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疾人戶口在深圳市內遷移或從深圳市外新遷入深圳市的,是否需要重新進行殘疾評定?
信息提供日期 : 2015-10-25 00:00來源 : 區殘聯
答:根據深圳市殘聯《關于進一步做好第二代殘疾人證核發工作的通知》(深殘發﹝2011﹞91號)文件規定,殘疾人戶口在深圳本市遷移的,無需重新進行殘疾評定,持證人攜帶相關證件、材料到原戶口所在區(新區)殘聯注銷后,到新遷移入戶所在區(新區)殘聯登記入檔,辦理新證。深圳市外殘疾人戶口新遷入我市的,需要重新進行殘疾評定,按新申請第二代殘疾人證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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