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享有哪些權利?
信息提供日期 : 2022-01-18 14:32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答: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業主依法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業主大會會議,發表意見,行使投票權;
(二)選舉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或者監事,并依法依規享有被選舉權;
(三)監督業主委員會、業主監事會或者監事的工作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情況;
(四)對共有物業和業主共有資金使用管理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五)就制訂或者修改物業管理區域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物業服務合同及其他物業管理事項提出意見和建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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