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服務企業針對哪些緊急情況要采取哪些應急措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7-31 10:52來源 :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答:根據《深圳經濟特區物業管理條例》第八十二條規定,物業管理區域有下列情形時,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立即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保障安全:(一)供水、排水、供電、供氣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者其他影響正常使用的情況;(二)電梯、消防設施發生故障;(三)外墻墻面存在脫落危險、外墻或者屋頂出現滲漏等情況;(四)其他危及物業安全的緊急情況。
發生前款第一項情形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報告相關專營單位;發生前款第二項至四項情形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及時報告業主委員會、街道辦事處,并進行應急維修,應急維修費用從業主共有資金賬戶或者物業專項維修資金專戶中支出。物業存在安全隱患經鑒定屬于危險房屋的,按照國家有關危險房屋的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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