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對廣東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1-10-14 15:34來源 : 福田區(qū)教育局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轉發(fā)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的通知》(粵府教督函〔2021〕36號)精神,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開展2021年對廣東省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情況滿意度調查,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調查時間、內容及方式
調查時間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調查內容圍繞2021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評價重點,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質量、政府治理、總體評價等方面。采用“互聯(lián)網+調查”方式,面向社會開展?jié)M意度調查并征集對本地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方面存在問題線索和意見建議。
二、調查對象
問卷調查對象涉及3類人群:社會人士、教師和學生。
三、調查方式
調查對象掃描“中國教育督導”微信公眾號二維碼(如下),選擇“關注公眾號”,點擊“互動平臺”進入“政府履責情況調查”按要求填答、提交。

深圳市福田區(qū)教育局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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