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修訂《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目的是什么?
答:(一)強化問題導向。堅持以基層社會治理需求和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為主導,提升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和精細化標準,強化專項資金在社會治理中的輻射引領作用。
(二)加強監督管理。推動專項資金主管部門內部監管以及第三方機構工作行為的規范化、制度化管理,完善監督管理章節。
(三)創新社會治理。突出社會治理重點領域項目發展,扶持優秀社會組織打造品牌項目,建立重點項目庫,推動打造一批福田品牌項目。
二、《辦法》修訂的依據是什么?
答:《辦法》是根據《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市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深府規〔2018〕12號)、福田區發改局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做好失信約束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制定。
三、《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本次修訂以完善使用管理機構的職責、規范受理審核工作流程、加強績效管理和監督管理為主要目標,對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全流程各方面進行了修訂和完善。
(一)修訂使用管理范圍。一是明確專項資金扶持對象。《辦法》第八條明確了資助的社會組織范圍為在福田區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或者在深圳市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地址在福田區的社會團體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二是明確專項資金資助項目方向。為進一步強化專項資金的導向性和引導作用、提高專項資金使用的精準度,《辦法》第七條明確了專項資金項目分為推介項目和申報項目。
(二)明確使用管理機構職責。一是明確領導小組和辦公室的職責。在《辦法》第四條中明確了領導小組負責專項資金的審批和確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專項資金的使用管理和其他日常工作。二是明確第三方機構的職責。在《辦法》附件2《專項資金項目受理、財務審核和評審工作細則》中引入報告制度,要求受理、監測和績效評估機構對受理、監測和評估過程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應及時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三)規范受理審核工作流程。一是規范申報受理工作。為適應專項資金壓縮的新情況,將申報次數由每年至少兩次改為每年安排至少一次集中申報。二是規范項目評審工作。根據實際工作情況,對專家評審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類情況及處理方法在《辦法》中予以細化和完善,第十四條規定“專家評審最終得分在70分(含)以上的,以當期資金總額為限,按照分數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末位淘汰,確定擬資助項目進入復核程序”。
(四)強化監督管理職責。一是明確監督管理主體責任。將原《辦法》第六章“績效管理”和第七章“監督管理”合并為一章“監督管理”,明確了相關單位對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職責,并新增了對項目評審專家和專項資金管理工作人員的約束和追責條款。二是嚴格管理項目的實施時間。為了加快項目實施進度,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明確資助的項目應當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確需延長的,原則上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三是加強對結余資金的管理。明確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因項目調整、取消、終止、撤銷或審計而產生專項資金結余時,按照國庫集中支付退款程序辦理。四是優化監督管理細則。將原《辦法》的附件2《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績效管理細則》和附件3《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監督管理細則》合并為一個附件,即《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細則》,將績效管理工作和監督管理工作與《辦法》第六章內容相對應,完善并細化了資金監管和項目監管的相關工作。
(五)關于《辦法》及附件新增內容。
一是增加項目專業支持,建立社會治理智庫。為進一步提高項目專業化水平,進而更加精準有效的提升社會治理效能,在《辦法》第六條中規定了建立福田區社會治理智庫,依托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由符合一定條件的社會組織專業人員、社會工作者和社會治理領域專家等人員組成智庫,負責為專項資金資助方向提供專業支撐和智力支持。
二是增加推介項目。在《辦法》第七條專項資金的資助對象中增加了推介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政法工作要點和領導工作要求,以問題為導向,確定的相關項目。
三是增加項目的撤銷情形。新增了領導小組辦公室主動撤銷項目的情形,確因項目存在不宜繼續執行情形,資助金額50萬元以下的項目,經辦公室研究可撤銷該項目;資助金額50萬元(含)以上的項目,經辦公室研提意見后報領導小組確認撤銷該項目。
四是增加優化資助項目管理,建立品牌項目庫。為提升專項資金項目的社會成效,打造品牌項目,于《辦法》第二十一條中新增健全項目對接、建立項目回訪、建立品牌項目庫等內容。
五是增加相關職能部門聯合執法機制。《辦法》第二十七條建立部門聯合執法機制。對發現申報機構違法違規行為線索的,交由執法部門依法查處;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是增加社會組織業務主管部門和登記管理機關的職責。根據省委《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的規定,嚴格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業務主管部門監督、指導社會組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按照章程開展活動。登記管理機關建立負責人不良行為記錄檔案,強化社會組織負責人過錯責任追究,對嚴重違法違規的,責令撤換并依法依規追究責任;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與有關部門協調聯動,將社會組織的實際表現情況與社會組織享受稅收優惠、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等掛鉤。若申報機構出現違法違紀行為,辦公室將通報其業務主管部門進行登記處理,業務主管部門應聯合登記管理機關和其他有關部門查處其違法行為。
七是增加項目執行團隊的職責。在《辦法》附件1《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職責細則》中新增了有關項目執行團隊的職責,從項目申報、團隊人員、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等方面對專項資金項目執行團隊的職責予以規范,加強對項目的監管,提升專項資金使用績效。
八是增加《辦法》附件2。為進一步優化專項資金項目受理、財務預算審核和專家評審工作,在附件中新增了《專項資金項目受理、財務審核和評審工作細則》,完善了相關環節工作機制,確保申報受理審核的所有環節有據可依、嚴謹規范。
四、《辦法》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專項資金項目分為推介項目和申報項目:
(一)推介項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重點工作、政法工作要點和領導工作要求,以問題為導向,確定的相關項目。
(二)申報項目:一是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創新社會治理、基本公共服務補充,促進和諧穩定的社會服務類項目;二是包括但不限于企業、金融機構、社會組織和有關中介組織提供的兼顧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社會影響力投資類項目。(按照以獎代補方式支持,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辦法》規定申請專項資金的項目的條件什么?
答:申請專項資金資助的社會服務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社會性:項目實施主體必須是社會組織,開展的項目內容必須屬于創新社會治理領域以及基本公共服務補充等社會治理領域;
(二)非營利性:項目必須是立足社會建設領域,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非營利性項目;
(三)創新性:項目必須是社會建設領域基礎薄弱亟待加強或填補短板的項目、創新社會治理理念的項目、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項目、創新公共服務提供方式的項目和研究社會建設發展前沿領域的項目;
(四)效益性:項目必須是具有良好公共效益和社會影響預期的項目,是可復制、可持續和可推廣的項目;
(五)區域性:項目實施范圍必須是在福田區轄區內,服務對象主要為福田區轄區工作和生活的居民。
六、政策申報機構應符合什么條件?如何申請?
答:(一)申請機構社會組織是指:
在福田區民政部門依法登記或者在深圳市民政部門登記,注冊地址在福田區的社會團體或者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
(二)申報流程
專項資金原則上每年安排至少一次集中申報。每次集中申報前,領導小組辦公室會通過廣泛調研和征求意見的方式確定項目需求。申報公告中會明確當期的申報重點,針對當前亟待解決的社會問題、黨委政府的重點工作,以及居民群眾的重大關切提出項目申報要求。申報公告還會明確當期的資助方向、資助總額、資助類別以及申報條件、方式、程序和期限等內容,并給予不少于15個工作日的申報時間。可登陸“福田政府在線”網站查閱(“公告公示”欄)或者關注微信公眾號“深圳社會組織總部基地(福田)”獲取相關信息。
七、《辦法》有什么注意事項?
答:在熟知《辦法》規定的基礎上,應特別注意《辦法》附件中的規定,即《專項資金使用和管理職責細則》《專項資金項目受理、財務審核和評審工作細則》和《專項資金監督管理工作細則》的有關規定。同時,應特別注意以下情形:
(一)專項資金資助項目的限制和除外情形:
1.符合《福田區民生微實事項目工作指引》申請條件的社區公益服務類項目,在社區黨委嚴格落實“四議兩公開”程序后,應當立項申請“民生微實事”項目資金。
2.屬于宣傳文化體育事業類的項目,依照相關規定應當申請福田區宣傳文化體育事業發展專項資金。
3.通過其他渠道已獲得福田區財政性資金扶持的項目,專項資金原則上不再重復資助。
4.專項資金不得列支以下費用:
(1)與財政部門存在繳款、撥款關系的單位,其在社會建設中的一般履職經費由單位自身部門預算保障;
(2)已由部門財政預算安排經費的社會建設項目;
(3)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人民團體自行承辦或開展的社會建設項目;
(4)改造辦公或服務場所等基本建設項目;
(5)購置固定資產及信息化建設項目;
(6)直接給服務對象發放補貼;
(7)各類招待費、購買各種禮品、紀念品;
(8)各項獎金、津貼和福利補助;發放全職人員工資、彌補社會組織虧損情形;
(9)境外、省外的參觀、學習和交流等跨境離省活動;組織服務對象或員工旅游等娛樂活動;
(10)其他上級部門規定中禁止支出的事項。
(二)專項資金對同一項目原則上連續資助次數不超過3次。確有必要繼續資助的,應當由辦公室審核后,報領導小組審議通過。同一項目是指申報機構、目標人群相同,項目運作方式、執行內容相似,解決相同場域內社會問題的項目。納入品牌項目庫的項目可適當放寬關于資助次數的限制。
相關文檔: 福田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福田區社會建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