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被注銷戶口,現重新出現復戶須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4-09 16:00 來源 :福田公安分局
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深府〔2016〕58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的通知》(深府〔2016〕59號)。 二、入戶條件 原屬本市戶籍,經人民法院宣告失蹤或死亡被注銷戶口,現重新出現的人員。 三、入戶申請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被查實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因制作、使用虛假證件涉嫌違法犯罪的,司法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 1.申請人書面申請; 2.人民法院撤銷宣告判決書。 3.申請人身份證。 4.申請人現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法律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戶口簿“婚姻狀況”欄已登記為“喪偶”的不需提供。 5.申請人應將戶口恢復到原被注銷戶口戶內,原戶已遷出市外或注銷的,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以下先后順序依次選擇入戶地: (1)配偶家庭戶。所需材料:配偶戶口簿。 (2)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所需材料:擬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地址單。 (3)掛靠親友家庭戶。所需材料:戶主戶口簿。 (4)本人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 (5)配偶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加蓋配偶單位公章及同意入戶意見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 (6)派出所代管戶。無以上入戶地選擇條件的,遷入單位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登記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戶。所需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交驗原件(身份證只核驗原件,不收取復印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證件不是中文簽發的,須提供附有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法律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 四、申請程序 1.申請人持以上材料到擬遷入地公安分局戶籍窗口提交申請,核驗無誤后當場核準辦理,申請人簽收入戶檔案材料(不得私自拆封)。 2.申請人持袋封入戶檔案材料和辦理第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一張身份證標準照片,到遷入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其中,在親友房產立戶或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須業主或戶主同時到場確認。 我市已開通復戶業務網上申請,申請人可關注“深圳公安”公眾微信號,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網上申請的審批進度、補正材料通知、審批結果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微信公眾號告知,請及時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審批通過后,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預約前往被投靠人戶籍地公安分局戶政窗口辦理。 五、溫馨提示 1.材料復印要求。材料復印件應使用A4紙張豎向復印。家庭戶口簿須同時復印戶口簿扉頁、當事人頁;集體戶口簿只復印蓋有戶口專用章的當事人頁;登記項目發生變更的,須在同一紙上復印“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載”頁;結(離)婚證須復印婚姻登記員簽章頁、蓋有登記機關專用鋼印章的當事人信息頁和證號印制頁。 2.申請人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單位所屬分局依法處理。 3.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辦理隨遷入戶信息,可以登錄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市政府在線查詢或直接撥打戶政咨詢電話(84465000)咨詢。 |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