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區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形勢分析
2019年全區安全生產和防災減災形勢分析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4-10 15:15來源 : 區應急管理局
一、1-12月份全區事故累計情況
(一)各類事故總體情況
1.各類事故總體情況。2019年1-12月份,福田區道路交通、工礦商貿、火災等行業領域累計納入統計的安全事故212起,死亡34人,受傷63人,直接經濟損失60.94萬元。同比事故起數下降27.40%,死亡人數上升41.67%,受傷人數上升117.24%,直接經濟損失下降79.91%。四項指標呈兩降兩升趨勢,安全形勢嚴峻。
(1)道路交通。全區納入統計的道路交通事故84起,死亡21人,受傷59人,直接經濟損失24.2萬元,同比事故起數下降24.32%,死亡人數上升75%,受傷人數上升126.92%,直接經濟損失上升73.60%。
(2)工礦商貿及其他事故。全區納入統計的工礦商貿及其他事故12起,死亡13人,受傷4人,同比事故起數下降14.29%,死亡人數上升8.33%,受傷人數上升100%。
(3)火災。全區納入統計的火災事故116起,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36.74萬元,同比事故起數下降30.54%,直接經濟損失下降87.31%。
2.生產安全事故情況。1-12月份,全區共發生生產安全事故19起,死亡20人,受傷6人,去年同期起數23起,死亡19人,受傷4人,同比事故起數下降17.39%,死亡人數上升5.26%,受傷人數上升50%。
(1)商貿制造業。未發生事故,同比持平。
(2)建筑業。發生事故6起,死亡8人,受傷3人,去年同期發生事故3起,死亡2人,受傷1人,同比起數增加3起,死亡人數增加6人,受傷增加2人。按細分行業分析,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發生事故3起,死亡5人,受傷3人,同比起數持平,死亡人數增加3人,受傷人數增加2人。交通建設工程發生事故2起,死亡2人,去年同期未發生事故,同比分別增加2起和增加2人。其他,今年發生事故1起,死亡1人,去年同期未發生事故。
(3)交通運輸和倉儲業。發生事故7起,死亡7人,受傷2人,去年同期發生事故10起,死亡人數8人,受傷2人,同比起數下降30%,死亡人數下降12.5%,傷亡人數持平。
(4)其他行業。發生事故6起,死亡5人,受傷1人,去年同期發生事故10起,死亡9人,受傷1人,同比事故起數下降40%,死亡人數下降44.44%,受傷人數持平。
3.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情況。1-12月份發生1起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即福田區深圳體育中心改造提升拆除工程“7·8”較大坍塌事故),死亡3人,受傷3人。
(二)自然災害情況
1.森林火災情況。全區1-12月份共接森林火警5起,經確認1起為森林火災,過火面積共計約10㎡。去年同期共接森林火警4起,經確認3起為森林火災,總過火面積約470㎡,未造成人員傷亡。
2.臺風暴雨情況。1-12月份,市氣象局對我區共發布暴雨預警48次,其中黃色42次,橙色6次,平均降雨量為1910.1毫米,較近5年平均偏多7%,較2018年同期偏少5%。
3.大風預警情況。大風預警共26次,其中藍色21次,黃色5次,全區最大瞬時風力為:10級(28.4米/秒)。
4.地質災害情況。全區未發生地質災害。
5.地面坍塌情況。地面坍塌事故發生78起,受給排水管道(含排水箱涵、暗渠化河道)、老化滲漏或破裂、管線施工不當、低級沉降以及地鐵軌道施工等因素影響,地面坍塌事故高發易發。
二、2019年全區安全形勢及事故分析
(一)2019年全區安全生產形勢
2019年全區各類安全事故起數、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與去年同期相比,呈兩降兩升趨勢,安全形勢嚴峻。總體特點如下:
1.2019年安全生產事故較為集中。主要集中在道路交通和工礦商貿及其他兩大領域,其中道路交通死亡21人,受傷59人,工礦商貿及其他死亡13人,受傷4人,是各類事故總量上升的主要原因。
2.道路交通事故安全形勢嚴峻。2019年全區納入統計的交通事故死亡21人,同比上升75%,是近三年來死亡人數最多的一年(2017年死亡15人,2018年死亡12人)。
3.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好轉。2019年,全區火災事故死亡零人,實現連續兩年火災零死亡。
(二)道路交通事故分析
2019年1-12月份,福田轄區道路交通事故84起,共造成21死亡,59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24.2萬元,四項指標三升一降,同比事故起數下降24.32%,死亡人數上升75%,受傷人數上升126.92%,直接經濟損失上升73.60%。
從死者的交通方式分析,涉行人13名,占比達到61.9%。其中有6名死者橫過道路未走人行橫道或過街設施,2名死者為在機動車道內坐臥、逗留、嬉鬧,事發時為醉酒狀態。
從死亡事故發生時間分析,時間相對固定在夜間、下午時段,死亡事故主要多集中發生在3-5時、15-18時與19時至21時。該三個時段事故分別為4起、6起、4起。
從事故地點分析,事故發生在車流、人流密集區占比高,其中共有8起事故發生在濱河大道、北環大道上(或輔道上)。
(三)工礦商貿及其他事故分析
2019年1-12月份全區共統計工礦商貿及其他事故12起,死亡13人,受傷4人。同比事故起數下降14.29%,死亡人數上升8.33%,受傷人數上升100%。
從事故發生月份分析,9月份死亡4人,7月份死亡3人,3月份死亡2人,1、4、5和8月份各死亡1人,事故有所抬頭,需予以重視。
從事故類型分析,高墜事故高發,高墜事故共發生7起,造成6人死亡,1人受傷;坍塌事故發生1起,造成3人死亡,3人受傷;物體打擊事故發生2起,造成2人死亡;其他事故2起,死亡2人。
(四)消防火災事故分析
消防安全形勢維持穩定。2019年1-12月份我區共發生火災116起,無人員傷亡,直接經濟損失36.74萬元,同比事故起數下降30.54%,直接經濟損失下降87.31%。
從月份分析,火災起數總體平穩有升,1-7月份呈逐月遞減趨勢,8、9、11、12月份屬火災高發期。
從火災場所分析,住宅仍是火災易發場所,今年住宅發生火災57起,占火災總數49.14%。尤其是城中村、老舊小區由于電氣線路老化、電氣設備老舊是造成住宅火災高發的主要原因。
從起火原因分析,電氣火災64起,占火災總數55.17%,生活用火不慎火災11起,占火災總數9.48%,自燃火災23起,占火災總數19.83%,玩火1起,吸煙引起火災1起,生產切割作業引起的火災3起,其他13起。電氣火災仍然是火災主要原因,主要由插排短路、電器故障、線路老化短路引起。生活用火不慎火災是次要原因,主要由煮飯做菜、燒香拜佛等引起。
(五)自然災害防治形勢分析
2019 年入汛較往年明顯提前,汛期呈現“暴雨強度強,強降水集中,臺風影響早,程度偏重”的特點,汛期結束后又出現持續干燥氣候,森林火險預警信號持續生效70 天,自然災害防治工作壓力依然巨大。
三、2020年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形勢研判
第一季度適逢春節、元宵節日,受季節天氣、春運、停產復工等因素影響,發生火災、道路交通及工礦商貿事故的風險較高,必須落實針對性管控措施,堅決防范各類事故發生。
一是春運期間道路交通事故風險加大。春運期間,人流、車流、物流急劇增多,車輛違規超載、旅游包車違規運營、電動車違規上路載客以及駕駛人酒后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導致事故的風險上升。特別是春運期間,自駕返鄉人員劇增,來深觀光旅游、休閑度假的游客也將增加,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風險進一步加大。
二是季節天氣因素易導致火災等事故。根據氣象部門預測,第一季度仍以“干燥少雨”天氣為主,各類誘發火災的因素進一步增多,老舊住宅、商貿市場、賓館酒店和大型娛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三小”場所及建設工程工地,易因電氣設備及線路老化、用火不慎和違規動火等極易引發火災事故;春節、元宵節期間,祭祀及踏青旅游活動增多,森林火災防控壓力進一步增大。
三是春節前后停工停產和復工復產期間發生事故的風險增大。春節臨近,各類企業相繼開展停工前設備檢查和維護保養等操作,外出務工人員歸家心切,思想上有所松懈,容易因誤操作、違章作業等因素導致事故發生;春節后返工期間,企業復工檢修作業頻繁,建設項目相繼開工,新招員工陸續上崗,導致違規違章誤操作的可能性增大,易引發事故。
四是其他行業事故風險進一步加大。春節前后,城市景觀、城市綠化、垃圾清運、外墻清洗、裝卸搬運、廣告安裝以及臨時性展覽演出場所搭建等作業活動增多,發生高處墜落、觸電等事故風險增大。
四、對策措施建議
1.各街道和各部門要按照近期全省、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及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強事故研判分析及監測預警,以最高標準、最嚴要求、最硬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第一季度安全生產工作,突出加強春運、消防、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水上交通、燃氣等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監管,排查整治各類事故隱患,著力管控治理風險,切實做好假期值班值守和應急處置工作,全力確保歲末年初安全生產形勢平穩。
2.福田交警大隊、市交通運輸局福田局等部門要全力抓好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研究細化具體管用的措施,緊緊圍繞“人、車、路、企” 四個關鍵因素,重點強化對“兩客一危”、旅游包車、公交車、泥頭車、出租車、電動自行車等重點車輛的安全監管,重點整治事故多發路段、高速公路、大型公路橋梁隧道、客運場站安全隱患,嚴厲打擊“三超一疲勞”、非法載客、客貨運混裝、酒駕醉駕毒駕等道路交通違法違規行為以及客貨運車輛變相掛靠、以包代管、營運客車和駕駛員脫離企業管理等突出問題,確保春運期間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3. 福田消防救援大隊和各行業主管部門要持續深入開展冬春季節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加強對物流倉庫、易燃易爆物品儲存場所、廢舊物品回收站、餐飲娛樂場所、城中村、高層建筑、地下空間、“三小”場所等火災高風險區域消防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查嚴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違規住人、消防通道堵塞、用火用電不規范等違法行為,嚴防火災事故發生。要嚴格執行森林“禁火令”,加強巡查值守,嚴防春節、元宵節期間因祭祀等活動引發森林火災事故。
4.各街道和各部門要切實抓好春節前后停工停產和復工復產期間的安全監管,要提前部署開展節前安全生產大檢查,督促企業做好停工停產前的安全檢查和設備維護,施工工地現場嚴格封閉管理并做好值班值守和巡查監測,嚴防因短暫停工停產導致事故發生。要督促企業制定復工復產方案和安全檢查清單,扎實開展復工復產前的隱患排查與治理;對新上崗人員、轉崗人員嚴格依法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對其他返崗人員尤其是特種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崗前培訓,確保復工復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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