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依法推動園嶺新村城市舊棚戶區改造建設的建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5-10 11:26 來源 :福田區政府在線
建議內容
福田區園嶺街道園嶺新村始建于80年代初期,距今已有三十多年,因其建設年代久遠、建筑標準偏低以及建材使用了不符合當前安全標準的海沙建造等諸多因素,導致該區域內多數房屋均不同程度的出現建筑墻體墻面脫落、墻體內部鋼筋外露且嚴重銹蝕、房屋頂部漏水及橫梁結構性損壞、掉落等嚴重安全隱患問題。
因其建成時間較早及礙于當時建設規劃、設計的局限性,該社區的消防設施、停車場、電梯、應急道路通道等配套設施并不完備,許多建筑并無消防救援、應急逃生相關設施。例如在走訪調研時,我們就發現該社區內的77-84棟建筑,缺乏相關的消防設施及應急救援通道,如一旦發生險情,其后果不堪設想。且該社區居民多為早期來深的建設拓荒者,其平均年齡普遍偏大,因社區內建筑早期修建時并未配置電梯,致使其生活、出行極為不便。前期政府雖對部分房屋進行過整修加固,但礙于建筑本身質量及結構因素,導致相關問題并未得到有效解決。該社區的建筑質量隱患、消防安全問題、居民人身安全、社區內部環境、社會治安隱患等問題矛盾現已日益嚴峻。建議政府依法推動園嶺新村片區的城市舊棚戶區改造及城市更新建設進程,確保該區域的建筑安全、消防隱患、社會治安、社會民生等問題得到徹底解決同時,有序推進深圳市打造和諧、文明、宜居城市以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建設新步伐。
辦理思路
一、對于目前我區老舊住宅區及城中村樓齡逐漸增長、環境日趨惡劣的情況下,區住建局已陸續開展老舊住宅區及城中村的綜合整治行動,將嚴格按照相關政策進行,依法督促房屋安全責任人開展房屋加固和修繕工作。
二、我區根據市相關政策規定,于2019年1月11日出臺了《深圳市福田區棚戶區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福府規〔2019〕1號),有效規范了我區棚戶區改造工作,根據相關規定,我區老舊住宅區需由轄區街道辦對小區進行摸底調查,掌握轄區舊住宅區土地與建筑物信息、住房產權、房屋質量、周邊公共配套設施、改造意愿等綜合情況,建立信息臺賬,并篩選改造意愿強烈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舊住宅區。
三、鑒于全區舊住宅區數量較多、意愿強烈、改造需求迫切等情況,為確保改造工作有序、規范開展,區住建局將通過統籌規劃,兼顧小區改造、區域提升、產業升級、公共利益等多方因素,通過實行計劃管理等方式合理安排各舊住宅區改造次序,努力實現多方共贏、穩步推進。
辦理過程
因建議處于今年疫情防控工作關鍵時刻,為了響應國家防疫措施,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以電話的形式與代表進行了聯系,在電話的溝通過程中,代表們聽取了住建局對此件建議的回復意見,并就建議進行了充分的溝通。
建議答復
尊敬的應憲、劉凌代表:
《關于依法推動園嶺新村城市舊棚戶區改造建設的建議》收悉,區住建局班子高度重視,立即會同相關單位開展調研論證工作。現答復如下:
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棚戶區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深府規〔2018〕8號)、《深圳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更新實施工作暫行措施的通知》(深府辦〔2016〕38號)以及《關于規范城市更新實施工作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一)》相關規定,舊住宅區改造堅持政府主導、穩步推進的原則,對使用年限較久、房屋質量較差、建筑安全隱患較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設施不齊全等亟需改善居住條件的成片舊住宅區,符合棚戶區改造政策的,應優先按照棚戶區政策實施改造。
我區根據市相關政策規定,于2019年1月11日出臺了《深圳市福田區棚戶區改造實施辦法(試行)》(福府規〔2019〕1號),有效規范了我區棚戶區改造工作,根據相關規定,我區老舊住宅區需由轄區街道辦對小區進行摸底調查,掌握轄區舊住宅區土地與建筑物信息、住房產權、房屋質量、周邊公共配套設施、改造意愿等綜合情況,建立信息臺賬,并篩選改造意愿強烈且符合相關條件的舊住宅區。確定擬申報項目后,街道辦事處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機構,對擬申報舊住宅區住房質量、消防、使用功能或配套設施提供相關報告,街道辦對擬申報舊住宅區是否適用棚戶區改造政策進行初審。區住建局主要職能為對街道辦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出具相關意見,對審核通過的項目報區指揮部審議。故現階段,若該小區改造意愿強烈,可向轄區街道辦表達意愿,由其對小區進行摸底調查,并啟動意愿征集。
鑒于全區舊住宅區數量較多、意愿強烈、改造需求迫切等情況,為確保改造工作有序、規范開展,我局將通過統籌規劃,兼顧小區改造、區域提升、產業升級、公共利益等多方因素,通過實行計劃管理等方式合理安排各舊住宅區改造次序,努力實現多方共贏、穩步推進。
感謝您對我區舊住宅區改造工作的關心與支持!
專此答復。
福田區人民政府
202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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