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社會工作部關于2025年度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公告
信息提供日期 : 2025-07-30 18:59來源 : 福田區委社會工作部
根據《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25〕1號)相關規定,結合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以下簡稱“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劃,現將2025年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金規模
本期專項資金項目資助總預算不超過584萬元,以財政部門最終下達的預算金額為準。
二、申報項目范圍
本期專項資金具體項目需求詳見《2025年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項目需求目錄》。請各申報機構圍繞需求目錄設計、申報項目,項目設計可覆蓋多個項目需求。
三、申報時間
本年度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時間為:2025年7月31日——2025年8月13日(10個工作日)。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具備以下基本資質條件(申報時需一并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材料):
1、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應當為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和健全財務管理制度、無違法違規記錄的社會組織;
2、申報項目的主題、內容與業務范圍一致;
3、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并具備相應的能力和渠道保證各項制度的實施;
4、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5、有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
6、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須的設備、專業人員及相關資質;
7、能夠動員社會廣泛參與、帶動社會資金等資源投入或志愿者參與;
8、申報機構不存在《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25〕1號)中所列的予以限制的情形。
(二)申報項目的高校應具備以下基本資質條件(申報時需一并提交以下資質證明材料):
1、申報項目的高校應當為依法注冊成立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本科院校、高等職業院校)及其下設的研究機構,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并提供《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的辦學證明文件;
2、申報項目的主題、內容與業務范圍一致;
3、有完善的內部管理制度,并具備相應的能力和渠道保證各項制度的實施;
4、具有獨立的財務管理、財務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以及依法繳納稅收、社會保險費的良好記錄;
5、有固定辦公場所及合法穩定的收入來源;
6、具備提供公共服務所必須的設備、專業人員及相關資質;
7、申報機構不存在《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25〕1號)中所列的予以限制的情形。
(三)申報項目的內容應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內容需符合《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25〕1號)第十二條規定的“社會性”“非營利性”“創新性”“效益性”“區域性”的要求;
2、申報項目需結合社會熱點和群眾需求制定項目方案并編制項目預算。項目方案應詳細闡述申報項目所針對的問題現狀和項目設計思路、主要內容、服務對象、實施進度計劃、工作產出、績效目標等關鍵信息,并對項目執行團隊情況、與其他社會機構合作情況和過往的同類型項目經驗等情況進行說明。項目預算所列支的費用明細應當與項目實施進度計劃和工作產出對應,費用支出應符合財政政策規定要求及深圳市行業市場合理水平。
(四)聯合申報項目注意事項
2025年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項目接受社會組織、高校單獨或聯合申報。其中聯合申報項目主體不得超過兩家,且均應當符合《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福府辦規〔2025〕1號)第七條的要求,在編制項目方案和預算時應明確分工安排和資金分配,并由其中一家申報機構牽頭完成項目申報工作。
五、申報資料
(一)申報項目的社會組織和高校應填報以下材料:
1、《項目申報書》;
2、《項目預算明細表》;
3、《申報項目承諾書》;
4、法人登記證書或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書掃描件;
5、開戶許可證掃描件;
6、財務會計報告或驗資報告等資產財務狀況證明掃描件(社會組織提交):
(1)2024年1月1日前成立的社會組織,請提供2023年審計報告;
(2)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社會組織,未進行年審的提供近半年的財務報表;
(3)成立不滿半年的社會組織,提供開戶銀行開具的資信證明;
7、申報項目需與政府部門、學校、醫院、其他社會組織等社會主體合作的,需提交相應的合作證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協議或合作意向文件等,可自擬模板);申報項目中需與其他主體合作開展的服務,至少出具不低于總指標量60%的合作證明文件;
8、申報機構(含社會組織及高校)可提交對其項目評審有參考作用的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與專職工作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書、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政府購買服務、課題研究等情況證明、社會組織等級評估證明、申請項目獲得社會資金或物質支持的有效憑證等以及其他具有參考價值的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申報方須加蓋公章后上傳至在線申報系統,并留存好原件,以備查驗。
六、申報流程
本期申報采取電子化申報方式,全部申報材料需登錄在線申報系統進行填報和上傳。
有意向且符合申報條件的社會組織及高校請下載附件模板,嚴格按照模板填寫項目信息后,在申報項目期間,登錄在線申報系統,根據提示填寫《項目申報書》,并根據提示上傳其他申報材料至在線申報系統。在線填報的信息必須與上傳材料的內容一致,否則不予受理。
七、注意事項
(一)專項資金用于項目資助的額度,原則上每個項目不超過100萬元。
(二)本期項目的執行周期為9個月,請各申報機構根據項目周期合理安排項目實施進度;
(三)對于已獲得非我區財政性資金、基金會扶持,或者已獲得社會資金支持的社會服務項目,其實際資助金額不得超過總投資額扣除已獲得資金后的差額;
(四)鼓勵申報機構多方籌集項目資金,擴大項目規模和影響。申報項目撬動社會資金和物資支持的,應在《項目申報書》相應部分注明,并提交相應的佐證材料。
(五)申報項目的資金預算科目及標準必須符合《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和財政資金使用的相關規定;
(六)同一項目連續資助次數原則上不超過3次。確有必要繼續資助的,應當由區委社會工作部審核通過。同一項目是指申報機構、目標人群相同,項目運作方式、執行內容相似,解決相同場域內社會問題的項目;
(六)針對同時申請開展同一人群、同一實施區域、解決同一問題的項目,原則上僅資助1個,根據專家評分結果高低次序選取;
(七)本期專項資金將不受理以下幾類情況的項目申報:
1、申報機構正在接受有關部門或司法機關立案調查、在兩年內存在行政處罰記錄或者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在申請專項資金項目時不予受理;
2、已獲得其他政府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
3、申報項目預算未根據實際情況編制或預算明細超出實際物價水平浮動范圍的項目;
4、其他經區委社會工作部審核,存在嚴重失信行為,依法依規不應給予資金資助的項目。
(九)本期申報公告由福田區委社會工作部進行解釋。
八、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5-25832816-813
0755-25832816-817
監督電話(福田區委社會工作部):0755-83028970
特此公告。
附件:1.2025年度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項目在線申報操作指南
2.2025年福田區社會工作專項資金項目需求目錄
3.項目申報書
4.項目預算明細表
5.項目預算明細表編制工作指引
6.申報項目承諾書
7.材料清單
中共深圳市福田區委社會工作部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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