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納稅戶籍遷入須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19-05-24 09:20來源 : 福田公安分局
投資納稅戶籍遷入須知
一、辦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人口服務管理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深府〔2016〕58號)、《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深圳市戶籍遷入若干規定的通知》(深府〔2016〕59號)。
二、入戶條件
1.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身份條件和納稅條件:
(1)在深圳依法登記注冊的法人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該企業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納稅額累計在300萬元以上的。
(2)在深圳依法登記注冊的個人獨資企業、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以其投資份額占該企業實收資本的比例而分攤企業已繳納的稅額累計在60萬元以上的。
(3)在深圳就業的個人,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限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項目)累計24萬元以上。
(4)在深圳依法登記注冊的個體工商戶,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內繳納稅額累計在30萬元以上。
除就業個人外,企業法定代表(負責)人、個人獨資企業主、自然人股東、合伙企業出資(合伙)人、個體工商戶經營者應在最近連續3個納稅年度以內在同一企業,且一直具備與申請事由相適應的身份資格。
企業或個人繳納和各項稅款必須是依法申報并已經完稅的自繳稅款(不包含代扣代繳、代收代繳及由稅務、司法部門追繳入庫的稅款)。
2.年齡不超過50周歲。納稅額超過規定1倍以上的,遷戶年齡可放寬至55周歲以下(不包含55周歲)。
3.申請人戶口簿服務處所欄反映申請人屬黨政機關(部、委、辦、局)在編人員,須提供無業證明或變更戶口簿信息或單位開具的非在編且同意戶口遷出的證明。
4.無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的記錄。
三、入戶申請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被查實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因制作、使用虛假證件涉嫌違法犯罪的,司法機關將依法作出處理;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個人就業的提供受理日起最近連續三年的社會保險參保證明)。
2.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商事登記及備案信息查詢單:包括基本信息、股東信息、變更信息(公司歷次變更列表及近三年涉及公司法人、股東、投資人、股權變更事項的詳細信息)。個人就業者除外。
3.稅務機關出具的最近3年納稅證明(申請人出資比例變更的,納稅證明分變更前、后比例提供)。
4.申請人、隨遷子女的戶口簿、身份證(16周歲以下隨遷子女可免提供)。
5.隨遷子女《出生醫學證明》。(申報人確無法提供《出生醫學證明》的,可前往擬入戶地公安分局戶政窗口咨詢辦理。)
6. 申請人現婚姻狀況證明材料:未婚的,免提供;已婚的,提供結婚證(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法律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離異的,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民事調解)書;喪偶的,提供配偶死亡證明文書,戶口簿“婚姻狀況”欄已登記為“喪偶”的不需提供。
7. 入戶地選擇及材料(申請人根據自身實際情況按以下先后順序依次選擇入戶地):
(1)配偶家庭戶。所需材料:配偶戶口簿。
(2)本人或親友的房產立戶。所需材料:擬入戶地派出所出具的標準地址單。
(3)掛靠親友家庭戶。所需材料:戶主戶口簿。
(4)本人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加蓋用人單位公章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
(5)配偶單位集體戶。所需材料:加蓋配偶單位公章及同意入戶意見的集體戶口簿扉頁復印件。
(6)派出所代管戶。無以上入戶地選擇條件的,遷入單位營業執照經營場所登記所在地派出所代管戶。所需材料:單位營業執照復印件。
8.申請人、隨遷人遇有下列情形,還需提供以下相應材料:
(1)隨遷子女屬申請人或被投靠人前次婚姻生育的子女,提供以下三選一材料(以下簡稱撫養權三選一材料):①該子女撫養權歸屬申請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書[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法院撫養權(變更)判決(調解)書或撫養權變更公證書];②有撫養權方同意子女遷戶的公證書;③父母雙方到受理窗口現場簽署的同意遷戶聲明。
(2)隨遷子女屬生父母未登記為合法夫妻關系的非婚生子女的,該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請人(被投靠人)須填寫《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并按以下情形提供材料。隨生父遷戶的,還須提交本市醫療機構出具的親子鑒定證明書。
①《出生醫學證明》體現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提供撫養權三選一材料。
②《出生醫學證明》體現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確實無法聯絡明確撫養權的,或《出生醫學證明》未體現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請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況聲明》上詳細說明情況,并現場書寫“本人申報兒子(女兒)XXX入戶,因撫養權不明帶來的糾紛涉及入戶問題的,由本人承擔法律責任”。
(3)隨遷子女屬收養的,提供《收養登記證》。收養子女屬生父母因特殊困難無力撫養或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子女的,還需提供收養子女的《出生醫學證明》。
以上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交驗原件(身份證只核驗原件,不收取復印件),屬專為本次申報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證件不是中文簽發的,須提供附有翻譯資質機構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在國外領取婚姻登記法律文書的,需提供簽發地的中國駐外使領館的認證證明材料。
四、申請程序
1.申請人攜帶入戶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前往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準入科窗口提出申請并現場攝像,符合申請條件、材料齊全的予以受理,并開具受理回執。
2.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根據市政府每年下達的戶籍人口機械增長計劃,按受理時間先后順序審批(如當年計劃執行完畢,順延至下一年度辦理)。如無調查事由,從受理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審結。調查階段需申請人配合的,將會電話通知,請保持通訊暢通。
3.申請人接到審批通過的通知后持受理回執、身份證到市公安局人口處準入科領取《準予遷入證明》,在《準予遷入證明》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移手續,并在《戶口遷移證》有效期內,攜帶申請人身份證、結婚證原件、《準予遷入證》(第三聯)、《戶口遷移證》、辦理二代身份證相片回執、一張二代證標準照片等相關材料(申請人現學歷與原戶口簿登記學歷不一致的,提供學歷證明材料),到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并現場攝像。在親友的房產立戶及掛靠親友家庭戶的,須業主(戶主)一同到場簽字確認。
我市已開通投資納稅遷戶網上申請,申請人可關注“深圳公安”公眾微信號,實名注冊后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拍照上傳申請材料。網上申請的審批進度、補正材料通知、審批結果等相關信息將會通過微信公眾號告知,請及時關注“深圳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查詢。審批通過后,申請人或被投靠人攜帶申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預約前往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處準入科窗口辦理。核驗通過的,簽發《準予遷入證明》。
廣東省內居民已實施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核驗通過的,免簽發《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不需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待收到入戶短信通知后,預約前往擬入戶地派出所辦理入戶登記。
五、溫馨提示
1.材料復印要求。材料復印件應使用A4紙張豎向復印。家庭戶口簿須同時復印戶口簿扉頁、當事人頁;集體戶口簿只復印蓋有戶口專用章的當事人頁;登記項目發生變更的,須在同一紙上復印“登記事項變更和更正記載”頁;結(離)婚證須復印婚姻登記員簽章頁、蓋有登記機關專用鋼印章的當事人信息頁和證號印制頁。
2.申請人提供的入戶申請材料應真實有效。經有關部門查實,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材料的,2年內不予受理入戶申請;已經入戶的,予以注銷,退回原籍;涉嫌犯罪的,由受理單位所屬分局依法處理。
3.如果您想了解更詳細辦理隨遷入戶信息,可以登錄市公安局門戶網站、市政府在線查詢或直接撥打戶政咨詢電話(84465000)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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