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股份合作公司深埋綠化地扶持補助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3-24 16:37 來源 :福田區民政局
為促進股份合作公司經濟可持續發展,規范政府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發展資金的管理,創建安全、和諧、穩定的社區環境,同時保持政策的有效性和適應性,結合政策到期情況及實際操作中遇到的問題,福田區民政局對《深圳市福田區股份合作公司深埋綠化地扶持補助管理實施細則》進行了修訂。現將修訂內容解讀如下:
一、修訂背景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深圳市福田區支持股份合作公司發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福府辦規〔2021〕6號)已于2024年9月5日到期,為使政策更好地服務于當前的發展需要,結合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發現的新問題,決定對該政策文件進行修訂。
二、修訂原則
(一)保持政策連續性:確保新修訂的實施細則與原有政策體系相銜接,保持政策的穩定性和連續性。
(二)提高政策適應性:根據實際操作中出現的新問題,對實施細則進行修訂,提高政策的適應性和可操作性。
(三)強化資金監管:加強對深埋綠化地補助資金的監管,確保資金使用的規范性和安全性。
三、主要內容
實施細則明確了補助資金的用途、申請條件、審批流程以及監督管理機制。每年福田區政府安排資金用于補助股份合作公司在深埋綠化地管理、綠化維護、工程項目方面的費用支出。補助金額根據股份合作公司按照實施細則中的計算方法進行分配,確保資金使用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四、申請主體
福田區范圍內原集體經濟組織依法改制組建的股份合作公司。
五、申請流程
(項目一)深埋綠化地管理補助:股份合作公司在完成上一年度深埋綠化地管理費用支出工作后,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初審→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按項目總額40%給予經費補助。
(項目二)綠化維護補助:股份合作公司在完成上一年度深埋綠化地綠化維護工作后,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初審→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參照城管部門一級公園綠地管養指導標準給予補助,補助金額為綠化維護費用總額的49%。
(項目三)工程項目補助:股份合作公司向街道辦事處、區民政局提前申報→股份合作公司獲批準后施工→項目完成后,股份合作公司向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街道辦事處初審→區民政局審批→區民政局按項目總額49%給予經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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