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屆人大常委會會議
2016年4月11日,福田區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次會議在區機關大樓二樓會議廳召開。會議應出席22人,實出席19人。會議由區人大常委會常務副主任孫靜主持。會議紀要如下:
一、會議通報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第57次會議審議通過的區人大常委會2016年工作要點。
二、會議審議并以電子表決方式通過了《福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實施方案》。
三、會議審議并以書面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張文等提出的辭職申請,同意接受張文辭去區六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接受朱彥辭去市六屆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
四、會議審議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請的關于推選孫靜同志為區人大常委會代理主任的議案,以書面無記名投票方式決定推選孫靜同志為區人大常委會代理主任。
五、會議審議并以書面無記名投票方式通過了區法院關于提請免去吳永輝等同志職務的議案,決定免去吳永輝、黃奕波、崔載飛、陳曉蕾的福田區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六、會議審議了區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關于提請補選市六屆人大代表的議案,以等額選舉和書面無記名投票方式補選孫靜為市六屆人大代表。
七、根據會議安排,按照《福田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選舉或者決定任命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實施方案》的最新規定,組織在區六屆人大八次會議上依法當選相關職務的孫靜、陳新哲、肖偉雄、黎佃等四位同志舉行了憲法宣誓儀式。
主 持:孫 靜。
出 席:黃英超、任 健、李健盛、王全福、李麗娟、
夏國鳴、曾曉帆、肖偉雄、周偉民、邢 明、
陳利群、黎 佃、陳 潔、王老豹、林偉光、
黃鏡愷、江 漢、黃干達。
請 假:王躍平、羅念純、羅 伶。
列 席:區政府余智晟、區法院陳新哲、區檢察院孫愛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