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用人單位招用就業困難人員 解答:用人單位在規定的工種崗位范圍內招用就業困難人員并與其簽訂1年及以上勞動合同的,按每人每月850元的標準對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補貼,按勞動保障部門公布的當年企業最低繳交社會保險費標準的100%給予用人單位社會保險補貼,個人應繳交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仍由其本人負擔,同時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標準給予用人單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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