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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正式實施,從內容的實質變化看,涉及的條款有上百條。如何更準確地理解新《公司法》并用它指導企業的經營管理,防范企業可能遇到的風險?近日,第三十一期深圳市人大代表大講堂以“解讀新《公司法》亮點 解析企業風險防范 助力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為主題,邀請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商事庭四級高級法官翁艷玲進行分享。
法官講“法”用新《公司法》規范企業行為防范風險
大講堂開始前,深圳各級人大代表還對福田區人大代表之家市人大代表金融產業聯系點、深圳市人大代表律師行業聯系點以及中國太平保險公司進行實地走訪調研。
大講堂現場,翁艷玲法官結合案例,就新《公司法》涉及的股東出資、公司治理制度、股東知情權保護、公司退出制度等內容進行解讀,并對公司運營中可能出現的法律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翁艷玲法官在接受深圳新聞網記者采訪時表示,在準備此次大講堂的分享內容時,她把新《公司法》的條文又做了一次梳理,也掌握了更多新的案例。她認為,這次公司法的修訂對企業經營的影響不僅是制度層面上的變化,對企業經營策略、股東權利的行使,義務的履行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程度的影響。希望通過本次講座,讓代表和企業家們及時了解和掌握新公司法的重大制度變化,加強企業的風險防范和管理,促進企業的高質量發展。
代表學“法”理論結合實踐 普法更生動更有指導價值
深圳市人大代表閔齊雙的另一個身份是嘉得信律所主任,作為來自法律界的人大代表,她對新《公司法》的理解既有企業家的視野也有法律人的角度。她對翁艷玲法官送法進人大,以理論結合實踐,從審判的角度解讀新《公司法》,解析企業風險的普法舉動大為贊賞。作為法律人,她希望未來也可以以法律界人大代表的身份,為普及新《公司法》貢獻一份力。
人大代表魏俊認為,法官與代表面對面交流,讓普法更生動,也更有助于代表了解新《公司法》。其中,注冊資本實繳制等條款是新《公司法》比較大的變化,了解了這些條款對企業經營幫助很大。作為人大代表,學習新《公司法》對代表履職工作以及未來處理糾紛也具有指導意義。
來自央企的人大代表王鳳軍告訴記者,參加此次人大代表大講堂活動受益匪淺。她表示,央企和國企在經營中對于合規、風險防范和高質量發展是特別看重的,這就要求企業不僅要把數量、指標做上去,也要從多個方面把企業經營好。
(來源:深圳人大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