溺水是我國兒童意外傷害死亡的第一位原因,要加強對兒童的看護和監管。兒童游泳時,要有成人帶領或有組織的進行,不要單獨下水。游泳的場所,最好是管理規范的游泳池,不提倡在天然水域游泳,下雨時不宜在室外游泳。
下水前,應認真做準備活動,以免下水后發生肌肉痙攣等問題。水中活動時,要避免打鬧、跳水等危險行為,如有不適應立即呼救。家長帶領兒童進行水上活動時,應有專職救生員的全程監護,并為兒童配備合格的漂浮設備。
對于低齡兒童,家長要重點看護。不能將兒童單獨留在衛生間、浴室、開放的水源邊,家中的儲水容器要及時排空或加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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