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深圳市福田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第20230167號提案答復意見的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4-07 16:55來源 : 福田區人民政府
尊敬的唐芳等代表:
你們提出《關于在物業小區有序批量建設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的建議》收悉。經認真研究,現就建議事項答復如下:
我區贊同代表建議,在規劃審批時嚴格按比例落實新建小區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配建有利于緩解電動自行車停放難、充電難的問題,從源頭降低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風險。
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正在開展《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交通設施章節修訂,要求:“建筑物配建自行車停車場應結合實際需求、用地條件以及相關技術規范要求,設置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區域。原則上電動自行車充電位的配置比例不應低于建筑物配建自行車停車位的20%。”該修訂稿已經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目前已報市政府審議,待市政府同意備案后施行。后續我區將按《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及相關法律法規,嚴格落實電動自行車停車位及充電樁的配置要求。
感謝您對我區工作的關心和支持!
福田區人民政府
2023年4月7日
(聯系人:程其玨,聯系電話:83136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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