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政府采購行政裁決結果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0-07-14 18:16 來源 :福田區財政局
一、項目編號: FTCG2020174908
二、項目名稱: 福田區信訪局2020年心訪工作室服務項目采購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深圳市福田區身心悅心理咨詢服務中心
地址: 深圳市福田區車公廟深南大道南江西世紀豪庭(江西大廈)23C
被投訴人:深圳市福田區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民路123號福田區委大樓29樓
相關供應商: 深圳市播瑞歌應用心理學研究所
地址:深圳市福田區中心區23-1-1興業銀行大廈2108室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不服被投訴人關于“福田區信訪局2020年心訪工作室服務項目采購”(項目編號:FTCG2020174908)的質疑答復向本機關提出行政裁決,本機關于2020年5月26日受理行政裁決。
受理行政裁決后,本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向被投訴人和其它與行政裁決事項有關的當事人發出投訴答復通知書及投訴書副本。經調查核實,現已辦理終結。
(一)投訴人投訴事項及投訴請求(詳細內容以投訴人向本機關提交的《投訴書》為準)
1.投訴事項:
?。?)關于“有效業績”及“履約評價”的認定,評審委員將黨群區委政法委及區殘疾人聯合會不能認定為“政府部門”有失公允。
(2)該項目的“深圳市福田區網上政府采購結果公示”嚴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
?。?)投標供應商深圳市源泉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項目服務方案、質量保障措施、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應對措施及相關合理化建議及管理制度的服務項評分不合理。
2.投訴請求:請求就該項目采購流程的合規性進行回復并公示該項目評審專家資質。
?。ǘ?/strong>被投訴人及相關當事人答復(詳細內容均以相關當事人的書面答復材料為準)
1.被投訴人答復
被投訴人就投訴事項答復本機關稱:
?。?)關于投訴事項1,招標文件載明,“有效業績”指: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委托的心理健康服務項目”。評審委員會認為,街道辦屬于政府派出機構,區委政法委屬于黨群系統,區殘疾人聯合會屬于社會團體,均不計入有效業績,評分無誤。結合評審委員會質疑復核意見和評審報告,被投訴人認為該質疑事項不成立。
經被投訴人初步核查,本項目所有投標人(共7家)提供的與區委政法委、殘聯、街道、醫院、企業發展服務中心、特殊兒童早期干預中心等部門簽訂的合同,評審委員會均不認定為有效業績。
(2)關于投訴事項2,該項目公示公告當中注明的“異議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向本中心提出”與《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規定的“異議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前向招標機構提出”存在一字之差,系被投訴人發布公告過程中筆誤所致,供應商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仍可向被投訴人提出異議。該筆誤不影響異議人申請異議的權利,且對采購結果無實質性影響。被投訴人已要求相關公告發布人員加強審核工作,避免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關于投訴事項3,項目服務方案、質量保障措施、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應對措施及相關合理化建議及管理制度的服務項等評分項均為主觀評分項,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根據評分標準及投標人投標文件方案自行判斷后評分。此外,投標文件服務方案涉及投標人的商業秘密,不屬于公開事項。
2.采購人答復
采購人就該投訴事項答復本機關稱:根據評審委員會認定,區委政法委屬于黨群系統,區殘疾人聯合會屬于社會團體,均不計入有效業績。此評分系根據項目實際情況進行設置。
3.中標供應商答復
中標供應商就該投訴事項答復本機關稱:評審委員會將黨群區委政法委及區殘疾人聯合會不能認定為“政府部門”的評審標準是嚴格公允的,體現了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符合法律規定。
(三)本機關調查情況
為核實有關情況,本機關核查了投訴材料、投訴答復材料、本項目招標文件及相關投標文件等,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調查結果如下:
1.關于招標文件“有效業績”的認定問題
經查,該項目招標文件“商務”評分項“有效業績”評審標準規定:同類業績指上市公司、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委托的心理健康服務項目。投標文件顯示,投訴人投標時共提供6份業績。經評審,評審委員會認可了其與某上市公司簽訂的1份業績,未予認可投訴人與福田區委政法委、寶安區殘聯簽訂的5份業績 。不予認可的理由為福田區委政法委、寶安區殘聯的業績不屬于招標文件“有效業績”規定的區級及以上政府部門委托的業績。
本機關經過調查發現,《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第三條第二款規定:“黨委政法委員會是黨委領導和管理政法工作的職能部門,是實現黨對政法工作領導的重要組織形式”;《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第一條規定:“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簡稱中國殘聯)是國家法律確認、國務院批準的由殘疾人及其親友和殘疾人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全國各類殘疾人的統一組織”,第十九條規定:“按國家行政區劃設立中國殘聯各級地方組織”。因此,福田區委政法委屬于黨委設置的職能部門,寶安區殘聯屬于社會團體,兩者均不屬于政府部門。被投訴人福田區政府采購中心和采購人福田區信訪局在相關答復說明中也確認政法委與殘聯的業績合同不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評審委員會未將該類合同計入有效業績,符合招標文件相關規定。綜上,此項投訴不成立。
2.關于本項目采購結果公示是否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的問題
經查,2020年4月21日,被投訴人于“深圳市福田區政府采購網”發布該采購項目的采購結果公示。公示內容顯示:“本公示期限為三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異議,異議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向本中心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四條第二款:“投標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評標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蓖瑫r,《深圳經濟特區政府采購條例實施細則》第四十四條規定:“招標機構應當在發出中標通知書之前,將中標結果通過政府采購指定網站進行公示,涉及國家秘密和商業秘密的內容除外。公示時間不少于三日。公示期內有異議的,異議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前向招標機構提出?!北卷椖空袠私Y果公示期為三個工作日,符合“不少于三日”的公示期規定。該項目公示公告中注明的“異議人應當在公示期滿向本中心提出”與法條相應內容“公示期滿前”存在一字之差,經查,此原因系被投訴人發布公告時筆誤所致,供應商在公示期內有異議的,仍可向被投訴人提出異議。該筆誤不影響異議人申請異議的權利,且對采購結果無實質性影響。因此,不能認定采購結果公示違法。綜上,此項投訴不成立。
3.關于深圳市源泉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的項目服務方案、質量保障措施、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應對措施及相關合理化建議及管理制度的服務項評分不合理的問題
根據招標文件規定,項目服務方案、質量保障措施、項目重點難點分析、應對措施及相關合理化建議及管理制度的服務項等評分項均為主觀評分項,由評審委員會成員根據評分標準及投標人投標文件方案自行判斷后評分。未發現該項目主觀評分項專家打分不符合招標文件評分標準的情形。投訴人認為評審專家打分不合理,缺乏依據。因此,此項投訴不成立。
關于投訴人要求公開評審專家專業資質的問題,根據《深圳市政府采購評審專家管理實施辦法》第二十七條:“評審專家名單在評審結果公告前應當保密。評審活動完成后,招標機構應當隨中標、成交結果一并公告評審專家名單,并對自行選定的評審專家做出標注。各級財政部門、采購人和招標機構有關工作人員不得泄露評審專家的個人情況?!北就对V中,被投訴人已按相關文件要求公布評審專家名單。相關法律法規等規定未要求公布評審專家資質信息。被投訴人未公示審專家專業資質,符合相關規定。
五、裁決依據及結果
綜上,投訴人提出的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根據《政府采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的規定,本機關決定如下:
駁回投訴。
本項目各方當事人如對本決定不服,可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政府或者深圳市財政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向深圳市鹽田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六、其他補充事宜
無
深圳市福田區財政局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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