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我市爛尾樓梳理整治的建議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6-08 10:59 來源 :福田區政府在線
建議內容
一、整治爛尾樓可消除隱患和充分利用資源,對福田中心城區意義重大。我市城市化建設過程中留下大量的爛尾樓,影響市容市貌,與深圳“國際花園城市”稱號不相符。爛尾樓占據大量社會資金、國家土地資源、和存在較大安全隱患。隨時間推移,質量安全、衛生和治安等問題將日益顯現,必將成為治安“黑點”及嚴重安全隱患場所,且防范難度不斷增大,對公共安全產生嚴重威脅,今年龍崗區龍城街道自發性登革熱傳播就是圍繞一片爛尾樓發生的。多部門管理,職責不清。按職能分工,房屋質量安全由住建部門負責,治安由公安部門負責,公共衛生由城市管理部門負責,但對爛尾樓具有處置權的卻是規劃國土部門。
二、為徹底消除隱患,建議由某一個部門牽頭,會同規土、住建、城管等部門,借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契機,深入調研,根據我市爛尾樓整體情況,充分考慮“爛尾樓”的現有條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制定相關政策,具有可以準建條件的,應對其續建及投入使用予以支持。對違法確須拆除的應一律拆除。
辦理思路
一、為徹底消除隱患,建議由某一個部門牽頭,會同規土、住建、城管等部門,借助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的契機,深入調研。
二、根據我市爛尾樓整體情況,充分考慮“爛尾樓”的現有條件,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制定相關政策,具有可以準建條件的,應對其續建及投入使用予以支持。對違法確須拆除的應一律拆除。
辦理過程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福田管理局與韓春蓮代表就如何解決“爛尾樓”的辦案思路進行多輪電話溝通,韓春蓮代表就解決思路提出意見和建議。 經多輪溝通后,代表對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福田管理局提案答復表示滿意。
建議答復
尊敬的韓春蓮、藍志剛等代表:
你們在市六屆人大八次會議上提出的《關于加強我市爛尾樓梳理整治的建議》(第20200246號)已收悉。非常感謝你們對我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對您的建議,我區進行了認真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爛尾樓整治情況
為妥善解決爛尾樓項目有關問題,消除安全隱患,減少社會不穩定因素,福田區按照市政府總體部署,對轄區范圍內爛尾樓項目進行摸排梳理,梳理出包含富豪花園在內的8個問題樓盤。除富豪花園外其余7個問題樓盤已得到妥善解決。
富豪花園是目前爛尾時間最長,產權關系最復雜,矛盾糾紛化解難度最大的爛尾樓,存在司法關系難以理清、所涉債權金額大、后續建設資金缺口大、維穩工作壓力大等問題。2007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深圳市處置富豪花園問題領導小組及四個專項小組,先后召開了24次工作會議,對富豪花園問題進行了深入細致的研究,福田區政府也成立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部門反復溝通協調,提出破產、解封、確權、盤活等一攬子解決方案。富豪花園目前已經按照工作領導小組擬定的方案啟動了司法破產程序(正在市中級人民法院破產庭)。
二、爛尾樓處置工作思路
爛尾樓產生的原因各異,問題復雜,處置工作艱巨,牽涉部門眾多,短時間整治所有爛尾樓項目仍存較大難度。在已取得整治經驗基礎上,仍需進一步研究分類處置辦法,根據現行政策并結合具體情況,通過“個案+分類”的處理原則和相關處理建議進行處置。
(一)對于已辦理規劃建設等合法手續的“爛尾樓”項目,因其在爛尾之前已完善報建及開工手續,后續具體處置政策不涉及正常報建審批問題,具備準建、續建條件的,可依法依規辦理后續手續。如“爛尾樓”項目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八條:“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2.依法應當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3.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經確定建筑施工企業;5.有滿足施工需要的資金安排、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6.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的工程,可根據《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要求,到住建部門辦理施工許可手續,推進建設進程。
(二)對于未辦理規劃用地手續且存在安全隱患的違法建筑,將由規劃土地監察部門牽頭研究處理。對于存在房屋結構、消防、地質等安全隱患問題,不滿足準建、續建條件的違法建筑,可結合爛尾樓項目實際情況,充分研究項目納入城市更新、土地整備利益統籌等可行性,在符合現行政策的情況下,按程序加快推進有關工作。
在我市土地資源緊約束的背景下,爛尾樓問題造成資源的浪費,存在安全隱患,福田區委區政府一直以來高度重視這一問題。下一步福田區將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部署下繼續按照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要求,依法依規、實事求是、嚴格執法、綜合施策,從著力盤活土地和房產資源的角度,繼續推進有關爛尾樓處置工作。非常感謝您對我區爛尾樓整治工作的關心與支持!希望今后繼續給予關注,并對我區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專此函復。
福田區人民政府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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