請人學歷證明(境內高校:《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及學歷學位證書;境外高校: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及畢業證書);
5.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證、戶口簿(港澳臺同胞、外籍人士需要提供護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證明);
6.婚姻證明(結婚證,或離婚證及離婚協議,未婚不需提供);
7.申請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的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單和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詢結果單;
8.配租對象中的第(三)、(四)類申請人需提交2021年度企業納稅證明,任命文件,企業簡介;
9.其他材料(人才證明材料)。
(二)材料說明:
1.申請表(及任命文件)需蓋申請人所在單位公章,其余材料蓋單位公章騎縫章;
2.材料1收原件,材料5、6驗原件、收復印件,其余材料收復印件;
六、辦理流程
(一)受理申請。申請人向區人才工作局提出人才住房申請(在區行政服務大廳設受理點收取材料,詳情請見文末)。
(二)初審核查。經區人才工作局審核通過的,出具審核意見,將申請材料移交區住房建設局;審核材料不完善的,應告知申請人完善手續;不符合申請條件的,退回申請。
(三)復審核查。區住房建設局對高層次人才住房申請材料進行復審,復審未通過的退回區人才工作局。合格者由區人才工作局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者由區人才工作局安排房源分配。
(四)租賃手續。區住房建設局通知配租對象辦理住房租賃手續,區住房建設局、區人才工作局與配租對象簽訂三方合同。
七、材料受理
(一)受理時間
2022年11月2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45。
注:1.需提前15分鐘前往預約大廳取出預約排隊號;
2.受理時間為工作日,節假日不受理。
(二)受理地點
福田區行政服務大廳46號、47號窗口。(福田區深南大道1006號國際創新中心F座3樓)
咨詢電話:0755-82979895。
(三)預約方式
關注微信公眾號“福田政務”——“辦事大廳”——“在線預約”——“福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選擇日期進行下一步即可。
(四)疫情防控措施
進入福田區行政服務大廳辦理業務,須持24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4小時內核酸檢測記錄),并配合測溫、掃電子哨兵、查驗健康綠碼、行程碼等。對于近期來(返)深人員,需嚴格落實“國務院客戶端”關于進入深圳市的有關疫情防控政策。
八、其它
(一)本方案中的高層次人才住房與我區產業人才住房配租原則上不沖突,用人單位可同時申請,申請人只能選擇租住其中一套,不得重復享受。
(二)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本人及家庭成員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賃住房在冊輪候人,通過本次住房申請后,在簽訂租賃合同前,應主動退出公共租賃住房輪候。
(三)租賃期內承租人工作單位、房產情況等信息發生變更的,應當自信息變更之日起15日內書面通知區人才工作局,信息變更后不再符合本方案規定條件的,承租人應當向區住房建設局提出辦理退租。
(四)租賃期內承租人,需每年提交一次書面在職證明文件(含單位蓋章的在職證明及社保清單)。
(五)承租人所在單位,應當積極配合區人才工作局、區住房建設局核查配租對象在本單位的有關情況。
(六)本方案由福田區人才工作局負責解釋。
附件:
1.福田區高層次人才住房申請表
2.2022年泰晤士報《高等教育世界大學排行榜》前100名
3.2022年度QS世界大學排名前100名
福田區人才工作局
2022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