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關于福田區2026年第一批次存量保障性租賃住房日常配租的受理通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6-03-31 16:29 來源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根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啟動福田區2026年面向企業或機構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工作,具體通告如下:
一、受理時間
2026年4月1日—4月8日,系統開放時間為工作日9:00至18:00。
二、申報條件
本次保障性租賃住房采取定向配租模式,由經認定的企業和機構(下稱“用人單位”)承租,安排本單位符合條件的入住人居住。承租期間,如入住人發生變化,可由用人單位安排本單位其他符合條件的員工入住。
(一)入住人條件
申請本批次住房的申請人,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在本市擁有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設用地,下同),且在申請受理日之前三年以內未在本市轉讓過或者因離婚分割過自有住房;
2.申請人及其配偶、未滿十八周歲的子女均未正在本市享受住房保障優惠政策,但承租社會主體出租的保障性租賃住房的除外;
3.申請人按照規定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養老保險或者醫療保險,不含少兒醫療保險),且社保繳納單位的工商注冊地、稅務登記、統計關系在福田區;
4.申請人具備市人民政府規定的人才引進遷戶核準條件,具有本市戶籍的申請人不受人才引進遷戶年齡條件限制;
5.申請人須就職于本通告規定的,經各行業主管部門認定的重點企業或機構;
6.申請人已婚的,須以家庭名義提出申請,配偶及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已滿十八周歲的子女作為共同申請人的,其本人及其配偶均應當同時符合第1項、第2項規定的條件。父母(包括擁有深圳市戶籍、居住證及在深居住證明等)可以共同居住,但不計入家庭總申請人數計算配租面積。
(二)申請單位條件
福田區在庫企事業單位。
(三)不予受理情形
單位及個人存在隱瞞、虛報、提供虛假材料等方式弄虛作假,擅自轉租、互換、出借等違規違約行為的,按照《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深圳市保障性租賃住房管理辦法》等規定不予受理。
三、申報材料
四、配租房源
(一)基本情況
本次日常配租房源以存量保障性租賃住房為主,均有歷史配租或使用記錄。房源共計155套,主要分布在城市春天、安居望湖軒、呈元驛大廈、天健繽悅薈、玖裕茗院、潤達圓庭等小區。
(二)分配標準
1.單身居民可入住一房戶型住房;
2.兩人家庭可入住兩房及以下戶型住房;
3.三人家庭可入住三房及以下戶型住房;
4.四人及以上家庭可入住所有戶型住房。
用人單位用作宿舍使用的,原則上配租人數不得少于居住功能的房間數,經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或專家等不受面積標準限制。一套房安排多名職工入住時,用人單位應確保住房的消防安全等基本條件符合要求。
五、租金標準
1.城市春天:1、2棟61元/月/㎡,3棟58元/月/㎡;
2.安居望湖軒:55.76元/月/㎡;
3.呈元驛大廈:66元/月/㎡;
4.天健繽悅薈:64元/月/㎡;
5.玖裕茗院:46.2元/月/㎡;
6.潤達圓庭:45.94元/月/㎡。
六、物業管理費
1.城市春天:4.5元/月/㎡;
2.安居望湖軒:4.51元/月/㎡;
3.呈元驛大廈:4.5元/月/㎡;
4.天健繽悅薈:4.25元/月/㎡;
5.玖裕茗院:3.9元/月/㎡;
6.潤達圓庭:3.25元/月/㎡;
項目專項維修基金0.25元/月/㎡。
七、房源地址
1.城市春天:福田區福田街道福華路30號;
2.安居望湖軒:福田區沙頭街道新沙路13號;
3.呈元驛大廈:福田區福保街道新洲路3228號;
4.天健繽悅薈:福田區蓮花街道景田路68號;
5.玖裕茗院:南山區西麗街道曙光社區打石一路229號;
6.潤達圓庭:龍華區民治街道騰龍路152號。
其他零星項目房源數量少,分布零散,租金價格以租賃合同為準,物業管理費等以收費單位發布為準。
八、租賃期限
保障性租賃住房單次租賃期限不超過三年,期滿后承租企業仍有租房需求的應符合屆時相關政策。承租企業被取消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資格的,不予續租。
九、申報方式及要求
凡有意向申請本次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的單位,請于申報時間內,登錄“福田區公共住房智慧管理系統”(網址:https://ftzhzf.szft.gov.cn/nationz-futian-web/views/login.html)進行申報,受理部門對材料完整性、真實性、有效性進行格式審查,逾期未申報視為放棄本次申報。
用人單位按照統計關系申報情況確定行業主管部門,未明確行業主管部門的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兜底審核。
十、審核流程
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按規定受理用人單位申請,各行業主管部門同步審核用人單位的申請資格,并對本部門用人單位進行排序,形成本行業合格名錄。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根據各行業部門的申請受理量、產業發展影響力、用人單位人才規模及住房需求等因素,制定擬配租名錄,并在福田區政府在線網站公示(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通知名錄內用人單位簽訂租賃合同,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監督和舉報
市民可通過來電、來信、來訪方式向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或福田區紀委監委投訴舉報。為了便于調查核實,鼓勵實名反映問題并提供聯系方式,有關單位將按規定予以嚴格保密。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舉報電話:0755-82917540。
福田區紀委監委舉報電話以公開的信息為準。
十二、重要提示
(一)保障性租賃住房配租實行誠信申報制度,用人單位對本單位申報材料的完整性、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用人單位實行住房專員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具體操作事宜。
(二)用人單位只允許將該住房配租給本企業符合條件的入住人員,該入住人不得同時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三)用人單位應將本單位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條件、程序以及結果等相關信息在本單位網站或者信息公告欄公示,并將入住人員信息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備案。
(四)用人單位存在虛報瞞報、騙租、轉租、違規使用住房及對本單位入住人資格把關不嚴等行為的,依照深圳市住房保障相關政策法規和租賃合同約定處理。
(五)本批次配租保障性租賃住房目前周邊教育學位較為緊張,且部分有歷史配租記錄的房源可能存在教育學位已被使用的情況,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否能參與學區劃分及落實學位,以房源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意見為準;關于保障性租賃住房是否能落戶及辦理居住證,以房源所在地轄區派出所的意見為準。建議有學位、落戶等需求的入住人提前咨詢相關部門后謹慎選擇,如租住我區保障性租賃住房視為已了解上述信息并予以認可,后續不得就學位、落戶等需求向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提出相關訴求。
十三、主管單位咨詢電話
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0755-82918949
福田區發展和改革局:0755-23615570
福田區科技和工業信息化局:0755-23949461
福田區文化廣電旅游體育局:0755-82918333-2380
福田區商務局:0755-82918333-2030
福田區金融服務和風險防控中心:0755-82918333-0680
福田區住房建設和土地整備事務中心:0755-82521163
受理系統咨詢QQ號碼:1035684527
本通告未盡事宜由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負責解釋。
深圳市福田區住房和建設局
2026年3月31日











"i福田"小程序
幸福福田公眾號
福田政務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