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區各醫療機構:
2022年6月1日,衛生執法員在深圳識得堂中醫診所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機構預檢分診點無人值守及未對就診的一名患者實施健康申報的行為的行為,此行為未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
該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第二款“醫療機構應當確定專門的部門或者人員,承擔傳染病疫情報告、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以及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承擔醫療活動中與醫院感染有關的危險因素監測、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醫療機構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降級、撤職、開除的處分,并可以依法吊銷有關責任人員的執業證書; 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未按照規定承擔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工作、醫院感染控制任務和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的規定,我局決定對該機構作出通報批評和警告的行政處罰。
為進一步做好我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療機構的預檢分診工作,切實維護人民健康安全。我局決定對深圳識得堂中醫診所的違法行為予以通報批評,望各醫療機構引以為戒。
特此通報。
深圳市福田區衛生健康局
2022年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