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2023年度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1-14 14:16 來源 :福田區審計局
——2024年9月在深圳市福田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上
區人大常委會:
我受區政府委托,報告2023年度區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情況,請予審議。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一年來,全區各單位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二中全會精神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深圳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五個中心”建設,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凝心聚力、克難奮進,加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典范城區和中國式現代化典范城區。
從審計情況看,2023年我區各單位牢固樹立過緊日子理念,頂住外部壓力、克服內在困難,推動各項事業取得了來之不易的成績,取得以下成效:
積極擴寬財源渠道,推動財政均衡可持續。一是加強財政資源統籌,全年國土出讓收入完成33.08億元,出臺《福田區2023年度資產資源盤活實施方案》,加速推動文化創意產業園、泰然立城物業處置等重點項目,新增資產盤活收入25億元。二是積極爭取新增債券,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債務限額22.22億元,債券資金集中投向產業園區基礎設施、公立醫院等重點建設領域。三是堅持常態化過緊日子,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預算執行中壓減各部門非急需非剛性支出13億元,組建項目預算審核工作專班,加強項目預算評審,構建事前績效評估、審批立項與資金安排協同機制。
聚力打造強民生格局,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一是首善教育優質均衡,全年教育投入超80億元,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補助由1,333元提高至6,000元,新改擴建學校11所,新組建教育集團3個,新增基礎教育學位5280座,成功入選教育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廣東省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示范區。二是健康福田持續引領,衛生健康領域全年投入約40億元,區屬醫療機構病床數突破3000張、千人床位數全市第一,組建醫療健康集團3個,實現公衛中心街道全覆蓋,成功創建廣東省健康區,居民健康素養水平連續九年全市第一。三是社會保障水平穩步提升,升級改造星光老年之家20家,新建長者飯堂及助餐點13家,完成適老化改造3030戶,發放各類社會保障補助金超4億元,全年住房保障投入近15億元,籌集建設保障性住房1.5萬套。
全力支撐高質量發展,高效服務轄區重大戰略。一是“三大新引擎”日新月異,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全年投入建設資金超10億元,籌集約30萬平方米高品質科研空間,香港應用科技研究院等30個重大項目落戶,香蜜湖片區全年投入資金近5億元, 金融文化中心、國際演藝中心等多個重點項目加速推進中。二是現代產業體系建強建優,全年投入產業發展專項資金14.35億元,聚焦“20+8”產業集群,迭代升級“1+9+N”產業資金支持政策體系,大力開展產業鏈招商、引導基金招商等工作,推動大華國際等知名會計師事務所落戶福田,福田引導基金全年招引落地企業超40家。
日益規范審計整改格局,“下半篇文章”更加權威高效。把審計整改“下半篇文章”與揭示問題“上半篇文章”擺在同等重要位置一體推進,狠抓源頭治理,補齊漏洞,以整改成效推動各項工作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加強區委審計委員會各成員單位以及相關主管部門之間的工作協調,推動審計監督與其他監督協同貫通。截至2024年4月,針對2022年度審計查出問題已完成整改45個,整改率98%,通過調賬、清理賬戶和資金上繳等方式完成整改問題金額合計55.83億元,主管(監管)部門發出通知、指導意見13份,相關責任單位制定完善制度15項。
一、區本級財政管理審計情況
2023年,我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310.66億元,支出308.16億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01.8億元,支出90.07億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1億元,支出1億元。詳見下表:
2023年區本級財政收支預決算情況表
單位:億元
審計重點關注了財政預算執行、決算草案編制、專項債券資金支出及還本付息情況、非稅收入收支管理等方面。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財政預決算管理方面
1.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機制不完善、收入不準確。一是我區現行管理制度中未明確國有控股企業上交利潤比例,實際參照國有獨資企業上交比例執行。二是區屬國有企業因成本重復核算導致企業財務利潤減少204.4萬元,進一步導致當年度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不準確。
2.政府投資年度計劃與本級預算銜接不夠到位。2023年區發展改革局下達政府投資計劃758,608.29萬元,區財政局實際安排預算指標682,539.08萬元,差異產生的主要原因是區財政當年財力實際完成情況與年初制定下達的全年政府投資預算指標存在差距。
3.決算草案功能分類科目使用不準確。一是2家單位將各類展覽活動費用、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工程支出共6,672.23萬元列入“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功能分類科目。二是1家單位將智慧福田網絡維護費、鄉村振興資金績效考評服務費共318.4萬元列入“國內貿易管理”科目。三是1家單位將擴建工程支出125萬元列入“教師進修”科目。
(二)地方政府債券管理方面
1.部分專債資金滯留監管賬戶。我區2021年、2023年發行的10個政府專項債券項目截至2023年末仍存在部分債券資金滯留監管賬戶未支出,涉及滯留金額11,404.66萬元,涉及3家單位,其中1個項目所涉資金為2021年發行的專項債券資金,截至2023年底仍有186.24萬元未支出。
2.學前教育專項債券項目上繳專項收入科目不準確。2023年將應用于償還學前教育專項債券當年債券利息的保教費收入1,945.01萬元納入一般公共預算“非稅收入”科目并收歸財政統籌使用,而非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專項債券對應項目專項收入”科目用以債券還本付息。
(三)非稅收入收支管理方面
1.部分非稅執收單位未及時催繳非稅收入。截至2024年2月,8家單位2023年以前開具的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中仍有2,041.42萬元尚未繳款,其中未及時催繳租金約1,219.35萬元。
2.超范圍安排使用土地出讓收入。2023年我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城市建設支出”科目中有2,119.19萬元用于不符合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的10個項目。
3.體彩公益金消費券支出監管不到位。“一鍵預約”平臺存在同一訂單后臺可同時核銷多張消費券的監管漏洞,導致活動受益群體減少,影響資金使用效益。
二、部門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重點關注了多個預算單位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并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延伸。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采購管理方面
1.采購流程倒置。2家單位共10個項目存在合同簽訂日期晚于實際履行日期、合同簽訂日期早于自行采購結果公告日期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201.53萬元。
2.驗收程序不規范。2家單位共78個采購項目存在驗收人數不足、缺少驗收意見或驗收日期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1,649.87萬元。
3.供應商資質審核不嚴。一是1家單位的2個政府采購項目中存在部分報價供應商在參與報價時已注銷工商登記信息的問題,涉及項目采購預算金額47.10萬元。二是16家單位的部分政府采購項目存在中標供應商、服務人員不具備相關服務資質或投標資格的問題。
4.采購結果公示不規范。2家單位的3個采購項目存在未在政府采購智慧(監管)平臺公示、公示不及時、公示未滿3天等問題,涉及合同金額70.93萬元。
(二)財務及內控管理方面
1.福利費發放程序不規范。1家單位向職工發放家屬患病醫藥費補助和住院慰問金時所附相關證明材料不齊全。
2.往來款長期掛賬。2家單位的應收墊付款430萬元及應付到期履約保證金4.68萬元掛賬時間超3年仍未及時清理。
3.重復結算服務費。3家單位存在同一客車同一服務時間在不同單位結算費用的問題,涉及重復結算金額13.4萬元。
4.長期借用第三方人員從事職能崗位工作。1家單位從引進企業、服務供應商等公司共計借用13名員工從事政府職能崗位工作。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合同簽訂不規范。一是1家單位簽訂的購買會計服務合同約定付款方式與實際結算不符。二是1家單位合同簽訂時相關服務內容表述不嚴謹,服務內容與其承擔的輔助作用存在一定偏差。
2.出勤人數和時長不符合約定。1家單位心理咨詢服務項目中實際出勤的心理咨詢師人數和每周工作時長均少于合同約定服務量。
三、重大專項審計情況
審計重點關注了我區先進制造業發展、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等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設立及執行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如下:
(一)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制定方面
1.產業資金政策條件與政策目標導向不符。一是我區“商協會發展支持”政策是對按要求導入協會基本信息的商協會給予5萬元支持,并根據導入會員企業數按50元/個予以支持;二是我區“規范管理支持”政策是對每月按時報送數據的金融機構給予10萬元支持。上述政策均屬于日常數據填報工作,與支持企業發展、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導向不符。
2.部分產業資金政策長期無資金支出。一是我區支持先進制造業發展政策中有3個政策在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無申報成功項目,其中2個政策連續兩年無企業申報。二是1家單位制定的產業專項資金政策子項目中有29個子項目在2022年、2023年連續兩年無資金支出。
(二)產業高質量發展支持政策執行方面
1.資料審核不嚴。一是1家單位審核時未將申請支持項目中的稅金、物業管理費等不可支持費用予以剔除,導致多計支持金額19.82萬元。二是1家單位未嚴格審核企業提交的證件有效期及以往申請補助資金記錄,導致3個項目多計支持金額90.35萬元。
2.審核制衡機制存漏洞。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間,1家單位的104個產業支持項目初審和復核為同一人。
3.應追回資金未及時追回。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間,21家企業在領取產業資金后未滿五年即遷出福田區,產業資金主管部門未及時按照監管協議要求追回相關資金,涉及金額732.77萬元。
(三)產業空間資源協同管理方面
1.產業用房使用監管不到位。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間,1家公司以優惠租金承租政府產業用房,向入駐企業收取高額服務費,涉及金額248.89萬元。
2.企業績效考核監督不到位。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期間,1家公司年度考核指標未達標卻仍享受政府產業用房租金優惠。
四、民生類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審計重點關注了47個涉及民生領域的政府投資項目,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工程建設管理方面
1.部分項目未按圖施工。審計現場查勘抽查發現11家單位的15個項目共計58處現場存在實際水箱體積小于施工圖、苗木規格數量與竣工圖不符等未按圖施工問題。
2.項目工程變更審批不嚴謹。一是2家單位2個項目共計存在27份變更責任區分不明的工程變更聯系單,涉及金額約143萬元。二是1家單位2個項目存在設計變更總量較多、涉及金額較大問題,其中還存在2份錯誤變更,變更后內容與投標文件相同,導致增加造價48萬元。
(二)資金管理及使用方面
未按規定詢價采購。2家單位2個項目的部分新增材料屬于政策規定應詢價采購范圍,但未在規定平臺進行詢價采購,涉及金額約278萬元。
(三)合同管理方面
1.吊籃檢測費計費不合理。1家單位的項目吊籃檢測工作應根據合同約定由施工單位實施并承擔相應費用,但實際卻由代建單位委托第三方開展吊籃檢測工作,委托檢測費用共約270萬元。
2.多計竣工圖編制費。1家單位的項目設計合同約定編制竣工圖并收取相關費用,實際竣工圖由施工單位編制,存在多計竣工圖編制費風險,涉及金額331萬元。
3.安全文明施工費未據實調整。1家單位的項目施工合同按計劃建設五個地塊收取安全文明施工費合計219.49萬元,后續調整取消兩個施工地塊但未取消對應的安全文明施工費。
(四)工程造價方面
1.部分項目清單工程量、單價計算有誤。審計抽查發現5家單位的20個項目在工程結算編審方面存在偏差,存在套價錯誤、多計工程量等情況,涉及金額共計約8,697萬元。
2.部分項目預算編制有誤。一是1家單位的項目施工單位在模擬清單招投標時已對模板措施費進行投標報價,但在重新計量預算文件時又新增措施費“結構板頂架超高增加費”21萬元。二是1家單位的項目新增清單部分單項僅需要計取混凝土差價,而預算編制單位完全重新組價,導致增加造價98萬元。三是1家單位的項目重新計量施工圖預算文件部分措施費未按合同約定按包干計取,多計約2.07萬元。四是2家單位的2個項目安全文明措施費未按標準推薦費率計取,多計約30.75萬元。
五、國有資產管理審計情況
在部門預算執行、國企國資、經濟責任等審計項目中,審計持續關注了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及國有企業資產管理使用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有:
(一)行政事業性資產管理方面
1.部分單位資產賬實、賬賬不符。一是4家單位未及時入賬固定資產,累計少計581件資產合計727.55萬元。二是11家單位的資產臺賬與財務賬不符,應記未記臺賬合計5,480.62萬元。
2.固定資產處置不規范。1家單位未及時對357件已到報廢期限且無法使用的固定資產開展清理,涉及資產原值802.45萬元。
3.已驗收使用資產轉固不及時。1家單位未與區建筑工務署對已竣工驗收項目做好資產移交并及時轉入固定資產,涉及資產362.37萬元。
(二)國有企業資產管理方面
1.決策制度不健全且重大投資決策未經董事會決議。1家區屬國企“三重一大”決策制度中對于應由支部委員會和董事會決策的大額資金事項缺少明確標準,在未經支委會前置審議及董事會審議決策的情況下,由經營班子會議決議作出投資建設某項目二期的決定,擬投資金額957.9萬元。
2.違規減免分公司應上繳管理費及兜底分公司虧損。2020年4月至2023年12月期間,1家區屬國企以“經營困難”等為由減免11個分公司18個項目的管理費共計811.10萬元;以“為推進業務順利開展”等為由將分公司部分應上繳管理費返還至其他2個分公司,涉及返還金額263.94萬元;未經任何集體決策程序減免5個分公司管理費50.88萬元;兜底分公司某項目虧損335.95萬元。
3.部分資金支付依據不合理。1家區屬國企未對分公司個別項目提供的人工成本、材料及購買服務費用等進行審核,存在項目人工成本核算不準確、采購合同驗收記錄不真實以及貨物簽收單關鍵信息缺失等問題,涉及已支付人工、材料成本445.66萬元,未支付材料成本168.5萬元。
六、違紀違法問題線索查處情況
2023年6月以來,區審計局對違法違規案件線索移送紀委和有關主管機關、單位處理,共發出移送處理書14份,移送違法違規問題線索51起,涉及金額8,614.35萬元。其中移送紀檢監察部門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4起;移送招標采購主管部門的違規問題線索22起,主要是政府采購項目投標供應商之間串通投標等問題;移送國有資產監督部門的違規問題線索6起,主要是區屬國有企業違規減免、返還管理費等問題;移送其他監督管理部門的違規問題線索19起,主要是施工單位未按工程設計圖紙施工等問題。
七、審計建議
(一)健全完善相關體制機制,嚴格執行規章制度。全面梳理審計問題背后的體制機制漏洞,通過建章立制堵住問題源頭。一是完善財政預算管理體制,進一步優化完善國有控股企業、參股企業收益上交機制,強化預算剛性約束,加強專債資金使用及還本付息管理。二是針對內控風險缺失點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采購、合同管理、支付審核等單位內部控制制度,嚴格執行自行采購規定,規范合同簽訂及支付報賬程序。三是健全完善國有企業管理制度,進一步監督細化國有企業“三重一大”決策和執行機制,嚴格依據各項法律法規規范管理國有企業,加強支出依據審核,嚴防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二)加強政策法規培訓學習,推動政策措施落實。強化相關人員政策法規學習培訓力度,深刻、透徹認識并執行上級政策措施,一是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堅持“過緊日子”,各項財政支出既要做到“合規性”也要提高“經濟性”。二是及時優化調整產業資金政策,在符合“全國統一大市場”理念下推動政策高效對接市場需求,加強產業資金和空間使用的內部監督和績效評估。三是規范政府投資項目建設管理,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加強項目現場監管核查,保障各項民生工程保質保量如期完成。
(三)切實要求責任人主動擔當,加大處理處罰力度。切實要求相關單位及有關人員主動盡責,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依法依規查處移送一批案件,形成強大震懾,避免破窗效應。一是各預算單位應切實履行自身職責,及時催繳職責管理范圍內的非稅收入,嚴格規范審核產業專項資金等對外補貼事項,依法追回違反約定的資金補貼,涉及違法違紀的事項依法依規移送有關部門處理。二是各工程建設單位應責成代建、監理、造價咨詢等服務機構認真履職,落實項目建設各方責任,工程造價嚴格管理,強化合同履約管理,嚴格依據相關規定、服務合同等文件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處罰。
針對審計工作報告提出的40個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征求被審計單位意見并出具審計報告,報告反映的問題正在得到整改和糾正。區審計局將持續跟蹤督促被審計單位做好整改工作,按規定時限要求報告整改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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