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關于促進和規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試點工作指引》印發實施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6-03 17:36來源 : 福田區民政局
近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印發了《深圳市關于促進和規范利用既有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試點工作指引》(以下簡稱《工作指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工作指引》對盤活存量資源,擴大全市養老服務設施供給渠道,梳理和優化利用既有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辦事流程等提出明確規范。
《工作指引》共包括5個部分、2個附件,旨在明確適用范圍、改造條件和各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既有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事項的工作職責及實施路徑,以利于改造工作有序推進。
此項《工作指引》以整合盤活社區空置房屋優先用于養老服務設施為切入點,提供就近方便、小型多樣的社區嵌入式“家門口”養老服務設施,旨在利用政府、事業單位的空置房屋進行改造試點,優化養老服務管理機制,簡化審批流程,能夠進一步推動完整社區及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帶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養老服務事業。同時,《工作指引》明確了各區政府是推進本轄區既有房屋改造為養老服務設施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協調機制,各街道辦事處依照操作流程負責改造事宜,具體負責本轄區改造項目的申請受理、意見征集、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等。
轉載來源:深圳市民政局
轉載時間:2024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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