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報告
——2020年1月16日在福田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上
檢察長 張宏城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9年工作回顧
2019年,在區委和市檢察院一如既往的堅強領導下,在區人大和社會各界始終如一的監督支持下,福田區人民檢察院不斷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積極順應群眾對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境等方面的新需求,不斷將司法辦案與依法監督相融合,持續讓“四大檢察”與“十大業務”同推進,積極為福田建設高質量發展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典范城區作出應有貢獻。
一、過去一年,我們憑初心鑄寫檢察忠誠,持續為信仰奮斗、為使命擔當。
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厚植愛國愛黨愛民情懷,堅持政治建設與業務開展融合并進、檢察辦案與隊伍管理雙重規制,著力構建導向清晰、運轉高效、執行有力的檢察職能體系,有效弘揚優良革命傳統、激發干事創業活力。
一是確保在正確的政治方向上行穩致遠。凝聚理想信念之魂,貫徹“檢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強的業務工作,也是業務性很強的政治工作”理念,深學細研篤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常態推動“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全覆蓋,全年共開展集中學習47次、檢察長等領導干部帶頭講黨課43場、“重溫入黨誓詞”等主題黨日活動120場,檢視存在問題25個,制定專項整改方案15項,組織1690人次參加54類黨性教育和檢察業務培訓。夯實黨的執政之基,出臺《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1,落實《福田區城市基層黨建先鋒指數測評工作方案》2,明確黨建全面發展的21項硬性改革任務,對黨組織建設的23項內容進行測評打分。傳揚“諧”同共進之風,發揮文化建設的引導、凝聚和激勵作用,舉行“禮贊祖國、不忘初心”演講比賽,舉辦“檢察文化走出去”書畫攝影展,拍攝“我和我的祖國”愛國宣傳片,開展“情系山區兒童”捐書捐物等10余類志愿活動。
二是確保在規矩的自覺遵循中“繪就方圓”。依靠制度出生產力,貫徹落實防止司法干預的“三個規定”3,對領導干部和司法人員過問、干預和插手案件的,依法予以記錄、通報和追責,對于多次“零記錄”的,配合上級或組織開展專項督察。依靠清廉出戰斗力,通過前移預防關口、定期梳理排查和及時談話提醒,架好多重反腐屏障,梳理辦案廉政風險點122個,制定風險防控對策95條,簽訂廉潔承諾書108份,開展談話提醒27人次,傳達學習上級印發的腐敗案例通報21份。依靠嚴管出執行力,按照區委“改革再出發、作風再提升”的部署要求,全面開展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存在“四風”問題專項整治活動,考勤、會議、著裝紀律整頓活動,全體檢察人員逐級當面述職活動4,進一步增強全員的責任意識和自律意識。
三是確保在科學的用人方針上不偏不倚。實現人力資源向“一線”傾斜,將71%的檢察人員分配到業務部門,讓79%的政法專項編制人員擔任辦案骨干,同時打破“論資排輩”的陋習,公開遴選出政治素質好和業務能力強的檢察人員進入員額,有效保證業務部門的人員配備,提升檢察官的職業尊榮感。促使優秀人才能脫穎而出,堅持任人唯賢、實績導向和因事選人,全年共選拔任用科級以上干部8人,晉升檢察官等級5人、公務員職級13人,完成新《公務員法》實施后的33名非領導職務公務員職級套改工作,有效盤活了優質人才資源。加大檢察隊伍的科學考評力度,采用“打分制”量化考核方式,對51項具體業務進行考評,并附加加分項和減分項,綜合評價檢察官的辦案質效、司法能力和職業操守等,并將考核結果運用到評優獎勵和提拔晉升中,增強檢察人員的責任心和執行力。
二、過去一年,我們以法律織就平安保護網,努力讓治安趨好、治理漸強。
秉持客觀公正立場,堅持依法理性執法辦案,以強烈的政治自覺、法治自覺和檢察自覺,將改善民生、服務大局體現到檢察工作的各個環節,既做好犯罪的追訴者、無辜的保護者,又做好現代法治精神和法治進步的引領者。
一是堅持敢查敢辦,為福田筑牢安全屏障。打擊犯罪堅持寬嚴有度,對違法犯罪的堅決不縱容,全年受理審查逮捕1746件2644人,受理審查起訴2161件3287人,經嚴格審查,批捕1541件2302人,起訴1915件2755人,起訴率87%,經起訴案件無一宗獲法院無罪判決;對不逮捕也能辦好案的盡量不逮捕,共不批準逮捕316人,不捕率12.07%,運用逮捕案件訴訟式審查機制開展捕前審查119件147人;對不構成犯罪或證據不足的,不起訴279人,不訴率9.2%。掃黑除惡5堅持精準有方,嚴格落實最高檢提出的“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要求,向有關部門移送涉黑惡線索10條,受理審查逮捕23件82人、審查起訴22件103人,經嚴格審查認定,批捕7件24人、起訴13件43人,對不納入黑惡犯罪的依法另行處理,重點打擊了城中村“黃賭毒”、“套路貸”6 、“企業化”以商養黑和以黑護商、“軟暴力”滋事討債等突出犯罪。反腐倡廉堅持戰線不斷,密切關注職務犯罪與黑惡犯罪相互交織的復雜情況,重點打擊受賄索賄、濫用職權和形成“保護傘”等犯罪,對福田監察機關移送的所有案件均提前介入,審查起訴職務犯罪26件30人,辦結25件29人,發現并向上級檢察機關移送涉案金額近2000萬元的重大行賄案件線索,審查起訴了監察體制改革后首宗由檢察機關立案辦理的劉某某徇私枉法、貪污案等大案要案,并成功獲法律判決。
二是踐行為民宗旨,為居民提升幸福體驗。關注治安重點領域,首要懲處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等嚴重暴力犯罪和“兩搶一盜”等傳統侵財性犯罪,批捕625件684人、起訴721件804人,辦理了冒充軍警人員暴力劫取他人財物的葉某某搶劫案等典型案件。營造良好管理秩序,重點打擊涉毒、涉賭和賣淫犯罪,批捕298件528人、起訴304件624人,辦理了隱蔽性極強、毒性極高的新型毒品“郵票”案等重要案件。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特別關注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傳銷、“套路貸”、“校園貸”和信用卡詐騙等多發金融犯罪,批捕65件188人、起訴45件95人,辦理了涉案金額高達38.47億美元的“云集品”傳銷活動案等特大案件。維護居民切身利益,高度重視侵害食藥安全、生態資源和個人隱私犯罪,批捕16件20人、起訴13件29人,辦理了吳某某等人非法獲取8400萬條個人信息案等新型復雜案件。
三是助力民營經濟,為企業暢通發展快道。在優化法治環境方面提供“硬保障”,嚴厲打擊合同詐騙、侵犯知識產權、盜竊企業財物、職務侵占、挪用資金以及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受賄等關涉企業犯罪,共批捕128件160人,起訴112件123人,辦理了多宗制造和銷售假冒“華為”商標案等典型案件。在提供法律服務方面完善“軟配套”,聯合福田區工商聯出臺《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7,作出“三個慎重”、“三個一律”、“三個禁止”和“三個及時”公開承諾,建立聯席會議、定點聯系、重點案件回訪、法律咨詢和舉報受理“綠色通道”制度,征集意見建議100條,確定定點聯系企業30家。在保障合法權益方面慎用“強制力”,對所有民企負責人和企業財產,慎用拘留、逮捕、查封、扣押、凍結等強制措施,對犯罪情節輕微且符合免予刑事處罰條件的5名法人代表或企業高管,依法作出不起訴決定并公開宣告。
三、過去一年,我們靠專注譜寫主業新篇,不斷為正義加碼、監督聚力。
轉變職權行使方式,提倡精準監督理念,將“在監督中辦案、在辦案中監督”要求貫穿始終,全面求極致、補短板、謀共贏,努力構建高效權威的法律監督體系,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按照專業規范、精益求精和公正高效原則,優化刑事訴訟監督。加強刑事立案監督,重點監督是否存在報案不接、接案后不立案、立案后不偵查、立案或撤案不當行為,辦理監督案件27件,其中李某某職務侵占案獲評“廣東省檢察機關十大優秀立案監督案例”。加強偵查活動監督,關注偵查機關在執法程序、證據收集和文書制作等方面是否合乎規范,共發出書面意見建議23份,糾正漏捕6人、遺漏同案犯19人、遺漏罪行20單。加強審判活動監督,改變傳統的“慣性”做法,將監督起點前移至審查階段,重點對案件的事實、證據、法律適用和刑罰運用等方面進行審查,依法提起抗訴7件。
二是按照依法依規、嚴謹細致和文明司法原則,細化刑事執行監督。切實保障監管場所規范運作,全面監督在押人員收押、出所和留所服刑等動態情況,每月與在押人員談話15次以上,檢查監控攝像頭324個以及在押人員加戴械具情況67人次,監督未執行實刑罪犯完成交付執行31人,過去五年均無脫逃事故發生。高度重視在押人員合法權益,開展羈押狀況、醫療衛生、食品安全、非涉案財物扣押和檢舉揭發線索移交管理等專項檢察8,其中發出羈押必要性審查建議書72份,97.2% 被采納,采納率上升8%,并發放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1980份,為11名符合條件的罪犯成功申請特赦。有效預防糾正脫管漏管現象,每月與司法部門核對社區矯正人員名單,每季度收集矯正人員請銷假、再犯罪和死亡等動態信息,共查閱矯正罪犯檔案342份,未發現有脫管漏管情形。深入推進財產刑的執行監督,對判決生效超過一年但財產刑未執行或未執行完畢的14宗案件進行監督,發出4份書面意見函,法院均已采納或函復相關情況。
三是按照穩步提升、找準入口和雙向監督原則,優化民事行政監督。依法開展生效裁判監督,綜合運用詢問、查詢和委托鑒定等手段,努力將證據材料做實做細,全年共立案審查22件,辦理了一宗偽造借款人簽名的民間借貸糾紛案,推動法院啟動再審程序。重點推進虛假訴訟9監督,嚴格落實“兩高”出臺的《關于辦理虛假訴訟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重點關注民間借貸、離婚析產和交通肇事損害賠償領域,辦理了全院首宗虛假訴訟監督案件,推動法院啟動再審程序。有序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認真落實《深圳市檢察機關民事行政非訴執行監督專項活動實施方案》,對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處罰決定后是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開展監督,多次走訪財政部門、法院、行政執法部門以及被予以行政處罰的25家企業,依法提出意見建議。
四、過去一年,我們出實招激發創新活力,讓改革愿景更清、方向更明。
發揚改革創新傳統,抓準破解難題關鍵之道,憑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和坐不住的使命感,主動為福田打造“四大中心”和建設典范城區輸送檢察力量,努力形成基層法治先行示范的生動實踐。
一是推動兩翼齊飛,打造兩大示范名牌。爭取讓“星星之火”成為“燎原之勢”,力促“大愛福田”精準幫教升級為在全國先行先試的少年司法保護福田模式,由側重于幫教矯治拓展為“幫教+救助+預防”三位一體相融合,共幫教227人,其中123人重返工作崗位,41人重新就學,12人考取大學,70.45%得到司法分流和教育感化,為全國平均水平的4倍,此幫教模式被市檢察院確定為全市參照執行精準幫教“深圳標準”10,我院被最高檢評為全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創新實踐基地,未檢部獲評廣東省五一勞動獎狀和廣東省五一巾幗文明獎,是全省檢察系統唯一獲評的集體。爭取讓新興職能變為“發展引擎”,始終站在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和深圳打造法治先行示范的高度,高起點高標準謀劃公益訴訟工作,樹立“訴前實現保護公益的目的是最佳司法狀態”理念,推動公益訴訟納入福田“率先營造彰顯公平正義的民主法治環境”整體布局中,使其從零星探索的試點發展為檢察標志性項目,全年共發出訴前檢察建議141份,同比上升80%,在牽頭成立全國首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聯盟11的基礎上,努力攻克規劃變更、部隊改制、學校占地辦學以及水體污染等各類復雜歷史難題,辦理了保護區“紅線”用地被侵占系列案件,督促收回用地使用權882平方米,復綠面積3555平方米,拆除經營10余年的加油站和洗車場,由此受到最高檢和廣東省檢的關注,專門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和廣東省人大代表前往保護區考察。
二是實施三項戰略,力爭高質高效發展。實施改革興檢戰略,全面推開“捕訴一體化”辦案改革,由同一承辦檢察官負責同一案件的審查逮捕、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和訴訟監督業務,便于檢察官從一開始就從起訴的角度出發,更全面地引導案件偵查,并有效減少檢察官的交叉重復勞動,批捕、公訴案件辦理時間分別縮短3個工作日和7個工作日以上。實施科技強檢戰略,全面推進智能辦公樓宇改造、檢察工作網、“智慧未檢”系統、遠程視頻提審和檢務公開等20余項辦公辦案信息化工程,其中“智慧未檢”系統已錄入個案信息182件,形成了檢察官、司法社工和心理專家三方實時協同幫教平臺;檢察工作網“桌面云”系統已基本實現市區兩級一體化運轉。實施機制活檢戰略,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12,充分發揮檢察官的審前主導作用,進一步優化資源配置、節約司法成本、減少當事人訴累,全年適用此機制辦理案件1542件1992人,案件適用比例73.25%,突破最高檢確定的年度目標,被告人一審認罪服判率96.35%,創新運用表格式法律文書提升工作效率50%。
三是堅持“四輪驅動”,確保依法規范行權。做到以責促行,為所有辦案崗位量身定制權力清單、崗位職責、辦案規則和懲戒制度,明確檢察長、檢察官、檢委會以及助理的職責權限,規定所有入額檢察官都必須在“一線”辦案,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并實行員額動態出入管理。做到以督促改,運用統一業務應用系統動態監督辦案過程和履職情況,重點監督超期辦案、適用強制措施不當、涉案款物管理不規范等問題,全年共提出口頭和書面整改意見29次,均已及時糾正整改到位。做到以研促效,發揮檢委會對檢察業務的宏觀指導和內部監督作用,嚴格規范檢委會的審議內容及程序,堅決杜絕將檢委會決議制度作為推卸責任的手段,全年討論案件257宗,同比下降28%,進一步凸顯了檢察官主辦負責制的落實成效。做到以查促優,對隨機抽取的62宗捕訴合一案件,圍繞事實認定、證據采信、法律適用、辦案程序以及辦案效果等8個方面開展評查,并召開評查小組聯席會議進行集中評議,所有經評查案件合格率為100%。
五、過去一年,我們用公開詮釋“用心服務”,讓幸福更有溫度、更具品質。
堅持司法為民宗旨,精心對接群眾司法需求,進一步規范公開機制、拓展公開范圍、豐富公開形式,全面有序將社會公眾吸收到檢察活動中來,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群眾獲得感,切實讓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一是開放監督的“透明窗”,共筑檢民“連心橋”。確保公開有考評,將檢務工作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全年向區委、區人大和區委政法委匯報掃黑除惡、公益訴訟、信訪維穩以及全年工作等專題30次。確保活動形式活,舉辦“檢察護航民企發展”、“共和國建設者走進檢察機關”、“不起訴公開宣告”以及觀摩庭審等9場不同主題的檢察開放日,邀請代表委員、特約檢察員、人民監督員以及司法監督員等170余人次參與,征集并落實代表委員意見建議30條。確保發布信息實,依法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發布案件程序性信息4024條、法律文書1324份、重要案件信息88份,接待律師查詢6537次,提供閱卷光盤2075張。
二是緩解群眾的“心中急”,共建和諧“同心圓”。明確信訪維穩工作為“一把手”工程,落實主辦負責、檢察長接訪以及重點案件過問制度,加強全國兩會和新中國成立70周年等重大敏感時期的風險排查和信訪維穩,全年共受理來信來訪485件,辦理刑事賠償案件15件,連續兩屆榮獲“全國文明接待室”榮譽稱號,在受理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等涉眾信訪案件增多、壓力增大的情況下,仍達到無越級上訪、極端上訪、纏訪鬧訪的“三無”目標。提供方便群眾辦事的“一站式”服務,完善接訪、聽證和心理咨詢等專用接訪場所,按照全國統一標準高質量建設“12309”服務中心13,配置五大功能區及開通四種渠道,向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平臺。建立強化督辦落實的“一案式”工作法,嚴格執行最高檢提出的“群眾來信7日內程序回復、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制度,聯合信訪、公安、法院及律師等各方力量,按照統一受理、歸口辦理、限期答復和專人督辦流程處理好每一宗案件, 3個月內辦理過程或結果答復率100%。
三是做好法治的“宣傳員”,回應群眾新期待。靠科技發展讓普法傳播加速跑,利用新媒體工作平臺發布普法文章155篇,制作“微普法”專欄期刊17期,編發普法簡報信息141篇,其中,首宗“套路貸”案、博士生販毒案、DNA鑒定挖出拐賣兒童案等多篇原創微信和新聞報道,被人民網、最高檢正義網、市檢察院微信公眾號等媒體采用并轉發69篇次。靠法治互動讓宣傳形式“接地氣”,重點策劃舉辦了“法治進校園”、“公益訴訟活動月”、“美好家園·與法同行”憲法宣傳等15場普法宣傳活動,發放宣傳冊、筆盒、筆筒、書皮等宣傳資料和物品約5000份。作專題宣講讓企業管理更規范,面向看守所全體干警作法治宣講,提出防范超期羈押等8項保障在押人員權益的建議;面向64家校外培訓機構舉辦法治宣講,深度講解最高檢下發的旨在預防青少年遭受性侵害的“一號檢察建議”,率先在全市推動教育部門出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生安全管理方案;面向轄區內多家銀行作警示教育,用8個典型案例進行以案釋法。
各位代表,福田檢察工作取得的每一次進步、獲得的每一項榮譽,都離不開代表委員和社會各界的監督與關愛!我們凝心聚力謀發展時,各位獻智獻力,我們探索良策利民生時,各位獻情獻意!是大家一路的陪伴、一直的關注和一貫的支持,讓我們進能奮發有為、退能泰然處之,始終保持銳意創新的勇氣和蓬勃向上的朝氣。在此,我謹代表福田區人民檢察院的全體檢察人員,向所有給過我們關心、支持、幫助以及批評檢察工作的領導和同志,特別是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最由衷的謝意!
與此同時,我們也清醒地認識到,成績已成過往,短板還需正視。一是運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觀察問題、分析問題和處理問題的能力還不足。二是與現代法治精神和復雜發展形勢相適應的司法辦案能力仍有待提高。三是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相匹配的健全法律監督格局還未完全建立,刑事檢察、民事檢察、行政檢察和公益訴訟“四大檢察”的發展還不平衡。四是進入深水區和攻堅期司法體制改革仍面臨各種風險挑戰。五是當前的隊伍管理機制還缺乏科學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手段。
2020年工作展望
奮斗無止境,擔當贏未來。2020年,是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收官之年,是深圳經濟特區成立40周年、福田建區30周年,也是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全面推開、縱深推進的關鍵之年。身處這一重大歷史節點,福田檢察機關必將不忘為民初心、牢記監督使命,集團結一心、眾志成城之力,憑披荊斬棘、舍我其誰之勇,乘千帆競發、百舸爭流之勢,努力成就繼往開來、蓬勃發展之業。我們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認真學習領悟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和深圳作出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區委打造“四大中心”、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典范城區的工作部署,以求極致的精神鐫刻“福檢精度”,以作示范的擔當砥礪“忠誠硬度”,高站位高水準推進檢察工作對標最高最好最優,努力將福田檢察打造成展示社會主義檢察制度優越性的“典范樣本”。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圍繞服務大局的重點,疏通困擾民生的堵點,爭創優質發展的示范點。
踐行以人民為中心思想,堅決打擊各種滲透顛覆破壞活動、恐怖活動以及宗教極端活動等影響政權穩固和社會穩定犯罪,嚴厲懲處黃賭毒、傳銷、詐騙、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危害食藥安全等密切關涉民生犯罪,并杜絕機械執法、就案辦案,就案件反映出的傾向性問題和管理漏洞提出高質量的治理建議,努力形成“辦好一案、輻射一片”的典型示范效果。秉持客觀公正辦案立場,按照“不人為拔高、不隨意降格”原則,既依法精準打擊涉黑惡犯罪,又嚴格把握法律認定界限,同時堅持掃黑除惡與反腐倡廉同步推進,深挖幕后主犯、關系網和“保護傘”。堅持全面協調充分發展,拓寬立案監督線索來源渠道,落實不批準逮捕后監督偵查機關撤案規定,強化生效裁判、財產刑執行以及行政機關依法履職的監督實效,提高檢察建議的質量和剛性約束力,探索推動將檢察建議落實情況納入政府績效考核指標。
二、增加理念更新的頻度,傳遞司法關懷的溫度,提升文明典范的引領度。
加強對非公經濟主體正常經營的保護,落實國家和最高檢關于依法服務和保障非公經濟及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指示精神,重點打擊侵犯商業秘密、商標權、財產權以及企業家人身權等犯罪,監督糾正以執法為名干擾企業正常經營的不規范行為,慎用強制措施及嚴刑重罰,配合上級檢察機關推動成立知識產權檢察專門辦案機構。加強對案件當事人合法權益的保護,落實最新發布的《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依法保障被害人行使不受侵害的被保護權、獲得司法救助的法律幫助權等合法權益,特別要最大限度地保護未成年被害人,及時對其開展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導,同時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人格尊嚴、身心健康和合法財產,進一步降低審前羈押率。加強對人民群眾參與監督權利的保護,以公開案件信息和辦案情況為重點,拓展公開的廣度和深度,并多渠道依法保障律師的知情權、申請權、會見權和閱卷權等執業權利。
三、肯當敢闖敢拼的勇者,爭作善謀善治的能者,力成有為有位的先行者。
穩步推進內設機構改革,按照上級部署,依職權屬性和職責分工,對內設機構和人員崗位進行科學調整,實現部門設置基本與上級相對應,并同步優化“捕訴一體化”辦案模式,科學設置專業組、輪案規則及辦案流程,推動充分放權與有力限權相統一,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打造福田檢察改革的鮮活樣板。
有效優化司法資源配置,全面落實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完善速裁程序、簡易程序、普通程序有序銜接的多層次訴訟程序體系,重點提升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的適用率和量刑建議精準度,努力打造訴訟管理模式。力推特色品牌提檔升格,推動精準幫教“深圳標準”更加科學并成為全國示范項目,促進“智慧未檢”成為全市檢察機關統一應用平臺,同時大膽在現有法律框架內探索公益訴訟適用領域和工作機制,按照《福田全力打造“四大中心”加快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典范城區行動方案》的要求,重點在國有土地資源、食藥安全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積累更多公益訴訟典型經驗。實現檢察技術更新換代,全面實施檢察信息技術“十四五”建設規劃,重點抓好集控告申訴、案件管理、業務咨詢以及檢務公開于一體的“12309”檢察服務平臺建設。
四、凝聚奮勇前進的動力,深挖干事創業的潛力,彰顯先進隊伍的戰斗力。
弘揚愛黨愛國的新風正氣,探索創新黨風廉政教育的內容和模式,創造更多易于入腦入心的教育方法,引導全體檢察人員自覺將“四個意識”和“兩個維護”落實到檢察監督辦案的實踐中來。保持愛崗敬業的奮斗朝氣,將嚴管與厚愛相結合、履職能力建設與職業道德教育相統一,激發大家對檢察工作的熱愛之情和尊崇之心,努力提升檢察人員的司法專業度和職業榮譽感,錘煉與先行示范相匹配的法律素養和辦案水準。涵養廉潔奉公的一身正氣,嚴格按照“四個鐵一般”的隊伍建設要求,不斷延伸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縱度”,提升違法犯罪的打擊準度,強化正風肅紀的監督力度,努力造就一支具有鐵一般信仰、鐵一般信念、鐵一般紀律和鐵一般擔當的優秀典范隊伍。
各位代表,新時代的美好遠景令人神往,新征程的集結號角催人奮進。福田檢察機關將更加自覺地服從黨委領導、依靠人大監督、聯合各界力量,繼續敢于擔當、銳意進取、探索創新,早日交出成績優異的履職答卷和全面示范的優秀樣本!
附件一:報告數據圖表說明
圖表1 近年來刑事犯罪案件辦理情況統計圖
(單位:人)

說明:2019年,作為衡量社會治安狀況指標的審查逮捕和審查起訴辦案數均有所下降。
圖表2 2019年受理審查起訴案件分類統計圖
(共受理審查起訴2161件3287人)
(單位:件)

圖表3 2019年受理審查逮捕涉黑惡案件分類統計圖
(共受理審查逮捕23件82人)
(單位:件)

圖表4 運用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辦理的案件類型圖
(共適用此機制辦理案件1542件)
(單位:件)

圖表5 2019年10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主題教育情況
圖表6 2019年公益訴訟專項檢察行動情況
附件二:名詞解釋
1.《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19年1月4日,福田區人民檢察院機關黨委印發1號文件,即《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明確2018年至2020年三年黨組織建設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原則以及基本任務,重點提出加強黨的領導、注重理論武裝、依法懲治腐敗、開展達標創優活動、發揮黨員模范作用以及實施基礎保障工程等21項具體任務,力爭通過多年的努力,讓黨在基層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更加有效, 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更加堅強, 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更加充分。
2.《福田區城市基層黨建先鋒指數測評工作方案》:為全面加強新形勢下城市基層黨建工作,福田區委組織部印發了《福田區城市基層黨建先鋒指數測評工作方案》,對全區19個基層黨(工)委的黨建工作情況進行測評打分,重點考核主題教育開展、模范機關創建、智慧黨建系統使用、五星社區黨建品牌建設以及兩新組織“兩個覆蓋”推進等情況。我院認真落實此方案要求,在強化“一崗雙責”、規范組織制度建設、嚴肅黨內組織生活、嚴格黨員教育管理和加強智慧黨建系統使用等方面,進行機制完善和工作細化,并對其中的23項具體內容進行測評,有力提升了基層黨建的整體工作水平。
3.防止司法干預的“三個規定”: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排除領導干部和司法機關內部人員對司法權力行使的違法干預和影響,確保公正司法、嚴格執法,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和司法部先后印發了《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規定》、《司法機關內部人員過問案件的記錄和責任追究規定》、《關于進一步規范司法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接觸交往行為的若干規定》。規定要求,無論是對檢察工作負有領導職責的機關、對案件辦理具有指導管理職責的部門,因履行職責需要的正常監督、過問和指導案件以及司法人員的正常接觸交往行為,還是領導干部、司法人員或領導干部身邊人員及親屬干預司法辦案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以及檢察人員與當事人、律師、特殊關系人、中介組織不正當接觸的,都應如實記錄、如實報告。2019年,我院組織全體檢察人員開展自查自糾和集中填報工作,要求如實填報是否存在被過問、被干預或被插手司法辦案、干部選拔任用、項目安排、工程建設、監督執紀等重大事項情況,沒有情況的也實行“零報告”。對于多次“零報告”的,我院按照上級要求開展專項督察,暫未發現違法違紀現象。
4.全體檢察人員逐級當面述職活動:為認真梳理經驗做法,深入查找短板不足,科學謀劃新年度工作,進一步增強干部的責任感、事業心和執行力,我院組織全體檢察人員開展逐級當面述職活動,全面總結2019年工作開展情況。本次活動共有以下幾項內容:一是班子成員召開年度民主生活會進行述職述廉,并向區委組織部提交書面述職述廉報告。二是檢察長在福田區七屆人大六次會議上匯報工作。三是業務部長、行政部門正職干部向黨組作專題履職報告。四是處級干部向黨組作專題履職報告。五是副部長、行政部門副職干部向分管副職領導作專題履職報告,其他人員向所在部門的正職、副職干部作履職報告。隨后,全院還要召開年度工作總結暨表彰大會。
5.掃黑除惡:近年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實施的《關于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視掃黑除惡專項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2019年,審查逮捕23件82人,同比下降82%和73%,審查起訴22件103人,同比下降73%和57%,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社會治安有向好趨勢,同時也說明偵查機關在案件定性和證據把握方面更加精準。經我院嚴格審查認定,共批捕7件24人,起訴13件43人,對不納入黑惡犯罪的依法另行處理。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較早健全工作機制。成立了以“一把手”為組長的專項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指派專職聯絡員,完善工作臺賬和檔案資料,認真填寫線索登記表、摸排情況統計表以及線索目錄清單移交明細表,定期參加區委牽頭召開的掃黑除惡工作會議,每周向區掃黑除惡辦和市檢察院報送案件辦理情況。二是加強部門溝通協作。牽頭組織召開刑事執法聯席會議,就執法問題、移送標準以及協作機制等方面進行交流,對涉及罪名、打擊重點和辦案中的常見專業術語進行詳細解讀。并且,與公安和法院共同開設辦案“綠色通道”,對案件貼上分流標識,提高案件流轉率。三是堅持區別對待原則。要求員額檢察官將提前介入的節點前移至立案階段,從案件一開始就認真引導偵查取證、全面掌握案件動態,并落實“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放過,不是黑惡犯罪一個不湊數”要求,既堅持依法精準打擊犯罪,又不對普通犯罪隨意“拔高”。四是采取逐案整治模式。對辦理的每一宗涉黑惡案件,均從辦案質量、辦案進度、行業管理、深挖“保護傘”等方面開展總結分析,查找出案件反映出的管理漏洞和社會治理問題,并逐案提出檢察建議。五是深挖違法犯罪線索。重點在城中村“黃賭毒”、“套路貸”和“裸貸”、“企業化”以商養黑及以黑護商、“軟暴力”滋事討債等領域,挖掘掃黑除惡線索,確保所辦案件少而精、依法監督深而實。如在徐某某等18人組織賣淫案中,自行發現并及時向監察機關移送犯罪線索,現已成功立案并獲法院判決;在以張某某為首的涉惡團伙組織賣淫案中,通過深入細致審查事實證據,及時追訴被告人12人。
6.套路貸:是對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制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并借助訴訟、仲裁、公證或采取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2019年,我院辦理了福田區首宗成功獲判的“套路貸”案件,一審法院以詐騙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被告人田某某、趙某等11人有期徒刑12年到1年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我院還辦理了以劉某某等人為核心的涉惡團伙“套路貸”案,由于犯罪嫌疑人較多、案情錯綜復雜、涉案金額巨大,我院加強提前介入,與偵查機關就偵查方向、事實認定、證據收集等工作進行深入探討,全面引導偵查機關收集和固定核心證據,最終批準逮捕70人,凍結涉案贓款贓物約1000萬元人民幣,目前該案仍有犯罪嫌疑人未歸案,偵查機關和我院在進一步審查辦理中。
7.《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支持、鼓勵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上級檢察機關的有關部署要求,我院聯合福田區工商業聯合會出臺《依法保障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明確建立聯席會議、案件通報、定期溝通、定點聯系、法律咨詢和舉報受理“綠色通道”制度,作出“三個慎重”、“三個一律”、“三個禁止”和“三個及時”公開承諾,分別是:(1)慎重對企業主要負責人、技術骨干和關鍵崗位人員采取強制措施;慎重查封、扣押、凍結企業財產;慎重發布涉及知名企業的案件信息。(2)對犯罪事實未查清的,一律不采取逮捕強制措施;證據不確實、不充分的,一律不查封、扣押、凍結財產;未經法定程序查明的案件信息,一律不公開發布。(3)禁止對案件無關人員采取強制措施;禁止查封、扣押、凍結與案件無關的財物、賬戶;禁止以辦案為名干預涉案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以及自主經濟行為。(4)及時受理非公有制企業的控告、申訴和舉報;及時辦理非公有制企業負責人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及時保護非公有制企業的正常生產經營。
8.開展羈押狀況等專項檢察:2019年,為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我院重點圍繞羈押狀況、食品安全、醫療健康、非涉案財物管理和投訴舉報線索管理5個方面,開展保障在押人員合法權益專項檢察行動,重點對廚房管理是否規范、醫療保障制度是否健全、是否開具暫扣物品清單、是否規范移交在押人員檢舉揭發的違法犯罪線索、是否存在超期羈押等情況開展檢查,共檢查輕微瑕疵問題16項,依法提出整改意見,目前所有問題均已及時整改到位。
9.虛假訴訟:就是打假官司,是指當事人出于非法的動機和目的,利用法律賦予的訴訟權利,采取虛假的訴訟主體、事實及證據的方法提起民事訴訟,使法院作出錯誤的判決、裁定、調解的行為。虛假訴訟的主體不是一方當事人,而是雙方當事人,是雙方當事人經過串通,達成共同的惡意,利用民事訴訟程序,通過法院和法官之手,獲得民事裁判文書支持,實現侵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合法權益的訴訟目的。2019年,我院妥善辦理了首宗虛假訴訟案件,經認真細致審查,發現當事人況某某等人通過偽造《債權轉讓協議書》及《債權轉讓款收據》,向法院提起債權轉讓合同糾紛虛假訴訟,以期達到騙取法院裁判文書和損害案外人萬某某合法權益等目的。經本院檢察委員會討論后,我院依法向福田區人民法院發出再審檢察建議,推動法院啟動了再審程序。
10. 精準幫教深圳標準:2019年7月16日,全國首批未檢社會支持體系建設試點推進及精準幫教深圳標準發布會在深圳市人民檢察院舉行,公布了以福田涉罪未成年人精準幫教為基礎的“深圳標準”,出臺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規范》、《未成年人檢察工作業務績效考核辦法》、《涉罪未成年人精準幫教工作指引》和《購買精準幫教社會服務績效考核辦法》4個規范性文件,從此“大愛福田”正式升級為“大愛深圳”。自2016年以來,我院積極探索涉罪未成年人精準幫教模式,圍繞涉罪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和回歸社會的需求,由檢察官、專家以及司法社工三方聯合運用犯罪學、社會學、心理學、教育學等專業技術,對涉罪未成年人開展專業化和社會化的系統性幫教以及結案跟蹤觀察。目前,共幫教224人,其中123人重返工作崗位,1人獲得100萬元“天使投資”資金的資助,41人重新就學,12人考取大學,70.45%的涉罪未成年人得到司法分流和教育感化,此比例在3年左右的時間里,提升了46%,為全國平均水平的4倍,同時再犯罪率不到3%,位居全國前列。同時,我院首創的精準幫教模式,堅持寬容而不縱容,自開展此項探索以來,對罪行較重的涉罪未成年人批準逮捕144人、起訴86人,保持必要的司法懲戒,并針對社會反映強烈的犯罪低齡化問題,在上級部門指導下推動建立罪錯為成年人臨界預防機制。自去年以來,我院積極探索創新,已將此精準幫教模式升級為未成年人司法保護福田模式,其核心理念為:從陪伴式幫教發展為精準式幫教,從單純的涉罪幫教拓展到“幫教+救助+預防”三位一體,更加注重保護和救助未成年被害人,更加努力關注犯罪預防機制的構建。目前主要有四項做法,一是在全省率先研發“智慧未檢”信息管理系統。運用“微服務架構”技術手段,構建檢察官、社工和心理專家等多方同步參與幫教的一體化協作平臺,實現幫教工作全程智能化和系統化運作。二是在全市率先牽頭成立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基金。在國際兒童救助會的專業指導下,我院聯合團委、公安、法院和司法局等部門成立“大愛福田揚帆夢想”司法保護基金,重點用于幫助涉罪未成年人和未成年被害人解決貧困、重大疾病和家庭變故等原因造成的嚴重生活困難,目前已成功籌集65萬元。三是建立未成年被害人保護機制。聯合公安部門建立了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及時介入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有效避免反復取證給孩子造成的二次傷害。四是率先在全市開展未成年人犯罪“精準預防”模式。組建專門的預防監督組,聯合區司法局、禁毒辦、教育局和婦聯等多家單位成立社會化的預防宣講團隊,結合多發高發犯罪情況和孩子們的實際需求,圍繞加強自我保護、反對校園暴力、預防性侵害、防范網絡犯罪和防范毒品犯罪等不同主題,有針對性地開展犯罪預防宣傳教育。2019年,我院針對校外培訓機構教師猥褻、性侵青少年犯罪,首次面向64家校外培訓機構開展法治培訓,向其深度講解最高人民檢察院下發的旨在預防青少年遭受性侵害的“一號檢察建議”,并率先在全市推動教育部門出臺加強師德師風建設和學生安全管理方案,明確強化教師隊伍管理、建立“黑名單”通報機制、嚴格機構設立審批條件、加強教育機構法治培訓、增強青少年安全防范意識5項制度。
11. 全國首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聯盟:2018年7月6日,我院聯合深圳市規劃和國土資源委員會(海洋局)、深圳市城市管理局、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深圳市福田區城市綜合管理行政執行局、深圳市福田區環境保護和水務局、廣東內伶仃福田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管理局、深圳市觀鳥協會、深圳市紅樹林濕地保護基金會、深圳市藍色海洋環境保護協會、深圳市綠源環境保護志愿者協會等11家機關單位和公益組織共同成立了全國首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生態保護聯盟,這是全國474家國家級自然保護區中首家成立的生態保護聯盟。該聯盟明確建立志愿保護、信息共享、案件預警及通報、聯合執法、溝通銜接等工作機制,重點打擊非法捕撈、環境污染、資源破壞、違法占用等違法行為,凝聚保護區生態環境資源保護工作的合力。2019年,我院充分運用此平臺,依靠黨委和政府的支持,辦理了保護區“紅線”用地被侵占案件,督促收回用地使用權882平方米,復綠面積3555平方米,拆除經營10余年的加油站和洗車場,由此受到最高檢和廣東省檢的關注,專門組織全國人大代表和廣東省人大代表前往保護區考察,人大代表對公益訴訟工作給予高度評價。
12.認罪認罰從寬處理機制:該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于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異議,同意檢察機關的量刑意見并簽署具結書,由此可以依法從寬處理。2016年9月30日,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深圳等18個城市開展試點工作。2016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印發實施《關于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試點工作的辦法》,對改革試點的具體制度設計進行明確。2019年,適用此機制辦理案件1542件1992人,案件適用比例73.25%,被告人一審認罪服判率96.35%,創新運用表格式法律文書提升工作效率50%。
13.“12309”服務中心:是全國檢察機關統一對外的智能化檢察為民綜合服務網絡平臺,通過“12309”網站、“12309”檢察服務熱線(電話)、“12309”移動客戶端(手機APP)和“12309”微信公眾號四種渠道,向社會提供“一站式”檢察服務,并配置安檢區、等候區、接待區、受理區及綜合配套區五大功能區,建成集業務咨詢、控告申訴、案件管理、國家賠償與國家司法救助、律師接訪等功能于一體的網絡平臺和實體大廳,促使檢務公開和司法服務更加高效便捷。
附件三:典型案例
1. 假冒“華為”注冊商標案:自2018年5月起,犯罪嫌疑人鄭某某為謀取非法利益,從市場收購舊“華為”品牌手機以及假冒的“華為”品牌手機配件,然后安排翁某某等員工對所回收的手機和配件進行測試、維修、清理及加工,形成流水線式的生產銷售模式。犯罪嫌疑人先讓維修人員為舊的“華為”品牌手機更換假冒零件,粘貼上假冒的手機標簽和入網許可證,再讓專業貼膜人員貼膜,最后讓包裝人員把手機裝入新手機盒中并封塑包裝,由此組裝出一臺全新的假冒“華為”手機。接著,犯罪嫌疑人將假冒手機對外銷售,獲取非法利益。我院還接連辦理了數宗與該案作案手法相似的假冒“華為”注冊商標案件,由于難以全部查獲實體銷售單據,導致銷售金額難以查實。因此,我院積極介入偵查活動,對犯罪嫌疑人訊問、書證物證調取、現場證據固定、委托鑒定等工作進行指引,并以假冒注冊商標罪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李某某等39人冒充公檢法實施電信詐騙案:2017年11月,李某某和蔡某某等人通過招兵買馬組成詐騙集團,潛身于柬埔寨某村莊中一處廢棄改建的養豬場內,冒充中國大陸公檢法向被害人撥打電話,虛構被害人名下的銀行卡涉嫌“洗錢”或其他犯罪情節,以幫助司法機關向被害人核實情況為由,要求被害人直接將資金匯入“安全賬戶”,或開通相關銀行的網銀,通過“釣魚網站”、網上銀行將資金騙走。通過調查和審計被告人的薪資表、業績單以及水房對賬單,該詐騙團伙共詐騙被害人120人次,涉案金額達500余萬元。我院在該案的審查過程中,多次介入偵查活動,努力克服時間緊、任務重、案卷量大等困難,對證據“抽絲剝繭”、仔細審查,最終以詐騙罪對涉案的39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訴,有效保護了人民群眾的財產安全及合法權益。
3.吳某販賣新型毒品“郵票”案:2019年5月21日14時許,公安機關接到舉報稱,一名男子吳某長期販賣新型毒品“郵票”。當日15時許,舉報人通過微信與吳某取得聯系,約定以440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2張毒品“郵票”LSD,隨即通過微信向吳某轉賬440元人民幣。接著,舉報人按照吳某的要求,讓美團外賣平臺安排的外賣員江某某于當日19時許,前往本市南山區某花園處找到吳某取得毒品。在完成毒品交易后,吳某被警方當場抓獲,同時在江某某身上查獲交易所得的2張重量為0.04克的疑似毒品“郵票”LSD。隨后,警方趕到吳某的住處,搜出若干疑似毒品“郵票”LSD共重0.95克。經鑒定,繳獲的毒品“郵票”LSD均含有麥角二乙胺成分。2019年8月23日,公安機關將本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我院受理該案后,進行了周密詳盡的審查,發現俗稱“郵票”的新型毒品LSD,是一張密封在塑料袋里的極小“郵票”,幾乎比指甲蓋還小,有的甚至比玉米粒還小,且呈半透明狀,但毒品毒性是一般“搖頭丸”的3倍。后我院于2019年12月20日以吳某販賣毒品罪向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4. 郭某等5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2018年2月起,被告人郭某與被告人宋某某多次大量購買有毒原料西布曲明,并先后在山東省日照市莒縣內的兩個村莊生產含西布曲明的“減肥膠囊”,后在互聯網上銷售。2018年4月起,被告人郭某和宋某某雇請被告人徐某、張某某幫助其生產該“減肥膠囊”。自2018年3月以來,被告人郭某通過網絡將該“減肥膠囊”批發給本市的被告人鐘某某,鐘某某又在“閑魚網”上向本市福田區的被害人張某某出售該“減肥膠囊”,后被張某某發現該膠囊存在有毒成分,遂向公安機關報案。2018年5月28日,公安機關在本市龍崗區抓獲被告人鐘某某,同時繳獲了尚未銷售的359粒含西布曲明成分的“減肥膠囊”。2018年7月6日11時許,公安機關在山東省日照市菖縣某村抓獲正在生產“減肥膠囊”的被告人郭某、宋某某、徐某,同時當場繳獲尚未銷售且含西布曲明成份的減肥膠囊4789粒、含西布曲明成份的藥片28493粒。經查,購買了該“減肥膠囊”的被害人遍布全國各大省市。經公安部協調,從各省市前來到案作證的被害人多達58名。案發后,本案受到公安部、最高人民檢察院高度重視,被列為全國30起假劣食品、藥品、侵犯知識產權掛牌督辦的案件之一,并于2018年9月4日移送至我院審查起訴。我院對此案高度重視,積極引導偵查機關調查取證,重點指引查清被告人生產、銷售的數量及金額。經過補充偵查和科學計算,確定被告人郭某、宋某某等人生產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金額超過50萬元人民幣,我院遂依法提起公訴,法院對所有被告人均作出了有罪判決。
5.吳某某、羅某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被告人吳某某于2010年成立某廣告有限公司,公司的主要業務是為地產公司、商場等客戶進行廣告營銷。吳某某為該公司實際控制人,被告人羅某某為技術業務經理,肖某某(已另案處理)為羅某某的助理。為達到擴大公司經營的目的,吳某某等人開始通過接受他人贈送、自行購買等方式獲取了大量公民個人信息。2017年2月,羅某某、肖某某通過網絡聯系到非法販賣公民個人信息的人員,以500元人民幣的價格購買約16萬條公民個人信息。2017年3月10日,重慶市梁平縣公安局在偵辦一起詐騙案時,根據相關線索抓獲被告人吳某某、羅某某。經鑒定,該公司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總共為8400萬余條,獲利超過60萬元人民幣。經審查,我院以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向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一審判決認定兩名被告人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告人吳某某被判處有期徒刑1年3個月,罰金5000元,被告人羅某某被判有期徒刑1年,罰金3000元。
6.戴某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2016年3月2日,戴某某注冊成立A公司,后在未經國家金融主管部門許可的情況下,推出黃金投資網絡平臺吸收投資人資金,并將吸收來的資金用于黃金投資。2017年9月起,該平臺開始無法提取資金,后多名投資人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報案。該局于2017年10月10日進行立案偵查。2018年1月3日,戴某某到案如實供述自己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犯罪事實,并承諾繼續履行向投資人兌付本息事宜。至2018年12月21日,戴某某全額履行了平臺20380名投資者的全部提現要求。根據2010年12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解釋》有關規定,即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或者變相吸收公眾存款,主要用于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能夠及時清退所吸收資金,可以免予刑事處罰,再綜合戴某某自首、認罪認罰等情節,我院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并公開宣告。在該案中,我院秉持“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堅持依法辦案與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并重,盡量減少對涉案民營企業生產經營的不利影響,最大限度地體現司法的克制性和寬容性,為民營企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大會秘書處2019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