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福田區機關事業單位輔助人員選用管理實施方案》,現對深圳市福田區衛生監督所擬選用人員予以公示(具體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2024年2月27日至3月4日。公示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來訪、來電、來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福田區衛生監督所反映公示對象存在的問題(地址:深圳市福田區福田路24號海岸環慶大廈24F,聯系電話:82034522,受理時間: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況和問題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反映人必須提供真實姓名、聯系電話和工作單位,以示負責。
福田區衛生監督所對反映人和反映情況將嚴格保密,對所反映的情況和問題,將認真進行調查核實,并視情況以適當方式向反映的單位或個人反饋。經調查屬實并影響選用的,將取消擬選用人員選用資格。
公示期滿,未發現有不予選用情形的,將按規定辦理入職手續。
附件:福田區衛生監督所2023年12月補錄機關事業單位輔助人員擬選用公示名單
福田區衛生監督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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