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空間開發,現代城市發展的必由之路
時間 : 2016-05-17 00:00來源 : 區發展研究中心
城市地下空間是指城市地表以下為了滿足人類社會交通、商業、市政、環保、能源、安全等需求而進行開發建設與利用的空間。城市地下空間的大規模發展是城市建設與經濟發展到一定高度的必然要求。一些發達國家的大城市中心區曾出現過“逆城市化”的教訓,即中心區高層建筑、高架道路過度建設帶來的人流、車流高度集中,導致城市綜合環境迅速惡化,城市逐漸失去吸引力和居民遷出、商業衰退的現象。這說明,單純依靠以高層建筑和高架道路為標志的城市向上部發展并不是擴展城市空間最合理模式,而推動地下空間開發建設,實現空間立體綜合利用是城市發展到一定階段的必由之路。當前,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已經成為世界性趨勢。發達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日本、法國、瑞典、芬蘭等國在城市地下空間利用領域已經達到了相當的規模和水平,日本等國已經在探索負100米深度的深層開發。蒙特利爾經驗:城市中心區立體開發加拿大蒙特利爾市以地鐵網絡建設為契機,經過數十年的發展,如今已建成了規模巨大的地下城。全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達360多萬平方米,地下街道總長33千米,在地面上大約有900個出入口,地下街兩旁除設有1000余家大小商店外,還有100多家餐館、8家大的旅館、3個大劇場、12家電影院、多家銀行。在地下街與地面之間有多個步行道路網,一步可以直達地鐵車站,上可抵達市內各重要商業中心廣場和交通要道。這些地下街道分為不同層次,以自動電梯運送顧客。
上海外灘經驗:提升城市空間品質的地下道路
上海外灘素有“萬國建筑博覽群”之稱,是上海交通最繁忙的區域之一。 2010年,歷時三年的外灘改建工程竣工,其核心工程就是在外灘地下建設一條6車道的快速通道分流外灘地區占交通流量70%的過境交通,地面原11車道變為4車道,大大縮減外灘地面道路的規模,將其從繁忙的交通功能中解脫出來,使被割裂的濱水地區與西側街區重新融為一體,更好地發揮公眾休閑和旅游觀光的功能。改造后的外灘,公共活動空間比原來增加40%,綠化面積達到2.33萬平方米,新增可容納2000人就座的座椅,對游人的吸納能力更強,舒適度也大大增加。
香港與西方經驗:市政設施與公共服務設施下地化嘗試
香港由于用地緊張,在市政設施下地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與嘗試:將全港的巖洞進行盤點研究,確定有可能轉移至巖洞的現有和將來的政府設施。已建成的市政設施有赤柱污水處理廠、港島西廢物轉運站等。一些歐洲國家為保護城市環境和自然景觀,將城市公共建筑進行下地化嘗試,如法國盧浮宮利用廣場地下空間通納了接待大廳、休息室等設施,芬蘭、挪威等國則建有地下體育設施。美國的地下建筑單體設計在學校、圖書實驗中心中也成效顯著。如哈佛大學、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伊利諾伊大學等處建有地下、半地下圖書館。
日本經驗:立法修建共同溝
共同溝又名地下綜合管廊,建設最早形成于法國巴黎,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在日本達到成熟階段。1963年,日本制定《關于建設共同溝的特別措施法》,從法律層面規定了日本相關部門需在交通量大及未來可能擁堵的主要干道地下建設“共同溝”。據統計,日本東京、大阪、名古屋等近80個城市已經修建了總長度超過2057公里的地下綜合管廊,東京市區1100公里的干線道路下已經修建了總長度為126公里的地下綜合管廊,162公里的地下綜合管廊正在規劃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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