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要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查
聽力障礙是常見的出生缺陷,研究表明,在全部新生兒中雙側聽力障礙發生率為0.1%~0.3%,其中重度甚至極重度的聽力發生率為0.1%。我國每年新增7歲以下聽力障礙兒童2萬~4萬人。聽力障礙會影響兒童言語、心理、智力和社會交往能力的發展,給家庭、社會帶來沉重負擔。而通過常規體檢或父母觀察,一般都要在小兒2歲以后才能發現聽力障礙,這樣就錯過了兒童言語快速發育的時期,會延誤康復的最佳時機,因此,要及時對新生兒進行聽力篩查。
新生兒聽力篩查的方法
新生兒聽力篩查是由醫務人員通過耳聲發射、自動聽性腦干反應和聲阻抗等電生理技術,在新生兒出生后自然睡眠或安靜的狀態下進行的客觀、快速和無創的檢查。一般每次僅用5~10分鐘就可以完成測試。新生兒聽力篩查通常分為三個步驟:
1、出生>48小時,進行初次聽力篩查;
2、未通過初篩查者在42天左右,進行聽力復查;
3、42天復查未通過者,在3個月左右進行聽力診斷性檢查。
據研究,在未通過篩查的新生兒中,有70%~80%的小兒最終會被確診患有聽力障礙。
聽力障礙孩子的早期干預、康復
對確診為聽力障礙的孩子,根據其聽力障礙的性質和程度,可在耳科專業醫師和聽力專業醫師的指導下,采用藥物、手術、助聽器或人工耳蝸等方法,改善或補償其聽力功能,并在言語病理或言語康復專業人員的指導下,開展聽力言語康復訓練,使聽力障礙的孩子有一定程度的言語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