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建設進度的建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08-23 14:56 來源 :福田區人民政府
建議內容
背景: 福田法院審判辦公綜合樓于1998年建成并投入使用,建筑面積13804㎡,當時是按容納100人辦公,辦理案件約5000件的體量進行設計的。自2015年實行立案登記制以來,福田法院案件量呈現爆發式增長,年度受理案件數從2016年的66150件上升至2019年的134111件,實際辦公人員也已經達到了838人。市級統管前,在福田區委區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相繼給福田法院增加了5處辦公用房,近期在市、區兩級支持下,租賃的7000多平方場地即將投入使用,但加上新增辦公用房面積后總建筑面積也僅為24967㎡,現有條件已遠遠無法滿足正常工作需要。長期以來,基礎設施落后已經成為制約福田法院發展的主要因素,隨著審判工作、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設的縱深推進,該問題所帶來的不利影響越發凸顯,主要表現為群眾訴訟體驗難以提升、辦案場所極度緊張、辦公環境局促、安全管理難度大、信息化基礎設施落后等。建議:1、將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列入市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據了解,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已納入深圳市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建議將該項目列入政市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從規劃思路變為實質立項。2、落實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用地,科學規劃大樓用地和建設面積。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落實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用地,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在用地面積和建設面積上要充分考慮法院當前實際工作和未來形勢發展的需要,為滿足未來辦案需要,減少重復建設,應適當預留一定的面積存量。
辦理思路
一、將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列入市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據了解,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已納入深圳市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建議將該項目列入政市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從規劃思路變為實質立項。
二、落實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用地,科學規劃大樓用地和建設面積。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落實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用地,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在用地面積和建設面積上要充分考慮法院當前實際工作和未來形勢發展的需要,為滿足未來辦案需要,減少重復建設,應適當預留一定的面積存量。
辦理過程
福田區委政法委積極與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福田管理局、區政府物業管理中心、區法院等部門針對相關事項進行會商研討。
建議答復
尊敬的江漢、楊勤等代表:
你們好!《關于推進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建設進度的建議》(JY 20210464號)已收悉。你們提出的建議,我區高度重視,經過研究辦理,現答復如下:
一、代表提出將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列入市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據了解,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已納入深圳市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基本思路,建議將該項目列入政市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從規劃思路變為實質立項。
今年4月我區政法事業“十四五”規劃已將該項目列入。推動福田法院辦案訴訟服務大樓及配套智能化項目建設,結合未來案件量增長態勢和審判工作改革發展,在福田轄區內積極爭取土地、資金等要素支持,協助市中院完成福田法院辦案訴訟服務場地的擴充,為推進審判體系建設,推動審判能力現代化提供有力的基礎保障。
二、落實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用地,科學規劃大樓用地和建設面積。由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落實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項目用地,切實推進項目建設。在用地面積和建設面積上要充分考慮法院當前實際工作和未來形勢發展的需要,為滿足未來辦案需要,減少重復建設,應適當預留一定的面積存量。
福田法院新建辦公辦案大樓建設應符合“樓堂館所”等相關政策規定,項目若需在國有未出讓用地上建設,應先符合相關規劃并在取得發改立項批復后,依據《深圳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報建登記實施辦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328號)、《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建設項目用地預審與選址意見書核發工作規則》等規定開展用地報批手續,我區將積極配合相關工作。
福田區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3日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