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福田區“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義務教育積分入學類型的建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2-01 15:45 來源 :福田區人民政府
提案內容
深圳在2013年起試行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政策,各區的政策條款總體來說大同小異,所需條件主要是戶籍、房產、租賃合同、社保等等,其中戶籍和房產是非常重要的指標。經過幾年的試行和調查,“有房”和“有戶口”在不同的區,會分別享有不同類型的加分標準,特別是在“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納入的類型上,福田區和其他區對比,存在較大差異,引發了公眾爭議。現就實際情況闡明:一、從深圳市各區(除福田區外)公布的實施細則看,本地戶籍人口、擁有住房的常住人口占有入學優勢,這是一種現實的選擇,也在情理之中。因為我們要正視“城中村”原居民所做的貢獻。一是自深圳經濟特區成立開始,大量農業用地被政府征收為城市建設用地,村民的耕地被征收,只有自家住宅(用地)保留了下來,原居民為城市高速發展作出了貢獻;二是按相關稅法規定,原居民每年按時依法到深圳市稅務局繳納個人房屋租賃所得稅和房產稅,房子應該具備認受性。二、舉例說明,《羅湖區積分入學辦法》其中條款列明:“學位申請分類中,A類包括:1、學區戶籍兒童,父母(或監護人)在學區的住房為住宅類商品房或原居民祖屋并實際居住,基礎分為100分”。在說明中也顯示:“原居民祖屋”如果沒有合法產權證明,由股份公司證明兒童父母(或監護人)為原居民并擁有產權。《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其中條款列明:“在學校報名地段有以下特殊房產之一,且學生入戶在該房產:父母購買自建房或集資房或祖屋或軍產房或商務公寓等特殊住房,均屬第三類型,基礎分為70分”。福田區只有“父母在學校報名地段購房(要求為住宅用途商品房)才屬第一類,基礎分為80分”。還有其他區的入學辦法沒有一一列舉出來,原居民自建房多數被放在A類或第一類型。但從羅湖區、福田區積分入學辦法的對比,讓原居民家長擔心因積分低,而致使子女無法就近入學。建議:義務教育法規定學生就近入學,必須得到貫徹實施。建議各區對原居民自住房和祖屋義務教育入學積分類型一視同仁,在《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中,結合實際設定評分項目和分值,把“城中村”原居民自建房和祖屋,父母(或監護人)、孩子落戶于該房子的情況,積分入學類型調整至第一類,必要時可由所在社區工作站、居委會或股份公司出具產權或實際居住證明,以還原實施積分入學的初衷,尊重原居民自建房和祖屋的歷史事實,真正實現教育公平。
辦理思路
通過研究討論,積分入學辦法的修訂是牽一發動全身的重大民生工程,涉及社會熱點矛盾與維穩的壓力,不宜輕易變動。為切實保障原村民子女的入學權利,宜采用“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式保障原村民子女就近入學,同時加快“城中村”優質學位供給,再結合目前大學區政策,適時推動積分入學辦法的修改完善等方面進行辦理。
辦理過程
福田區教育局積極主動和黃基昌等委員溝通,通過上門拜訪、電話、微信等方式積極溝通,認真聽取委員反映的意見和建議,并及時匯報提案的辦理情況,征詢委員意見。
提案答復
尊敬的黃基昌等代表:
《關于調整福田區“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義務教育積分入學類型的建議》已收悉,感謝你們對教育工作的關心和支持!經研究討論,現答復如下:
貴建議對比福田區與其他兄弟區關于“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在入學積分類型上差異的基礎上,提出針對福田區“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入學積分類型調整的具體建議,內容充實、表述清晰。
一、基本情況
福田區堅持把“最優的資源、最好的地塊、最大筆的資金”投入教育,聚焦教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開足馬力加大學位供給”。2020-2025年,福田區將新增公辦義務教育學位6.1萬座,切實保障符合我區入學條件的原居民子女就近入學需求。在加大學位供給的同時,福田區通過不斷深化教育改革,打造“本真、適才、普惠”的高品質教育,保障每一位孩子“有學上、上好學”,全面推進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成立“城中村品牌學校聯盟”,積極探索集團化辦學新模式,實施“名校+”“聯盟+”戰略,打造區域優質學校群,實現名校集群發展,滿足原居民子女對優質教育的需求。
福田區原居民子女在我區內實際居住,可按照當年《福田區公辦學校小一/初一新生報名指南》準備材料。以自建房或祖屋作為住房材料申請地段對應的義務教育公辦學校,根據《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父母(或監護人)、小孩落戶于該房產的,屬第三類型積分,基礎分70分,再按申請人家庭在住房地址連續實際居住加分,每滿1個月加0.1分,連續居住加分滿分10分。
二、福田區原居民子女入學現狀
自我區實施積分入學辦法以來,原居民子女申請居住地所屬地段公辦學校學位,基本能滿足就近入學的需求。截至目前,福田區原居民子女申請在自建房或祖屋,最低分至少有75分,一般均在80分以上,以2021年為例,城中村所在片區對應學校錄取分數最高是上沙小學,錄取積分為72,原居民子女以自建房或祖屋申請入學均能順利入學,暫未出現被調劑到其他學校的情況。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針對兄弟區在“城中村”自建房和祖屋在積分入學中好的做法,我區也將積極借鑒,適時按照法定程序對《福田區義務教育階段積分入學辦法》進行調整,促進教育公平,推動福田教育整體優質均衡發展,讓轄區孩子“有學上”“上好學”。在尊重原居民自建房和祖屋的歷史事實的前提下,充分保障其就近入學權利。
在此期間,如出現現行積分入學辦法下原居民子女就近入學有困難,福田區教育局將采用“一事一議,一人一策”的方法給予解決,全力保障原居民子女就近入學。
再次感謝你們對福田教育的關心和支持!
福田區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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