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應急管理局2022年9月典型案例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等行為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9-15 08:36來源 : 福田區應急管理局
一、案件基本情況
單位名稱: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貴文
二、案件情況
2021年12月8日福田區應急管理局南園街道執法中隊執法員到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進行安全生產執法檢查,檢查場所為被檢查單位大廳、檢查前門出口處配電箱、大廳處配電箱、抽查后門出口。本次執法檢查,根據現場檢查方案的檢查內容,采取查資料與抽查現場的方式進行?,F場檢查發現該單位存在3項安全問題:1.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2.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3.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行政執法人員現場開具(深福)應急責改〔2021〕449 號《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責令該單位對存在的安全問題于2021年12月18日前整改完畢。
2021 年 12 月 23 日,執法人員到該單位現場進行復查,經復查: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上的問題已按規定完成改正,并發出“整改復查意見書”(深福)應急復查〔2021〕438號。
2021年12月26日,執法人員填寫了“立案審批表”。
2021 年12月27日,經局領導審批同意立案調查。
2022年4月25日,執法人員通知被檢查單位法定代表人曾貴文到福田區應急管理局南園街道執法中隊510室做調查詢問筆錄,該單位由受委托人鄭光俊接受詢問調查并對該單位存在 1.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2.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現場只提供了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該單位最近一次演練時間為2020年4月10日,檢查現場未能提供其他的演練臺賬及2021年的演練計劃);3、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現場未能提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記錄臺賬)的違法行為事實進行了確認。該單位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該案件違法事實清楚、證據確定充分。
主要證據:
1.“現場檢查記錄”(深福)應急現記〔2021〕1529 號;2.“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深福)應急責改〔2021〕449 號;3.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6 份;4.現場檢查照片及行政執法記錄儀全過程影像記錄;5.“整改復查意見書”(深福)應急復查〔2021〕438 號;6.“調查詢問筆錄”1份;7.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員工名單;8.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在職員工情況說明;9.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社會保險參保證明;10.深圳市星光軒娛樂傳媒有限公司職工社會保險月繳交明細表;11.行政執法檢查現場行政相對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12.行政執法復查現場行政相對人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
三、執法過程
1.2021年12月8日行政執法人員現場開具《責令限期整改指令書》(深福)應急責改〔2021〕499號;
2.2021年12月23日行政執法人員對該單位進行復查,依法發出《整改復查意見書》(深福)應急復查〔2021〕438號;
3.2022年5月16日我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單位發出《行政處罰告知書》(深福)應急告〔2022〕43號;
4.2022年5月26日我局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對該單位發出《行政處罰決定書》(深福)應急罰〔2022〕53號。
四、法律依據及處理結果
1.“未按照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三)項和參照《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 年版)(調整補充)》(違法行為編號:1005)的規定,決定對該單位給予人民幣玖佰元(900 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生產經營單位未按照規定對制定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進行演練(現場只提供了事故應急救援處置預案;該單位最近一次演練時間為 2020年4月10日,檢查現場未能提供其他的演練臺賬及 2021 年的演練計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六)項和參照《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 年版)(調整補充)》(違法行為編號:1004)的規定,決定對該單位給予人民幣玖佰元(9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3.“生產經營單位未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如實記錄(現場未能提供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記錄臺賬)”違反
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七條第(五)項和參照《深圳市應急管理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實施標準(2020 年版)(調整補充)》(違法行為編號:1017)的規定,決定對該單位給予人民幣玖佰元(9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綜上所述,決定對該單位合并給予人民幣貳仟柒佰元(27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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