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7年度福田區法律專業服務業人才租賃住房配租工作的民意征集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06-28 00:00來源 : 區司法局
根據區政府統一部署,為吸引人才,為福田轄區人才創業提供良好環境,留住優質企業和優秀人才,現啟動福田區2017年度產業人才住房配租工作。
以下為2016年度的福田區法律專業服務業人才租賃住房的認定標準和申報資格條件,現就認定標準和申報條件公開向社會征集意見,為2017年度福田區法律專業服務業人才租賃住房配租工作的開展打好群眾基礎。
1.認定標準
分類標準(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1)上年度納稅分別排名前5的市屬律師事務所和區屬律師事務所;
符合上述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未在限期內提出申請,可適當放寬排名前5的限制,按納稅排名取足10家律師事務所(5家市屬律師事務所和5家區屬律師事務所)。
(2)上年度人均收入分別排名前5的市屬律師事務所和區屬律師事務所;
符合上述條件的律師事務所未在限期內提出申請,可適當放寬排名前5的限制,按人均收入排名取足10家律師事務所(5家市屬律師事務所和5家區屬律師事務所)。
(3)上年度提供公益法律訴訟服務宗數50宗以上,且排名前5的律師事務所或社會組織;
(4)上年度出版學術專著5本以上,且排名前5的律師事務所或社會組織;
2.申報資格條件(須同時具備)
(1)組織機構和稅務登記在福田區;
(2)申報類別符合法律服務業的分類標準;
(3)經營或運作穩定,依法納稅,具一定規模、信用和社會貢獻能力;
(4)近三年未受到行政處罰或行業處分;
(5)未享受市政府人才住房政策支持。
您的意見對我們的工作很重要,請您于2017年7月30日前寫好您的意見,發送至福田區司法局律公科科室郵箱ftsflgk@szf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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