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照什么標準支付?列入經濟補償金計發的標準是什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24 17:30 來源 :福田區人力資源局
答: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不滿6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濟補償金按勞動者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收入計算。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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