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隨遷老人參加深圳市的醫療保險要一次性繳滿18年?
信息提供日期 : 2017-11-08 16:11來源 : 福田區政府在線
(一)由于醫療保險實行的是現收現付制,在同一時期沒生病的人繳交的醫療保險費給了那些生病的人支付醫療費用,不容易生病的年輕人所繳交的醫療保險費給了容易生病的老年人支付了醫療費用,而當參保人年老生病時,又主要由新的年輕人所繳交的醫療保險費來支付了他們的醫療費用,這也是充分體現醫療保險共濟性的方面。
(二)在《深圳市社會醫療保險辦法》實施以前,我們對參加原養老保險行業統籌的并由廣東省社會保險機構按月支付養老保險待遇的退休人員一直實行的是一次性繳費,并且實施的效果良好。所以我們對達到退休年齡后入戶深圳且沒有醫療保障的老人參加醫療保險,也按照行業統籌參保的規定實行一次性繳費;
(三)目前,國內大多數城市都已規定退休人員在退休前參加醫療保險的繳費時間不足一定期限的(期限規定一般為15至30年),要補足年限后,才能享受醫療保險待遇。而據統計,參保人自退休后還需繳納醫療保險費的時間平均為18年,所以我們規定該部分人員按18年進行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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