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關于《2023年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一批計劃》的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3-08-04 09:11來源 : 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3年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一批計劃》已經區政府批準,現予以公告。
公告地點:
一、現場展示
(一)深圳市福田區香梅路1019號香蜜湖度假村家屬樓小區入口宣傳欄
(二)深圳市福田區香梅路1021號香蜜樓小區入口宣傳欄
(三)福田區香蜜湖街道竹子林七路益華綜合樓A棟一樓
二、網上展示
1.深圳市福田區政府網站(官網)
2.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網站(官網)
三、媒體展示
深圳商報
附圖:
1.福田區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家屬樓片區城市更新單元擬拆除范圍示意圖
2.福田區香蜜湖街道益華大廈城市更新單元擬拆除范圍示意圖
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局
2023年8月4日
《2023年深圳市福田區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第一批計劃》一覽表
編號 | 轄區 | 街道 | 單元名稱 | 申報主體 | 拆除范圍用地面積(平方米) | 備注 |
1 | 福田區 | 香蜜湖街道 | 福田區香蜜湖街道香蜜湖家屬樓片區城市更新單元 | 深圳市福田區香蜜湖街道辦事處 | 21959.3 | ①擬更新方向為居住用地等功能; ②擬拆除用地范圍內落實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或其他城市公共利益項目總用地面積大于3000平方米且不少于拆除范圍用地面積的15%; ③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2年,自2023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 |
2 | 福田區 | 香蜜湖街道 | 福田區香蜜湖街道益華大廈城市更新單元 | 深圳市金眾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8670.1 | ① 擬更新方向為商業用地等功能; ② 應按《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關于“小地塊”城市更新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無償移交給政府的獨立用地不小于拆除范圍用地面積的30%,移交的土地除用于落實規劃確定的城市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城市公共利益項目等以外,其余部分可協議出讓給項目實施主體按照規劃進行建設; ③ 更新單元計劃有效期2年,自2023年8月4日起至2025年8月3日止。 |
特別提示㈣: 1.本表所列的城市更新單元須按照城市更新相關政策完成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及項目實施主體確認等工作后方可實施開發建設。 2.本表所列“申報主體”僅為城市更新單元計劃的申報主體,項目實施主體須依據城市更新政策規定的條件及程序進行確認后產生。 3.在本表所列的計劃有效期內,更新單元規劃未獲市政府或其授權機構批準的,更新單元計劃失效。 4.本表所列城市更新單元的規劃建設要求在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審批過程中予以確定,除滿足本表所列要求外,還應滿足法定圖則等上層次規劃關于交通、市政、公共配套設施的建設要求和城市更新政策中公共利益項目等用地的移交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