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04-09-13 00:00來源 : 福田區政府在線
福府辦[2004]92號
關于印發《福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區府直屬各單位、區資產經營公司:
《福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編制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同意,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二○○四年八月十八日
福田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
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十一五”時期是我市全面建設現代化、國際化城市的重要時期,也是我區全面深入貫徹“大經濟、大文化、大服務”發展戰略的關鍵時期。編制和實施好我區經濟社會發展“十一五”規劃,對于推進我區邁向國際化中心城區建設具有重要意義。根據我市對“十一五”規劃編制的總體要求(深府[2004]46號文),結合我區的實際情況,提出我區“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方案。
一、規劃編制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十六大和十六屆三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家、省、市對“十一五”規劃編制的總體部署,堅持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建設國際化中心城區的目標要求,以發展為主題,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和歸宿,走內涵式發展道路,搶抓機遇,迎接挑戰,促進全面、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實現全區經濟和社會的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和全面進步。
編制我區“十一五”規劃,應著重把握如下原則:一是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轉變經濟社會發展新的增長方式。堅持以人為本,改變片面追求GDP增長指標的規劃思路,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把擴大居民就業、提供公平優質義務教育、健全公共衛生體系、完善社會事業管理體制和社會保障體系等公共服務放在重要位置。二是按照全市的總目標和總任務,制定我區“十一五”時期新的發展目標和任務。緊緊圍繞中心區“五個中心”的功能定位,全面建設具有國際化象征的中心城區——新福田。編制和實施我區“十一五”規劃時,要結合本區域、本部門的實際情況,明確未來五年的目標、任務和相應的保障措施,制定客觀的評價指標,確保規劃內容的科學性和實施規劃的可行性。三是要充分體現前瞻性和全局性,做到統籌兼顧和突出重點。“十一五”規劃不僅要考慮與“十五”計劃的銜接,重點突出2006—2010總體規劃重點,還要展望到2020年長遠規劃,明確我區現代化建設的階段性目標和總任務,突出重點,著重解決新時期經濟和社會發展面臨的一系列問題和矛盾。四是樹立“有限政府,無限服務”的理念,充分體現“服務型”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在規劃編制過程中,要理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按照市場經濟的規律辦事,充分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明確政府公共服務的管理職能,以彌補市場調節不足的領域。
二、主要任務和進度安排
根據市發改局編制“十一五”規劃的初步時間安排,從現在起到2006年年初,約兩年時間,是我區“十一五”規劃的編制期。總的任務是:全面啟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做好“十一五”規劃前期工作,開展重大課題調研,理清發展思路,按規定程序完成編制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具體工作進度按三個階段開展:
(一)前期工作(2004年6月至2004年8月)。主要目標任務是:
1.區政府召開全區“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會議,做出工作部署;成立區“十一五”規劃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區有關單位成立相應領導協調機構;籌組區發展規劃專家評審委員會。此項工作由區發展計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完成。
2.對規劃編制工作進行統籌協調和綜合平衡,擬定“十一五”規劃前期重大調研課題和需編制的重點專項規劃,通過部門研究和委托、招標等形式落實調研任務;研究總體規劃框架,確定總體規劃編制工作思路;開展規劃編制培訓和調研活動。此項工作由區發展計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落實。
3.設立福田區“十一五”專題網頁。通過電視、報紙等相關新聞媒體和咨詢座談等多種方式,宣傳福田經濟社會發展成就,廣泛征求社會公眾對未來經濟社會發展和規劃編制的意見建議,廣納良言,營造一個社會各界普遍關注和共同參與的“十一五”規劃編制氛圍。此項工作由區發展計劃局牽頭,各部門配合。
(二)課題研究(2004年8月至2005年1月)。主要目標任務是:
1.完成福田區“十一五”規劃總體研究報告,形成總體規劃基本思路,上報區政府。此項工作由區發展計劃局牽頭完成。
2.完成“十一五”若干重大課題調研任務,形成專題調研報告報區政府。此項工作由分工承擔重大課題調研的部門完成。
3.前期研究初步分工
為了使“十一五”總體規劃的前期工作充分到位,參照我區“十五”規劃要點,擬開展23個重點課題調研,課題及分工如下:
(1) “十一五”主導產業發展和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研究;(區計劃局)
(2) “十一五”精神文明建設研究;(區文明辦)
(3) “十一五”現代服務業發展研究;(區統計局)
(4)城中村改造研究;(區重建局)
(5) “十一五”工業發展研究;(區經貿局)
(6) “十一五”商業發展研究;(區經貿局)
(7) “十一五”旅游業發展研究;(區經貿局)
(8)轄區中小企業發展研究;(轄區企業服務中心)
(9)集體合作經濟發展與改革研究;(區集體辦)
(10)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研究;(區國資辦)
(11) “十一五”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科普發展研究;(區科技局)
(12) “十一五”人口發展戰略研究;(計生局)
(13) “十一五”勞動事業與勞動力就業研究;(區勞動局)
(14) “十一五”環境保護與生態建設發展研究;(區環保局)
(15) “十一五”文化事業及文化產業發展研究;(區文化局)
(16) “十一五”教育現代化建設研究;(區教育局)
(17) “十一五”衛生事業發展研究;(區衛生局)
(18) “十一五”體育事業發展研究;(區體育局)
(19) “十一五”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研究;(區社保局)
(20) “十一五”民政事業發展研究;(區民政局)
(21) “十一五”信息化建設研究;(區信息中心)
(22) “十一五”公共財政及政策取向研究;(區財政局)
(23)政府投資規模及重大建設項目規劃研究。(區建筑工務局)
4、各課題調研單位于2004年12月底前完成前期調研報告,區“十一五”規劃領導小組據此確定我區需編制的“十一五”各項專題規劃。
(三)規劃編制(2005年1月至2005年12月)。主要目標任務是:
1.開展總體規劃編制的調查研究,形成總體規劃草案;在市“十一五”規劃建議形成后,對總體規劃進行修改,并按規定程序銜接協調、公開咨詢、專家論證以及必要的預審后,經區委、區政府審定并提請區人大審議。此項工作由區發展計劃局牽頭,各有關部門配合。
2.開展各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按規定程序銜接協調、公開咨詢及專家論證后審批發布。此項工作由各承擔部門負責,區發展計劃局負責具體協調。
3.開展“十一五”規劃宣傳和規劃展示,組織開展學習、落實“十一五”規劃活動。此項工作由區各部門負責落實。
三、規劃編制要求
按照區委、區政府有關規劃工作的要求,“十一五”規劃的編制要加強調查研究,充分發揚民主,規范編制程序,加強銜接協調,突出發展重點,強化規劃深度,提高可操作性。
(一)規劃期
按照市發改局對“十一五”規劃期的安排,區“十一五”總體規劃的規劃期以五年為主(2006—2010年),同時展望到2020年,重點專項規劃期與區總體規劃基本保持一致。
(二)規劃編制建議書
加強規劃編制的綜合協調,精簡規劃編制數量,減少規劃的交叉重疊。區有關部門2004年9月30日前向區發展計劃局送交擬編制(含修訂)規劃的《規劃編制建議書》,內容包括:規劃名稱,組織編制單位(含聯合編制)和擬征求意見單位,規劃編制對象、解決的主要問題和基本思路,規劃編制方式(自行編制、委托或招標)和時間進度,經費來源和使用方案,規劃編制的形成成果,規劃的審批發布方式等。
(三)規劃編制程序
為增強規劃的科學性、民主性和可行性,各項規劃的編制原則上按照前期工作、文本起草、銜接協調、公開咨詢、專家論證、審批發布六個環節依序開展。區總體規劃和教育、衛生、文化、體育、住宅、商業、旅游和環保等公共服務領域和其他與民生密切相關領域的規劃,還應當創造條件采取聽證會形式聽取意見。
(四)規劃的銜接協調
規劃的編制要堅持以區總體規劃為依據和指導,以專項規劃為細化和延伸,加快形成層次清晰、定位明確、相互銜接、科學可行的規劃體系。專項規劃應報上級相應主管部門銜接,未經銜接的規劃不應審批發布。
(五)規劃的公開咨詢
規劃草案應通過政府網站和印制文本(或報紙刊發)征求公眾意見,經批準發布的規劃文本應予以公布。各項規劃在報批過程中,應將部門銜接、公眾咨詢和專家論證意見及其采納結果說明,作為規劃報批的必備材料。
四、規劃領導機構和評審機構
全區“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在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為加強對規劃工作的領導、協調和指導,區政府成立“福田區‘十一五’規劃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區長張禮銅同志擔任,副組長由常務副區長宋建春同志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發展計劃局,負責日常工作,區發展計劃局局長李健盛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副局長劉紅非、劉明聰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區直各相關部門、街道辦事處主要負責人為領導小組成員。
增強規劃的科學性,提高規劃質量,把好規劃的出口關。區政府成立“福田區發展規劃專家評審委員會”,委員由區政府聘任,人員由政府公務員、行業領域專家和社會人士組成。規劃評審會主要負責總體規劃、重點專項規劃在上報審批前的評審論證,評審論證意見應作為規劃審批的重要依據。評審會的日常工作由區發展計劃局負責。
五、規劃經費的安排和管理
堅持勤儉節約、務實高效開展“十一五”規劃編制工作。建立健全規劃編制經費管理制度,做到統籌安排、規范管理、專款專用。
(一)關于規劃經費的總安排。根據“十一五”規劃的編制工作任務,區財政安排專項經費,用于前期課題的調研和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編制。為減少研究課題和規劃的交叉重疊,避免重復工作,前期調研課題和重點專項規劃的確定,由區發展計劃局與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并報區規劃領導小組審定后,區財政局核定和安排有關經費。
(二)關于今年開展前期課題調研的經費使用。待規劃經費總安排計劃下達后,各單位可根據前期調研工作的需要,提出經費申請,由區計劃、財政部門按有關規定核撥前期課題調研和編制總體規劃綱要等前期經費。
主題詞:發展計劃 五年規劃 工作方案 通知
———————————————————————————
抄送:市政府辦公廳,區有關領導、有關單位。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辦文科 2004年8月19日印發
———————————————————————————
(共印110份)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