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屆人大常委會會議
2024年1月12日,福田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馬宏在福田會堂三樓報告廳主持召開福田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會議應出席37人(接受聶國輝辭去福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后,應出席36人),實出席34人,請假3人。會議紀要如下:
一、會議聽取了代表資格委員會關于代表資格審查的報告,確認朱俊春、郭昭平、葉風華的福田區第八屆人大代表資格。
二、會議審議并以書面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有關人事事項。會議同意,免去鄧秋萍、李雪鋒的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免去李玉淮的福田區人大常委會福保街道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任命王德軍為福田區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任命文瀾楠、嚴絲弦、陳玉婷、郭瑜、黃文禎、黃宏傑為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接受詹旭偉辭去福田區人民法院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區八屆人大代表的請求;接受聶國輝辭去福田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接受葉文戈、朱禹濤辭去區八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任命金雪等683人為福田區人民法院陪審員。會議決定王德軍為福田區人民法院代理院長。
三、會議舉行了頒發任命書和憲法宣誓儀式。區人大常委會主任馬宏為新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新任命人員進行了憲法宣誓。
四、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通過了關于補選福田區八屆人大代表的議案、決定(草案)及補選辦法(草案),同意在第1選區(園嶺街道)、第67選區(沙頭街道)、第203選區(福保街道)各補選1名區八屆人大代表,由選聯任工委統籌園嶺、沙頭、福保街道人大工委做好選舉工作。
五、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通過了關于召開福田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的決定。會議同意,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于2024年1月17-18日在福田會堂召開。
六、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原則通過了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的議程(草案),日程(草案),代表提交議案截止時間的決定(草案),主席團和秘書長建議名單,代表團團長、副團長建議名單,主席團常務主席建議名單,副秘書長建議名單,執行主席分組建議名單,秘書處組織機構及負責人建議名單,議案審查委員會人員建議名單,編團名單(草案),大會表決辦法(草案),大會選舉辦法(草案),票評2023年20項民生實事辦法(草案),投票表決2024年民生實事項目辦法(草案),代表出缺情況的報告,關于列席和邀請列席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人員的決定(草案)和名單,同意提交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七、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原則通過了擬提交大會審議的區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區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工作報告、區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工作報告、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工作報告、區人民政府工作報告、區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區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同意提交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八、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原則通過了關于福田區2023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情況與2024年計劃(草案)的報告,同意提交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九、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原則通過了關于2023年福田區預算執行情況和2024年預算(草案)的報告,同意提交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十、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原則通過了2024年福田區政府民生實事候選項目(草案),同意提交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審議。
十一、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通過了區人民政府關于區八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同意在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印發全體代表。
十二、會議審議了區人大常委會關于區八屆人大三次會議代表建議督辦情況的報告,同意在區八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印發全體代表。
十三、會議書面審議了《福田區人民政府關于2023法治政府建設情況的報告》。會議要求區人民政府進一步深化學習、認真領會、準確把握黨的二十大報告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部署要求和習近平法治思想重要內容,切實抓好貫徹落實,推動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不斷取得新進展,為福田加快打造“兩個典范城區”作出更大貢獻。
十四、會議通報了福田區人大常委會2024年工作要點。
十五、會議通報了福田區人大常委會2024年監督工作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