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雙方在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辦理完離婚登記后,男女雙方協商簽訂新的離婚協議還需要在婚姻登記處辦理備案?
信息提供日期 : 2024-04-24 14:33來源 : 福田區民政局
答:原離婚登記檔案已存檔,原離婚協議不可以更改或替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男女雙方經協商重新簽訂新的離婚協議具備法律效力,無須在婚姻登記處辦理備案,如有需要可以去公證處辦理新的離婚協議公證書。如有疑問,請咨詢區民政部門婚姻登記處,詳見廣東省政務網https://www.gdzwf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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