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會報告
——2017年 1月19日在福田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上
檢察長 張宏城
各位代表:
現在,我代表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向大會報告工作,請予審議,并請列席人員提出意見。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在市委、區委和上級檢察機關的正確領導下,在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有力監督下,緊緊圍繞社會發展大局,忠實履行法律監督職能,各項檢察工作再上新臺階。
——為社會穩定保駕護航。積極參與“平安深圳”建設和“颶風2016”專項行動1,全年受理審查起訴2417件3513人,提起公訴2060件2894人。
——為反腐倡廉筑牢防線。全年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0件30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16件24人,瀆職侵權案件4件6人。偵查終結17件24人,涉及100萬元以上大案7人,涉及處級以上要案2人。
——為公平正義添磚加瓦。全年受理審查逮捕案件1871件3041人,批準逮捕1577件2381人,發出追捕建議書16份,追捕遺漏犯罪嫌疑人16人。
——為改革創新注入源泉。檢察體制改革逐步優化完善,“大愛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2等模式引起廣泛關注并得到復制推廣。
——為和諧機關凝心聚力。今年再次榮獲“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榮譽稱號,并入選首屆“全國百佳檢察門戶網站”。
一、圍繞服務發展的工作主線,切實履行檢察職能
加強與公安機關和法院等部門的密切配合,加大民生民利保障力度,有力打擊各類犯罪行為,切實服務全區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依法履行公訴職能,全力促進轄區和諧穩定
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突出打擊嚴重暴力犯罪,全年共受理審查起訴故意殺人、故意傷害、強奸、綁架、涉黑和“兩搶一盜”等犯罪789件1027人,起訴697件873人。突出打擊新型詐騙犯罪,辦理利用手機、網絡等實施詐騙犯罪案件122件245人,如辦理了被害人數達39人、涉案金額達102萬元人民幣的黃某等6人詐騙、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嚴厲打擊涉眾型經濟犯罪,共受理審查起訴28件54人,如辦理了影響較大的涉案金額達10余億元人民幣的“e租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注重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共辦理此類案件50件158人,如辦理了黃某等9人銷售“毒牛肉”案。
切實防范冤假錯案發生。貫徹落實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3,全年不起訴287人,不起訴率9%,如辦理了易某涉嫌破壞交通設施案,經審查認為其違法行為顯著輕微,對其作絕對不起訴處理。對應當起訴而未移送起訴的,決定追加起訴17人,追訴遺漏犯罪事實8單,如在辦理楊某等7人的詐騙案時,經審查發現還存在1名遺漏的犯罪嫌疑人和20余起遺漏的詐騙犯罪事實,遂及時核實證據并追加起訴。
繁簡分流破解辦案瓶頸。扎實推進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4,成立以主任檢察官為核心的專業辦案組,制定《福田區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速裁案件的若干意見》,對速裁程序的適用條件、適用范圍和辦理期限等作出詳盡規定,采取優先取保候審、量刑“激勵”措施、遠程視頻提審和簡化審批程序等方式提高辦案效率,全年審結此類案件590件615人,居全市檢察機關前列。
(二)豐富創新偵查手段,有力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深挖線索狠抓大案要案。開展“行業初查”為主導的上下一體化“大兵團作戰”5模式,創新后自行發現的案件比例達87%,遠高于全市近年來50%的平均水平。按照省、市檢察院的統一部署,依法查辦光明新區“12·20”山體滑坡事件等涉嫌瀆職犯罪案件4件6人;注重以案找案、深挖線索,成功查辦教育、醫療和水務系統多宗商業賄賂窩、串案10件15人,“12·8”南航專案、“8·19”招商地產等行賄或受賄窩、串案2件4人,查辦的消防系統“2·28”專案獲評全省反貪部門“十大精品”案件,使我院成為全省唯一一家連續4年獲評的單位;運用政策感召和領導包案督辦等方法推進追逃追贓工作,使潛逃美國1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王某魁主動退贓19.3萬元人民幣,并書面表達了回國歸案的意愿。
著力打造“智”偵現代體系。探索建立“四個一”為基礎的信息引導偵查機制,促使辦案效能較改革前提升約70%。設置“一個權責明晰的情報信息機構”、組建“一支觸覺敏銳的情報隊伍”、搭建“一組系統化的情報信息數據平臺”和試行“一套規范合理的工作制度”,實現情報信息收集從分散匯聚到系統整理、從簡單收集到深層挖掘、從靜態分析到動態跟蹤轉變,進一步實現制度化、規范化和精細化。
加強犯罪預防的源頭治理。精選社會關注度高、影響力大的案件,全年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33場,其中大型普法教育5場、犯罪預防講座28場,受教育對象逾3000人,發放宣傳資料近4000份。注重犯罪預防模式的探索創新,精選《晏嬰堅拒豪宅》等三則古代廉吏故事印制成趣味連環畫并編輯成“微信H5”頁面,向代表委員、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區群眾推送。依托派駐檢察室幫助發案單位建章立制、堵住漏洞,接待來訪群眾71人次,走訪群眾、企業和代表委員300人次,收集職務犯罪線索6條。
(三)全面提升監督實效,積極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有效發揮訴訟監督職能。改變公安機關立案或不立案決定16件,在辦理陳某的合同詐騙立案監督案中發出的《糾正違法通知書》獲評廣東省優秀監督文書。嚴格執行偵查聯絡檢察員工作制度,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引導和監督,向公安機關發出《偵查活動監督通知書》55份,參加派出所組織召開的法制例會18次,提前介入案件113宗。辦理刑事抗訴案件25件,提出抗訴14件。認真開展社區矯正服刑人員脫漏管專項檢察活動,對249名社區矯正人員進行建檔跟蹤,糾正脫管27人、漏管1人,排查社區矯正人員出入境記錄250人次,有針對性回訪矯正人員60人次,促使監管單位率先在全市啟用電子監控管理模式。推進判處實刑罪犯未交付執行專項檢察活動,對近10年來4萬余名審前未羈押的被判處實刑的罪犯進行梳理核對,幫助責任單位提高監管水平。
注重全面提升監督實效。堅持“少捕慎捕”原則降低審前羈押率,共不批準逮捕629人,不捕率20.91%,呈較大幅度上升。定期對捕后不訴案件、捕后撤案案件、捕后判無罪案件進行總結分析,形成“一季一通報、半年一講評、年終一總結”工作機制,提升審查逮捕質量。加大危害民生犯罪的打擊力度,受理審查詐騙類逮捕案件156件,同比上升15%,妥善辦理了涉案金額達3500多萬元的深圳市能源集團特大詐騙案和犯罪嫌疑人多達18人的“9·12”私宰生豬專案等一系列受關注案件。
提升矛盾糾紛化解能力。受理來信來訪281件391人,由控申部門直接答復50件123人,同比下降45.7%,順利通過省檢察院開展的“全國文明接待室”創建驗收。注重加強重大敏感時期的矛盾化解力度,在全國和省兩會、“G20峰會”和“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等重要時期,成功實現無涉檢越級信訪、無群體性事件和無極端上訪事件的“三無”工作目標。妥善辦理了56名嫌疑人家屬集體上訪“e租寶”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耐心細致說明拘留、逮捕的條件、時限和程序規定,成功將矛盾化解在基層。彰顯司法人文關懷,辦理刑事賠償6案件21件,同比上升90.9%,辦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3件,同比上升50%。
二、把握改革創新的時代主題,注入檢察工作活力
立足福田檢察實際,遵循檢察工作規律,不斷深化改革創新,創造更多具有福田特色的鮮活經驗。
穩步抓好改革政策落地。扎實推進檢察人員分類管理、檢察官員額制7、檢察人員職業保障等改革措施,嚴格按照法定程序完成67名檢察官的入額工作;積極推進人、財、物市級統管,實現了財政預算、工資發放、單位收支、基建管理和政府采購等項目與市級順利銜接;定期開展改革效果評估并形成21項重大課題調研成果,其中3項獲國家級和省級一等獎,11項獲市級一等獎。
持續探索工作機制創新。優化升級“大愛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程,正式掛牌成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共系統幫教81人,無一人再違法犯罪;大力推行認罪認罰、從寬從快處理工作,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在醉駕案件中引入社會服務8,全年共引導65名符合不起訴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完成累計4500余小時的社會公益服務;重點推進羈押必要性審查9工作,細化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標準和啟動程序,明確犯罪嫌疑人不適宜繼續羈押且需及時啟動審查程序的具體情形,并通過發放權利告知書等方式暢通在押人員的申請渠道;探索建立逮捕案件公開審查制度10,舉辦首場公開審查聽證會,充分聽取偵查機關、辯護律師和當事人等各方意見,并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全程觀摩,讓案件辦理更加公開、透明;大力推進公益訴訟11工作,努力克服線索收集難和立案難等困難,就紅樹林自然保護區被違法侵占等4個案件發出4份檢察建議,對市城管局不依法履職行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
不斷優化改革運行模式。深入基層摸底調研,廣泛征集院內百余名干警和10個街道辦事處的意見及建議210余條、創新想法43條;在廣集民智、充分研究的基礎上,對內設機構職能和人員崗位進行合理調整,通過充分內部挖潛著力解決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將公訴部門辦案組由8個39人增加到12個56人,將訴訟監督部門辦案組由10個45人增加到14個54人,使有限的辦案力量高度集中到一線辦案部門;以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工作效能為目標,繼續延伸法律觸角至基層群眾,優化派駐街道檢察室工作機制,在每個街道設立1個派駐檢察室并安排2名資深檢察官作為聯絡員,將長駐方式改為掛點聯絡方式,更加靈活高效地做好服務基層、聯絡群眾、法律監督和法制宣傳等工作。
三、突出隊伍建設的發展核心,提高依法履職能力
豐富創新教育管理模式,突出作風問題整改,更加注重人文關懷,努力提高檢察人員的綜合素質和辦案水平。
教育管理突出規范化、精細化。深化基層黨務公開,組織召開7次機關黨委擴大會議,民主討論并通過34項黨務工作議題,主動公開“書記項目”12等重大事項19次;推動“兩學一做” 13、“檢察管理提升年”和“政法隊伍建設年”活動常態化開展,邀請市委黨校、福田區委黨校教授以及深圳大學6名國際級或享譽全國的專家學者來我院開設講座9場,開展“書記帶頭講黨課”、“四講四有”大家談14以及“微黨課”教育15等活動20場,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4場350人次;豐富完善培訓管理模式,全年共組織各類培訓1700余人次,分批選派檢察業務骨干赴山東大學、吉林大學、湖南大學、國家檢察官學院井岡山分院和古田、蘭考等地參加“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和“法治理念與黨性教育”等專題培訓,分批次組織檢察人員參加反貪偵查技能、訴訟監督、國家賠償法規等8類業務培訓,政治輪訓率保持在100%。
內部監督加強約束力、制衡力。加強檢委會對重大案件質量的把關作用,召開檢委會26次,討論議題290個,其中案件數為290宗,同比上升93%,改變了8宗案件的承辦人審查意見,同比上升167%;以案件質量管理為核心,通過案件管理部門做好案件受理、文書管理、辦案監控、糾錯預警和核查評查等工作,全年共掃描上傳4115份案件材料至管理系統;率先在全市檢察系統中探索建立自偵案件質量監控和結案預審管理機制,組建專門的結案預審團隊開展辦案指引、問題查找和質量監控等工作,得到高檢院和省檢察院的肯定和推廣;圍繞檢容風貌、考勤紀律、“三公”經費開支以及辦案區使用等情況開展政令督查54項次,在檢務督察中得到省檢察院的充分肯定,其中辦案區的建設標準和工作流程規范,是迎檢單位中唯一一家不存在問題的單位;健全內部監督管理體系,制定實施嘉獎令16、批評書17、追責問責和紀律作風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
接受監督增強主動性、創造性。加大檢務公開力度,主動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匯報重點工作,通過聯絡專刊、手機電話、網絡媒體等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絡,發布微博、微信181條,刊發檢察新聞40余篇,舉辦涉罪未成年人連南幫扶拓展等公開活動5場,代表委員等70余人次受邀參加;廣泛征集代表、委員意見建議56條,指定專人進行及時答復和辦理,做到一件一復、每件必復;依托“一站式”便民服務平臺檢務大廳,向社會提供行賄犯罪檔案查詢71008批次,公開法律文書429份;認真落實市檢察院下發的《關于在刑事訴訟中保障辯護律師執業權利的辦法》,注重加強律師權益的保障,專門設置律師閱卷室并配備電腦、打印機等設施,安排律師閱卷1198人次,接受律師等訴訟當事人查詢案件2037人次。
今年以來,我院再次獲評“全國先進基層檢察院”、“廣東省先進基層檢察院”,被確立為“深圳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示范點”,1個團隊榮立集體“三等功”,3個團隊記集體“嘉獎”,5人次榮立個人“三等功”,3人獲得省(市)“業務標兵”和“業務能手”榮譽稱號,19人受到上級的各類表彰。前不久,還剛剛被省檢察院推薦參評首屆“守望正義——群眾最滿意的基層檢察院”,是全市唯一一家被推薦參評的單位。我院因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程被高檢院通報表彰為“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作出貢獻的集體”,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亦榮獲2016年廣東省“青少年維權崗”標兵稱號。另外,我院王顯軍同志當選“守護正義——群眾最喜愛的廣東杰出檢察官”,謝晶晶同志成功入選深圳市“政法群英榜”,并被推薦參評深圳市2016年點贊“最美政法干警”活動。
各位代表,福田區人民檢察院能夠取得如此多的榮譽和成績,離不開歷屆領導班子和全院干警的不懈努力,但更離不開區委、上級檢察機關、區政府、人大、政協和政法等各部門多年來的支持和幫助!在此,我謹代表福田區人民檢察院向多年來關心和支持檢察工作的領導和同志們,特別是各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表示衷心的感謝和崇高的敬意!
同時,我們也看到檢察工作仍存在著許多困難和挑戰:一是隨著轉型時期疑難、復雜等新型案件的大幅增多,基層檢察人員的辦案水平面臨巨大挑戰,檢察職能發揮得不夠充分,懲治和預防犯罪、監督和糾正違法行為的成效與群眾的期待仍有不小差距;二是檢察改革仍需不斷鞏固和深化,改革后的管理工作仍需調整和完善,全面完成司法改革試點任務仍需各方協同努力;三是檢察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能完全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專家型和復合型人才不多,人才激勵機制不夠健全,干部晉升交流渠道還不暢通;四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存在;五是基礎設施建設方面,辦公和辦案條件還有待改善。對于這些問題,我們今后將想方設法努力解決。
2017年工作思路
2017年,福田檢察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全面學習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與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深圳市委六屆五次全會提出的“城市質量提升年”工作部署,以“爭當特區先鋒、勇作示范表率”為目標,以服務福田經濟社會發展為要務,牢牢把握福田建設一流國際化中心城區這一條主線,不斷強化規范意識和精準意識兩個意識,全面構建創新、管理、品質三大發展理念,全力抓好以下幾方面重點工作:
一、務實創新,打造一批更具福檢特色的示范項目
堅持“保品牌、創品牌、爭品牌”的發展理念,切實立足于檢察職能,勤于“減贅肉、練肌肉”,不斷在上游中奮勇競爭、在競爭中力爭上游,扎實推進檢察事業創新發展。
促進公訴機制優化升級。繼續完善“大愛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項目,由注重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單向保護”轉變為同時注重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的“雙向保護”,探索引入全程心理測評和動態數據管理系統,設立未成年人檢察工作專家咨詢委員會,強化工作指導的專業性,在全國范圍內全力打造未檢工作先進示范品牌;探索完善認罪認罰從寬處理制度,認真開展速裁案件和輕微刑事案件快辦工作,優化細化在醉駕案件中引入社會服務工作機制,不斷加強對當事人合法權益的司法保障。
“懲防并舉”遏制職務犯罪。繼續完善上下一體化的“大兵團作戰”模式,健全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分析研究、介入偵查等協調聯動機制,重點打造信息引導偵查的“智”偵新體系;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創新職務犯罪預防宣傳模式,嘗試以投放公益廣告的形式增強職務犯罪預防宣傳效果,同時更加關注“醫鬧”、“校園欺凌”等社會熱點問題,加強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未成年人和社區群眾的普法宣傳和警示教育,并繼續延伸檢察工作觸角,綜合運用宣傳、教育、調研和提檢察建議等方式構建職務犯罪預防大格局,進一步將職務犯罪預防做大、做強。
訴訟監督模式更加完善。探索推行逮捕案件公開審查制度,進一步增強司法公開透明度和執法辦案公信力;加強對公安派出所刑事偵查活動的引導和監督,優化偵查聯絡檢察員工作機制,完善與公安機關的刑事案件信息通報機制,按照市檢察院的部署試點推行在公安派出所設立檢察室工作;全力推進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完善工作領導機構和線索移送機制,加大線索挖掘、溝通協調和對外宣傳力度,爭取在生態環保、國有資產保護、食藥安全等關涉民生的領域查辦一批典型案件。
二、規范管理,總結一套更具福檢內涵的管理方法
堅持“規范化、精細化、科學化”的管理思維,更加有力保障福田發展大局,善于“開藥方、補短板”,不斷在優化管理中提高服務水平、在完善服務中規范科學管理,認真抓好檢察機關綜合管理。
著力加強業務管理。積極適應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充分發揮審前主導和過濾作用,確保案件事實經得起法律和歷史檢驗。繼續推進“平安深圳”創建行動,重點打擊“兩搶一盜”、電信網絡詐騙、涉眾型經濟犯罪、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等犯罪行為。突出查辦醫療教育、生態環境、城市管理、食藥監管、重大工程項目等民生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嚴懲瀆職侵權犯罪。提高訴訟監督實效,加大刑事執行檢察、民事行政檢察工作力度,加強虛假訴訟、財產刑執行、判處實刑罪犯未交付執行等專項監督工作。
著力加強行政管理。努力解決改革后行政部門人手緊缺、任務繁重等困難,引導干警樹立大局意識、服務意識、奉獻意識,通過修訂規章制度、加強教育培訓、優化資源配置、健全激勵機制和加強人文關懷等措施提高行政工作效能,努力構建一個廉潔高效、運轉協調、保障有力的新型管理體系。
著力加強作風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監管機制,貫徹實施嘉獎令制度、批評書制度、追責問責制度以及紀律作風規定,并通過整合檢務督察、政令督查和案件督察優勢資源,形成監督制約工作合力。加大檢務公開力度,完善人民監督員制度,提高檢務大廳服務水平,豐富檢察開放日活動內容,為群眾評價和監督檢察工作提供便利。
三、提升品質,摸索一種更具福檢精神的發展模式
堅持“多渠道、多元化、多層次”的教育模式,切實著眼于綜合協調發展,注重“提氣質、塑品格”,不斷在隊伍建設中促進品質提升、在品質鍛造中凝練福檢精神,踏實推進檢察人才隊伍建設。
嚴守案件質量。充分發揮案件管理職能,利用統一的管理系統做好案件受理、全程管理、動態監控和綜合考評等工作,對動態的辦案過程和靜態的案件質量進行跟蹤、預警監督、核查,及時發現和督促糾正不規范辦案行為;深化案件信息公開,完善公開的形式、程序和機制,拓寬公開的數量和范圍,提升公開法律文書的質量;健全完善案件評查機制,細化量化評查指標體系,注重評查結果的運用轉化,不斷促進案件質量提升;嚴格落實檢察官辦案責任制,健全完善檢察官績效考核體系,從業務指標、案件質量、工作效能、職業操守等方面開展綜合考評,進一步提高辦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
力促科技強檢。盡快補齊信息化建設短板,制定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將信息化建設納入科學有序的發展軌道;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加強基礎網絡、涉密網數據中心、檢察智慧云、互聯網平臺和移動終端安全接入平臺建設,盡快實現檢察人員全面使用移動終端辦公辦案;提升現代信息技術的應用水平,綜合運用信息系統規范辦案流程、提升偵查能力、實現網上辦公和開展教育培訓等,促進現代化科技手段與改革創新成果的融合運用。
注重品格鍛造。鍛造教育品格,深入開展黨性宗旨、職業道德和干部紀律教育,注重將思想教育與改革創新、工作管理、人文關懷相結合;鍛造培訓品格,探索創新多元化、多渠道的自主培訓教育的新模式,借助現代信息手段再造教學流程,通過崗位練兵和競賽比武等多種方式提升隊伍綜合素養;鍛造文化品格,組織開展演講比賽、法律文書評比、法律知識講堂、體育競賽等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不斷提升干部隊伍的幸福指數,努力營造朝氣蓬勃和格調高雅的檢察文化氛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將繼續弘揚敢闖敢拼、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認真落實人大審議意見,自覺接受全區人民監督,更加充分履行檢察職能,更加高效服務福田發展,以更加優異的成績迎接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
附件一:報告數據圖表說明

圖表1:2016年受理審查起訴案件情況統計圖

圖表2:2016年受理審查逮捕案件分類統計圖
共受理審查逮捕1871件

圖表3:2016年自偵案件分類統計圖
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20件30人

圖表4:近年來受理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數據圖
單位:批次
附件二:名詞解釋
1.“颶風2016”專項行動:2016年以來,廣東省公安廳在全面總結“六大專項”、“3+2”專項打擊整治行動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入打擊刑事犯罪,組織全省公安機關開展了打擊涉毒、涉盜搶、涉電信網絡詐騙、涉金融領域犯罪為主要內容的“颶風2016”專項行動。在此次行動中,我院共批準逮捕1693人,起訴1706人。
2.“大愛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程:為挽救失足未成年人,減少和預防未成年人犯罪,2013年7月以來,我院聯合區教育局、團區委、區企業家協會等單位開展以涉罪未成年人為幫教對象的幫教工程。該工程主要通過開展專業心理輔導、親情會見、圓桌式訊問、社會調查評估和幫助就業等方式進行幫教,目前共對81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系統幫教,對126人開展社會調查,為136人安排合適成年人,成功幫助30名幫教對象返校讀書,25名幫教對象返回工作崗位,無一人再實施違法犯罪行為。該工程獲評深圳市“十大法治事件”,并在福田區民生實事滿意度測評中獲得第一名。我院因此項工作被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表揚為“對未成年人檢察工作作出貢獻的集體”,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因此獲評“2016年廣東省青少年維權崗標兵”。
3.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確保偵查、審查起訴的案件事實證據經得起法律的檢驗。全面貫徹證據裁判規則,嚴格依法收集、固定、保存、審查、運用證據,完善證人、鑒定人出庭制度,保證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發揮決定性作用。此項改革是司法改革的一項重大任務,是指在堅持司法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原則的前提下,在刑事訴訟活動中以法院審判為中心,對于關涉被告人刑事責任的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必須嚴格遵循法定程序,通過法庭審判進行判決。
4.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2014年6月召開的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授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在部分地區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的決定》,授權包括深圳在內的18個城市開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工作。速裁程序適用的案件范圍為:事實清楚,證據充分,被告人自愿認罪,當事人對適用法律沒有爭議的危險駕駛、交通肇事、盜竊、詐騙、搶奪、傷害、尋釁滋事等情節較輕,依法可能判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單處罰金的案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有利于進一步簡化訴訟程序、提高訴訟效率、保障當事人權益。2016年,我院共運用速裁程序審結刑事案件590件615人,有效實現了司法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統一。
5.“大兵團”作戰:檢察機關的“大兵團”作戰模式主要是指充分調動偵查、法警、技術、后勤等多部門資源和力量進行聯合作戰,通過打破科室界限、集中辦案資源、加強部門聯動,發揮規模化、集約化的作戰威力,進一步提高組織指揮和審訊突破的能力。我院建立了“日常—上案”的自偵管理模式,在日常管理中以各偵察組為主體開展前期初查工作,當初查工作完成后經檢察長批準,進入上案狀態。上案管理以偵查指揮部為平臺,各偵查組和法警人員則轉換為六個專業功能組,即傳喚抓捕組、突擊審訊組、內務保障組、行動支援組、質量監控組和安全組,并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以協同作戰方式開展偵查行動。
6.刑事賠償: 刑事賠償是國家賠償中的一種。國家賠償是指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因行使職權給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人身權或財產權造成損害,依法應給予的賠償。國家賠償一般包括行政賠償和刑事賠償,檢察機關履行的是刑事賠償。本年度我院共立案辦理刑事賠償案件21件,同比上升90.9%,共支付賠償金201余萬元。
7.檢察官員額制:在對檢察機關人員進行分類管理的基礎上(人員分為檢察官、檢察輔助人員和司法行政人員三類),通過設立單獨的司法序列,將經過檢察長授權、人大任命以及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檢察員同傳統的公務人員序列區分開來,剝離檢察員原本兼具行政和司法特征的二元屬性,使檢察官成為一個純粹的法律職業,實現檢察官隊伍職業化、精英化管理,確保檢察權依法、公正、高效、權威行使。根據中央的精神,以中央政法專項編制作為檢察官員額測算的基數,省級檢察官遴選委員會根據入額條件和程序開展考核工作,確保業務水平高、司法經驗豐富、能獨立辦案的優秀檢察官進入員額,總體占比不高于檢察機關政法專項編制人數的39%。
8.在醉駕案件中引入社會公益服務:2014年8月以來,我院在堅持依法辦案的基礎上,率先在全市乃至全省各區創新醉酒駕駛案件辦理方法,引導符合不起訴條件的犯罪嫌疑人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服務,逐漸探索形成在審查起訴環節區別對待醉酒駕駛案件的新機制。2016年,共引導65名符合不起訴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自愿完成累計4500余小時的社會公益服務,既使犯罪嫌疑人獲得改過自新的機會,又使轄區交通秩序得到維護,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有機統一。
9.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指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建議辦案機關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監督活動。2016年,我院細化了羈押必要性排查的標準和審查啟動的程序,對可能存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的交通肇事、故意傷害案件,數額不大、積極退賠退贓的盜竊案件,社會危害性低且具有監護條件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被害人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以及懷孕等案件的在押人員進行重點排查,經過認真篩選后對確實不適宜繼續羈押的及時啟動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
10. 逮捕案件公開審查制度:逮捕公開審查是指檢察機關在審查逮捕過程中當面聽取偵查機關、辯護律師、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等各方意見,在權衡各方訴求和理由的基礎上,把決定的過程相對公開化的辦案方式。我院于近期在本院檢務大廳公開審查室已成功舉辦了首場公開審查聽證會,獲得了參會的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充分肯定。逮捕公開審查的價值意義包含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從強化偵查活動監督來看,有利于促進偵查機關全面收集證據,促使其不僅要收集有罪和無罪證據,還要注重收集有關犯罪嫌疑人社會危險性的證據,同時能夠拓寬獲取監督線索的渠道,盡早發現并排除非法證據,提高案件質量。二是從保障訴訟參與人權利來看,有利于“少捕慎捕”,促使審查逮捕由單向、封閉、行政化模式向開放、多元、兼聽方式轉化,有助于檢察機關充分了解和綜合評判社會危險性,減少不當羈押。三是從工作實效來看,有利于節約司法資源,讓犯罪嫌疑人認識到認罪態度、自首、立功、退贓等情形對其社會危險性的影響,使其通過認罪認罰得到有利于自身的處理結果,從而提高辦案效率。四是從加強隊伍建設來看,有利于提高檢察官的素質,提高檢察官釋法說理、溝通交流的能力和掌控現場、應急處置的能力,促進社會矛盾化解。下一步,為了更加有效地推進逮捕公開審查工作長效開展,我們將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對此項機制進行評估和總結:一是加強不捕后的跟蹤分析。對經逮捕公開審查不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重點關注和跟蹤其在取保候審期間是否存在潛逃等影響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的情況,通過分析、總結進一步細化社會危險性的評判標準。二是跟蹤不捕后的社會矛盾化解情況。對經逮捕公開審查不批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跟蹤其在取保候審期間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損失挽回和促進社會穩定等情況,分析逮捕公開審查在化解社會矛盾方面的效果,探索檢察機關參與社會治理的新路徑。
11. 公益訴訟:是指特定的國家機關和相關的組織、個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對違反法律法規,侵犯國家利益、社會利益或特定的他人利益的行為,向法院起訴,由法院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活動。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這是繼《民事訴訟法》修訂將“公益訴訟”納入法律規定之后,公益訴訟制度迎來的又一次重大改變,也是作為公共利益代表的檢察機關進一步擴大司法職能和全面維護國家、社會利益的一次全新的探索。通過主動調研走訪和挖掘線索,我院支持起訴了首宗噪音污染和違章排污案件,就紅樹林自然保護區被違法侵占等4個案件發出4份檢察建議,并對市城管局不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行為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促使市城管局及時督促違法行為人停止違法行為,并恢復被破壞的自然保護區植被。
12.“書記項目”:這是廣東省于2012年在黨建工作中開創的一種新模式,明確機關黨委書記進行親自過問和督辦,作為第一責任人直接抓基層黨建創新項目,以帶動基層黨建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機關黨委書記親自抓好本院的重點項目,各黨支部書記親自抓好黨支部的重點項目,并做好定期督辦和科學考評工作,考評結果將納入年底績效考核。我院各支部分別申報了“大愛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程”、“強化職務犯罪案件質量監控與結案預審”和“強化社區矯正檢察監督,參與立體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等五個“書記項目”,其中“大愛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幫教工程”項目被擇優選為我院機關黨委的“書記項目”,由我院機關黨委協同未成年人檢察工作辦公室進行重點推進。“書記項目”活動開展以來,進一步激發了基層黨組織工作活力。
13.“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具體指“學習共產黨黨章黨規,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做合格黨員”。2016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在全體黨員中開展“學黨章黨規、學系列講話,做合格黨員”學習教育方案》,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認真貫徹執行。2016年以來,我院開展《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讀本》誦讀活動、重溫入黨誓詞和抄《中國共產黨章程》活動、“書記帶頭講黨課”活動、“四講四有”大家談活動以及“微黨課”教育活動4期20場,組織觀看警示教育片4場350人次,收到黨支部推薦優秀征文稿件5篇和書法作品33份。
14.“四講四有”大家談活動:是指以院各黨支部為單位,每兩個月組織召開一次黨員大會,結合黨章黨規的學習和習近平總書記等重要領導系列講話精神,圍繞“講政治、有信念”、“講規矩、有紀律”、“講道德、有品行”、“講奉獻、有作為”四個專題,聯系黨員個人思想工作生活實際,組織開展學習討論活動,交流學習心得體會,相互查找問題差距,明確做一名合格黨員的努力方向。此項活動有利于進一步強化全體黨員的理想信念和宗旨觀念,為黨員干部補好精神之“鈣”,力求達到找準問題、凝聚共識、提升素養的目的。
15.“微黨課”教育活動:是指引入“互聯網+黨建”的模式,通過微信群推送“兩學一做”專題學習內容和組織黨員進行線上討論、線上考學等多種方式,提高黨員學習互動性,提升學習實效。同時,將征集到的“兩學一做”專題征文、學習心得和書法作品等發送到微信群中,組織黨員相互鑒賞、相互學習,營造濃厚的學習氛圍。同時,注重退休老黨員的學習教育工作,通過集中培訓、定期走訪、贈閱報刊文件和組建微信群等方式,鼓勵老干部熱愛生活、堅持學習,弘揚時代正能量。
16.嘉獎令制度:我院借助獲評“深圳市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示范點”的契機,進一步加強表彰獎勵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設,研究出臺了《嘉獎令制度(試行)》,充分發揮正面激勵、導向和示范作用,以期達到激發檢察隊伍整體活力、弘揚愛崗敬業精神、促進檢察事業提速發展的目的。該制度堅持以精神獎勵為主,對在工作期間表現突出、開展創新卓有成效以及為國家和社會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頒發嘉獎令,并對頒發嘉獎的條件、嘉獎令的提起、審批及適用等內容作出了明確規定,將嘉獎情況作為評先創優的優先考慮標準。
17.批評書制度:針對檢察人員在工作中可能出現的紀律松弛、作風不實、效率低下、責任心不強等問題,我院在完善監督制約機制方面大膽探索創新,研究出臺了《批評書制度(試行)》,對違反工作問責、作風紀律等有關規定的人員視情形給予發布批評書的處理,加大了震懾和警示力度。該制度明確了發布批評書的啟動條件、啟動程序、審批程序和責任追究等內容,并特別強調批評書將在辦公內網上公開發布,作為年度考核及晉升的參考依據。若在一個年度內受到批評書批評2次或以上的,檢察干警將被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事務官則視情況作辭退處理,從而起到教育本人、警示他人的作用。
附件三:典型案件
1.“2·28”專案:2014年2月至10月,市檢察院的統一指揮下,我院主導初查并成功辦理了全市消防系統“2·28”專案,全市共立案偵查18件21人(其中局級干部1人,處級干部10人),其中我院立案7件9人。根據檢察機關移送的線索,紀委監察部門立案處理44人(其中局級干部9人,處級干部16人)。在任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局長(市消防局原局長)、市消防局副局長和市警校原校長在內多名“大老虎”伏法,引爆了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發改委、深圳市財委、深圳市警校等一系列貪污賄賂、違法違紀問題,涉案金額達4000多萬元人民幣。該案劍指“騙取財政資金”、“消防建審”潛規則,引起了社會劇烈震動,公安部將之作為典型案件進行了專門通報,受到新華網、人民網、正義網等國家級媒體多次報道,也推動了社會各界對消防建審制度的深層思考。該專案獲評全省反貪精品案件,使我院成為全省唯一一家連續4年獲評的單位。
2.“e租寶”網絡金融平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e租寶”是鈺誠集團支持設立的互聯網金融A2P平臺,以融資租賃債權轉讓為基礎業務。2015年12月,公安機關對“e租寶”平臺涉嫌違法經營等犯罪問題依法立案偵查,發現該平臺在全國范圍內非法集資金額高達500多億元人民幣。該系列案移送我院審查起訴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多達20余人,涉案金額高達10余億元人民幣。在案件辦理期間,我院集中力量進行嚴格審查,多次組織召開或參加專題會議討論案情和管轄、定性等問題,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補充證據,成功將案件起訴至法院。在此期間,該案的56名犯罪嫌疑人家屬集體上訪,我院堅持耐心傾聽、釋法說理和心理疏導,詳細說明拘留、逮捕的條件、時限和程序規定,成功將矛盾成功化解在基層。最后,我院及時總結辦案經驗并形成書面材料向省、市兩級檢察院匯報,獲得了上級的充分肯定。
3. 黃某等9人銷售“毒牛肉”案:2015年5月起,由莊某出資,黃某甲通過王某等3人組織多名水客接貨帶貨將儲存于香港特別行政區上水某倉庫的外國牛肉,以藏匿于隨身背包或行李箱內等方式,經深圳海關口岸走私至本市福田區絨花路的某批發商行,同時黃某甲還雇傭了黃某乙等5人,在上述商行從事核對水客走私牛肉單據、點貨、搬貨等工作,并將收到的牛肉運至本市羅湖區清水河交給莊某銷售。2015年8月19日晚,黃某乙駕駛面包車運輸走私牛肉至本市羅湖區武警醫院門口附近時被公安民警抓獲,民警當場從其駕駛的車輛中繳獲涉案牛肉723塊、作案工具手機3部。同日20時,公安民警又在本市上述商行抓獲黃某甲等5人,當場繳獲涉案單據168張、現金人民幣79000元、作案工具手機7部。同年,王某等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落網。經深圳市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涉案牛肉被檢測出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含量超出食用標準。經我院提起公訴,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在開庭審理后以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別判處黃某甲等9人10個月至1年不等有期徒刑。
4.深圳市能源集團3500多萬元特大詐騙案:李某等10人組成的詐騙團伙通過冒充深圳市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高層領導,將該公司財務總監李某拉入虛假的公司高層“QQ群”,以該公司董事長的名義要求李某安排匯款,詐騙人民幣3505萬元,其中部分現金被詐騙團伙通過層層轉賬后取走。經我院認真細致審查,最終以涉嫌詐騙罪批準逮捕李某等10人。
5.“9·12”私宰生豬案:2016年9月13日,福田區公安分局聯合深圳市市場稽查局對東莞市樟木頭、大朗鎮的兩個私宰生豬窩點開展統一清查圍捕行動,現場抓獲犯罪嫌疑人18人,刑拘16人。我院的檢察聯絡員及時參加了該案的專題研討會,對該案的調查取證、偵查以及疑難問題處理等進行合理引導,為案件偵破打下了堅實基礎。經審查,我院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12名,并建議公安機關繼續深挖線索、查處整個宰殺和銷售鏈條,從嚴打擊犯罪組織者,切實維護群眾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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