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醫藥界共同認可的配伍禁忌,有“十八反”和“十九畏”。
十八反:
甘草反甘逐、大戟、海藻、芫花;
烏頭反貝母、瓜蔞、半夏、白蘞、白及;
藜蘆反人參、沙參、丹參、玄參、細辛、芍藥。
十九畏:
硫磺畏樸硝,水銀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牽牛,丁香畏郁金,川烏、草烏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參畏五靈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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