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宣傳貫徹《深圳經濟特區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條例》的通知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2-26 10:40 來源 :福田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福田區應急管理委員會各成員單位:
《深圳經濟特區災害事故應急處置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深圳市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于2024年12月27日通過,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為切實做好《條例》宣傳貫徹各項工作,進一步規范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升應急處置能力,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
《條例》聚焦應急管理的核心環節:災害事故應急處置,采取“小切口”方式開展專門立法,總結固化有關工作經驗,圍繞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理順應急處置程序、優化應急處置措施、完善應急處置保障制度等作出細化規定。各單位要深刻認識《條例》的重要意義,增強宣傳貫徹《條例》的自覺性,以更加強烈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各項工作。
二、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學習宣傳
各單位要主動適應災害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新形勢新要求,圍繞《條例》的重要意義、主要內容和貫徹實施要求等,開展多種形式的學習宣傳。
(一)大力開展集中學習培訓。3月初,區應急委辦將組織集中學習《條例》及其解讀稿。培訓結束后,各單位要加強《條例》學習,結合實際,通過專題講座、業務培訓等線上線下相結合的形式,認真學習掌握《條例》內容。災害事故有關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和負有應對有關災害事故職責的部門要把《條例》解讀作為培訓重點內容,加深黨員干部對《條例》的掌握和理解,將與本職工作密切相關的條款牢記于心、踐之于行,不斷增強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應急處置工作的能力。
(二)突出抓好公眾宣傳教育。各單位要加強工作組織領導,面向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急志愿者以及其他參與應急處置的基層一線人員,精心組織開展《條例》宣傳教育。行業主管部門、屬地管理責任部門要針對不同行業領域、不同災害事故特點,有針對性地開展《條例》宣貫活動,同步加強應急知識宣傳教育和技能培訓,加深社會公眾對《條例》的認識和理解,增強公眾的公共安全和風險防范意識,提升避險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通過各種媒體持續深入宣傳。各單位要綜合利用“報、網、端、微、屏”等各種媒體平臺和渠道,依托“福小安”、幸福福田等新媒體平臺,堅持線上線下相結合、宣傳與教育相結合、學法與用法相結合,廣泛開展多層次、立體化、全方位的宣傳活動。引導市民群眾認識到《條例》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規,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應當遵循的規范,讓法規家喻戶曉,在全社會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圍。
三、認真抓好《條例》的貫徹實施
各單位要全面履行法定職責,保障制度剛性執行,推動法規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在災害事故應急準備、應急響應、指揮協調、綜合保障等工作中,要深入貫徹落實《條例》要求,扎實推進健全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完善優化應急處置程序,細化落實應急處置措施,有效增強應急處置保障,及時修訂應急預案,組織應急演練,不斷提高災害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保障城市安全發展。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結合轄區和行業特點開展線上和線下宣傳貫徹活動,并于3月14日(星期五)上午12:00前將組織開展宣傳貫徹情況(包括情況總結、活動現場圖片等)書面報送至福田區應急委辦(報送路徑:通過粵政易報送至福田區應急管理局政策法制科陳靈婕)。
特此通知。
福田區突發事件應急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2月26日
(聯系人:陳靈婕,聯系電話:0755-82918987、15989032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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